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扦样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5-01-22侯银娟王周玉魏小社
侯银娟,王周玉,魏小社
宝鸡市种子管理站,陕西 宝鸡 721000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扦样工作的注意事项
侯银娟1,王周玉2,魏小社3
宝鸡市种子管理站,陕西 宝鸡 721000
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在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扦样是种子检验的重要环节,扦取的样品有无代表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决定着种子检验结果是否有效。
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扦样
为了确保扦取的样品有代表性、完整性、可追溯性,扦样过程中必须规范,保留相关证据。尤其是当被抽查种子检验结果不合格时,扦样过程中保留证据显得非常重要。因此,笔者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结合近几年参与的监督抽检工作实践经验,对农作物种子扦样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如下阐述。
1 扦样前的准备工作
1.1 扦样人员要求
扦样人员由检验机构指派,人员不少于两名,责任到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派出人员事先必须经过培训。
1.2 对抽查对象的要求
制定详细的抽查企业或门店名单,对6个月内上级抽到同一作物种子样品的企业,不再将其作为抽查对象。
1.3 抽查作物种类
一般抽查的是农作物种子,主要为玉米、小麦、水稻、蔬菜种子。抽查时要注意对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作物种类送验样品量和发芽时间等。尽量不要扦取送验样品量大且贵重的种子(避免和被抽查人发生纠纷,实行取样付款的情况不考虑在内),发芽时间不超过20 d的作物。
1.4 所抽查作物品种
为提高品种真实性监管效率,重点是抽检历年问题品种或受举报投诉品种。抽查品种要尽可能多,原则上同一品种不要超过两个样品。
1.5 扦样数量
扦样数量应当满足种子质量指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以及备份样品留存的合理需要。比如对于杂交玉米样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要求,送验样品分为两份:一是用于净度、发芽率、品种纯度、真实性检测,重量不少于1 500 g;二是用于水分检测,重量100 g,都要求有相应的备份样品。
2 扦样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证据
(1)到达扦样单位应先进行扦样前情况介绍及了解。一是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抽查通知、扦样员证等,说明本次抽查的性质、扦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和判定依据;二是向被抽查单位了解种子来源、产地、进货量、进货时间、进货渠道及联系人、仓贮情况等内容,记录在《扦样询问笔录》上,并由被抽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
(2)对确定扦取的种子经营档案、进货记录、委托授权书、购销合同、抽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等资料进行拍照或复印存档。
(3)对于每个抽查样品,要索取种子包装袋及标签,由被抽查单位负责人在包装袋上签字(应不易擦除,可用油性记号笔),并妥善保存。
(4)对扦样工作过程采用相机拍摄记录。
(5)被抽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扦样或拒绝在扦样单上签字盖章的,扦样人员应当阐明拒绝监督抽查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并请所在地种子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如被抽查单位仍不接受抽查,扦样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详细情况并签字,由当地种子管理部门人员现场见证并签字证明。
3 扦样单填写时应注意事项
(1)被抽查单位及生产商名称不能用简称,要与其公章或标签标注内容完全一致。
(2)详细记录被抽查单位和生产商的通讯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及传真等联系方式。
(3)作物名称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表1所列的作物名称准确填写,以免影响判定标准及判定结论。
(4)质量指标填写标签上生产商声明的具体质量数值。
(5)要特别注意种子包装袋是否密封,以确定是否采用水分允许误差。
(6)要填写种子包装袋上标注的种子批号以及被抽查单位提供的种子批重。
(7)由被抽查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扦样员同时在扦样单及种子样品袋上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并封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扦样单上加盖公章的,应由被抽查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在扦样单上注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
4 生产商确认
生产商确认,是确保种子样品溯源的一个重要环节。当生产商与被抽查单位名称一致时,不需再填写生产商确认函;当被抽查单位名称与种子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名称不一致时,应履行生产商样品确认程序。
(1)应当场填写确认函。可将标签标注的类似物流码、其他编号等可供参考信息附在确认函上。
(2)电话联系生产商,将确认函通过传真发给生产商,同时做好详细通话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接收人员、通话内容、接受情况等),然后将原件通过快递寄送,在网上及时查询送达情况,并打印留存。如7 d内未回复,视为该企业认可。
(3)生产商否认情况处理有两种:一方面是生产商否认但未提交证据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确凿有效的证据,否则仍视为其产品;另一方面是对于已经提供有效证据的,应当尽快与被抽查单位所在地种子管理部门联系,请其协助核实情况,避免耽误时间,使种子已销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1005-2690(2015)07-0041-02
S339.31
A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