十八届五中全会助力我国农业现代化提速
2015-01-22李立沈阳农业大学
文|李立 沈阳农业大学
十八届五中全会助力我国农业现代化提速
文|李立 沈阳农业大学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而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既要使农民受益,又要遵循生态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纵观我国农业发展历程,每一次好形势、每上一个台阶,都是靠改革创新推动的。
25年前,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两次飞跃的伟大构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个飞跃”早已实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第二个飞跃”尚在进行之中。当然,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
自去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金融制度等多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维护农民利益为着眼点,循序渐进深化改革的步伐也在持续推进。可以说,正是既考虑农业发展又考虑农民问题,既不断深化改革又把握住了“度”,才做到了胆子大、步子稳,改革方向没有偏差,最终赢得了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大局稳定。
如今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聚焦“农业”。10月26~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报指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党的十八大曾经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对“十三五”收关之年能否实现我国这一百年梦想至关重要,也备受各界的关注。
“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深化农业实践将成重头戏。
农业生产方面,一定要做到稳,特别是要稳定粮食的生产能力。随着部分粮食品种进口数量的增加,一些农产品在价格上出现倒挂,竞争力不足,这些问题需要重视,但仍要稳住粮食生产能力。可以说,在粮食安全得以保障的如今,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对于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曾发挥了非常大的历史性作用,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存的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关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方面,也是“十三五”期间急需解决的一大课题。“十三五”期间,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可能会大量的涌现,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化农户、进入到农业领域和环节的工商企业,他们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则显得顺理成章,而怎样把农村的土地集中、用活,促进多种形式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又赋予农民产权明晰的财产权利,显得尤为迫切。
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方面,自2009年农业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来,确权工作经历了整村整县、整省试点等几个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个省、160个县开展了整省、整县推进试点。“十三五”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必将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将得到进一步明晰。
厘清以上三方面的思路,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方向,从而充分践行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助力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