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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软实力提升中的政府作用探析 *

2015-01-22王琪,崔野

关键词:政府作用海洋强国

海洋软实力提升中的政府作用探析*

王琪崔野

(中国海洋大学 法政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摘要:海洋软实力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而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的共同参与。作为核心主体,政府在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过程中主要发挥着理念建构、物质支撑、顶层设计、社会协同、国际交往等作用。同时,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也应注意处理好海洋软实力与国家发展目标一致性的问题、海洋软实力与海洋硬实力的关系问题以及海洋软实力资源的转化问题,以促进海洋软实力持续、有效、健康地提升。

关键词:海洋软实力;海洋硬实力;政府作用;海洋强国

收稿日期:*2015-03-2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平崛起视阈下的中国海洋软实力研究”(11BZZ06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12&ZD113);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海洋强国建设中如何加强软实力研究”(AOCZD2013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琪(1964-),女,山东高密人,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中国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海洋管理、环境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P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5X(2015)03-0006-06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national soft power, marine soft power has great strategic significanc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marine rights and interests, enhancing China's international status, and creating a good international image. So it needs the joint effort of government, enterprises, social organizations, citizens, and other subjects. As a core subject, the govern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marine soft power. At the same tim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and effective development of marine soft power, the government should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how to deal with the convergence of marine soft power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 goals, the problem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marine soft power and marine hard power,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marine soft power resources.

我国东临西北太平洋,管辖海域达300万平方公里,是一个重要的世界性海洋大国。海洋国土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仅事关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更关系到我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的提升。基于此,党和国家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这一宏大战略,将海洋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战略基地。建设海洋强国,不仅需要有强大的海洋硬实力作为物质基础和依托,更需要拥有能够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海洋软实力。在发展海洋硬实力的同时提升海洋软实力,已成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由之路。本文以政府作用为切入点,分析了由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提升过程的优势所在以及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并对几个关键问题加以探讨。

一、海洋软实力的内涵与战略意义

海洋软实力是软实力的派生概念。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发表了《变化中的世界力量的本质》和《软实力》等一系列论文,首次明确提出“软实力”(soft power)理论。奈认为,软实力是“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1]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同化力与规制力。软实力理论通过分析文化、价值观等软力量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力图构建理解国际竞争和分析国家综合实力的新的理论框架,从而超越了传统的以军事和经济等硬实力为主的国家综合实力分析范式。[2]此后,软实力理论风靡国际政治话语体系,在文化、外交、科技等诸多领域深刻影响了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政策选择与发展战略。

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软实力是国家软实力在海洋方面的体现。[3]当前,世界各国对海洋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随之而来的是持续不断的海洋争端和愈加严重的海洋问题。解决这些争端与问题,仅仅依靠军事、经济等海洋硬实力手段是不够的,更需要以文化、价值观等要素为核心的海洋软实力发挥作用。由此,提升一国的海洋软实力在全球海洋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便显得更加重要。

参照软实力概念的内涵,可以认为,海洋软实力是指一国在国际国内海洋事务中,通过非强制的柔性方式运用各种资源,争取他国理解、认同、支持、合作,最终实现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一种能力和影响力。[4]海洋软实力是一种内外兼顾的实力形态:在内核层面,海洋软实力在本质上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通过长期的、柔性的、隐蔽的方式作用在他国之上,使之认可或追随某些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制度安排,以使他国主动按照海洋软实力拥有者的意志行事;在外显层面,海洋软实力具体表现为海洋文化或海洋价值观的吸引力、海洋制度或海洋发展模式的同化力、对国际机制和政治议题的创设力以及对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动员力。同时,海洋软实力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依赖于一定的资源要素并以其作为存在基础的。这其中既包括软性要素,如海洋文化、海洋意识、海洋价值观、海洋政策、海洋发展模式等,也包括诸如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军事等硬性要素。

海洋是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作为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面对严峻的地缘政治局势,必须不断提高我国的海洋综合实力。在我国海洋硬实力还不够“硬”的现状下,提升我国的海洋软实力便具有了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一,有助于增强海洋硬实力和海洋综合实力。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是构成国家海洋综合实力的两个方面,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不仅可以为海洋硬实力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其资源要素中的文化、知识、信息等要素还能够在技术上推动海洋硬实力的发展;第二,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能诉诸武力的,更多的是需要依靠协商、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而这就需要夯实本国的海洋软实力,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第三,有助于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天人合一”的海洋文化、“和平崛起”的海洋价值观、与负责任大国相匹配的海洋政策等海洋软实力资源要素,以其深邃性深深地吸引着世界各国,在指导实践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形象的塑造和国际地位的提升;第四,有助于推进“和谐海洋”、“和谐世界”的建设。海洋软实力运用协商、对话的方式获得别国的认同、支持与合作,可以避免武力引起的摩擦与争端,有利于为各国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和谐海洋”与“和谐世界”的建设。

二、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提升的优势

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跨国)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的共同参与。在这几种主体之中,政府占据着核心主体的地位,扮演着组织者、引导者、协调者等一系列角色,主导着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进程。由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是由一系列客观因素决定的,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优势。

第一,由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更符合海洋软实力的属性要求。提升国家海洋软实力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为人类协同治理海洋提供共享的价值观念与治理工具”。[5]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海洋软实力便同国防、安全、外交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公共物品的属性。然而,无论是企业、社会组织,还是公民自身,虽然他们的某些行为可能在客观上会促进国家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但其行为的主观出发点,乃是维护并扩大本群体或自身的利益,即追求“私人利益”,这与“公共利益”是相悖的。政府是公共意志的集合体,在本质上具有公共性,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亦决定了政府是提供各种公共物品的当然主体。作为一种无形的公共物品,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由政府来主导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便更加符合其公共物品的属性要求。

第二,政府具有更强的能力来整合各种海洋软实力资源。海洋软实力是由一系列海洋软实力资源构成的,其中某些资源,如海洋文化、海洋史料、海洋习俗、海洋艺术等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历史洗礼之后,这些资源中的很大一部分或散落各地,或踪迹难寻,或濒临消失。要充分挖掘这些珍贵资源的价值,首先便需要对这些资源进行搜集、抢救、汇总、保护等工作。由于这项工作具有范围广、耗时长、成本高、短期收益低等特征,决定了只有政府,而不是其他主体具备足够的能力来承担这种工作。此外,海洋软实力资源中的海洋价值观、海洋政策、海洋发展模式等资源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这一属性更加凸显出政府主导到海洋软实力提升过程的正当性。总之,相比于其他主体,政府往往具备更强的能力来对各种海洋软实力资源进行挖掘、建构或整合。

第三,政府在海洋软实力的对外运用方面更具资格与资源的优势。海洋软实力的作用对象是本国之外的其他国家,表现为该国对他国的吸引力、同化力、动员力等。也就是说,海洋软实力的运用需要积极对外传播、扩散、输出该国的各种海洋软实力资源,由此决定了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过程往往会涉及到国家间的联系,而政府毫无疑问在国际交往中更具优势。首先,从主体资格的角度看,虽然在全球化时代非政府行为体在国际交往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仍然是国际交往的基本主体。政府所具备的这种资格,使得由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的对外运用具有更大的权威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战略性。另外,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主体资格,积极参与到相关国际政府组织的活动中来,借助国际政府组织这一活动平台来推动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与运用;其次,从主体资源的角度看,无论是海洋文化的传播、海洋价值观的塑造,还是海洋政治议题的创设,或是海洋外交政策发挥功效,都需要以一定的物质资源、组织资源、政策资源、权力资源作为基础,而政府则在这方面具备了其他主体无可比拟的优势。

第四,政府的行为更具理性,可以弥补其他主体的缺陷。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虽然也具有提升国家海洋软实力的愿望和动机,但由于其资源的有限性、视野的局限性和目标的短期性等缺陷,往往会导致事倍功半的结果,甚至陷入意愿与结果相背离的困境。相比之下,政府由于其具有更加明确的长远目标、更加科学的决策程序、更加民主的运转机制以及更加广阔的国际视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其他主体的缺陷。例如,某些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和行动规划往往会因为领导者的变更而中断或重置,导致其前后的发展规划不具连贯性,甚至前后矛盾。而政府则可以在广泛汇集各种主体的意见这一基础之上,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出长期性的海洋发展战略,并以此指导着其他主体的具体发展规划,这就弥补了其他主体目标与行为的“短视性”这一缺陷。

总之,由于政府具备更强的能力和更高的理性,使得由政府主导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过程成为一种必然。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其他主体在海洋软实力提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企业、社会团体、公民等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扮演参与者、补充者、支持者的角色,与政府一道,共同为促进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贡献自身的力量。

三、政府在海洋软实力提升中的作用分析

上述的优势分析只是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一种应然性分析;而在现实层面,政府实际上发挥了哪些职能和作用,不仅是属于实然性分析的范畴,更直接事关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效果。作为海洋软实力建设的核心主体和主导力量,政府在海洋软实力提升过程中主要发挥着理念建构、物质支撑、顶层设计、社会协同、国际交往等作用。下文将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一)理念建构作用:塑造和传播“和谐海洋”价值观

塑造和传播“和谐海洋”的价值观是政府作用的首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备了世界级的影响力。但与此相伴的是,某些西方国家的政客和媒体对中国的崛起充满敌意,“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为了消解这种论调,我国政府适时提出“和谐世界”、“和谐海洋”等价值理念,这对于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和认同,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价值观的建构是一个内外兼修的过程,对内,需要培育民众的人与海洋和谐共处的海洋意识,推动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海洋;对外,则需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实现。因此,政府的理念建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塑造人与海洋之间的和谐生态观。当前,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已对人类的长远发展构成严峻威胁。唤起国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行动,不仅是政府理念建构作用的重要体现,更是保护海洋的客观需要;二是塑造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治理观。要确保行政权力的良性运行,就需要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海洋公共事务的治理之中,实现海洋管理的良治。具体来说,就是政府要简政放权,制定“海洋权力清单”,划分政府、市场、社区在海洋治理中的功能边界,培育公民社会;三是塑造海洋国家之间的合作共赢观。“和谐海洋”观的核心理念是建设“和平、合作、和谐之海”,为此,需要政府通过各种媒介向世界主动传播和谐海洋理念,积极构建海洋合作伙伴关系,与各国一道共同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环境,使海洋真正成为不同文明间开放兼容、交流互鉴的桥梁和纽带。合作共赢观的塑造与传播对于发展我国与周边海洋国家的合作关系,维护世界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物质支撑作用:发展和增强海洋硬实力

与海洋软实力相对,海洋硬实力是指一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通过军事打击、武力威慑、经济制裁等强制性的方式,逼迫他国服从、认可其行为目标,以实现和维护其海洋权益的一种能力和影响力。海洋硬实力是海洋软实力存在的物质支撑,离开了海洋硬实力,海洋软实力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发展和增强海洋硬实力既是海洋软实力提升的前提条件,也是政府作用的重要体现。

海洋硬实力由海洋经济实力、海洋科技实力和海洋军事实力构成,而这三种“力”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作用的发挥。首先,政府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这一作用通过直接与间接两种方式得以发挥:直接方式是指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间接方式表现为政府通过制定货币、财政、产业等相关政策,运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等政策工具,引导和促进相关企业的发展壮大,并借由企业的力量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其次,政府是海洋科技创新的推动者。科技是一个范畴极广的概念,既包括人才、器物、技术等有形的表层层面,也包括制度、战略、创新能力等无形的深层层面。在表层层面,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海洋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支持、推动科学发明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等;在深层层面,政府通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等措施,促进海洋科技的发展和创新;最后,政府是海洋军事建设的唯一主体。由于武装力量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只有政府才能承担发展海洋军事实力的重任。近年来,人民海军发展迅猛,维护国家海权的能力极大提高,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由此可见,政府在增强海洋硬实力的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而这亦为海洋软实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支撑。

(三)顶层设计作用:完善和创新海洋管理体制

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是一项事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各种力量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出发,统筹各方面因素加以考虑。海洋管理体制作为海洋软实力资源之一,其有效运行会对他国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和借鉴意义,由此促进国家海洋软实力的提升。例如,美国较早建立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海洋管理体制,由于其运行效果良好,便为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所借鉴,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海洋软实力的增强。因此,对于我国政府来说,也应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和创新海洋管理体制,为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注入新的活力。

“体制”一词,可以将其分解为“体”与“制”两部分。其中,“体”是指相关职能机构的设立、人员的配备、管理层次的划分等,属于体制中的有形部分;而“制”则是指对不同部门的职能范围、协作方式、相互关系等作出规定并形成制度,属于体制中的无形部分。只有实现“体”与“制”的有效配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体制的功能。具体到海洋管理体制方面,2013年的国务院“大部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海洋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体制的弊端:在“体”的方面,重新组建了国家海洋局,设立了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层面实现了执法机构的精简;在“制”的方面,则更加明确了各涉海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并鼓励各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这些举措都为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资源。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当前的海洋管理体制并非十全十美,在职能的整合、部门间的协调、“大数据”的建设、执法效能的提高等方面仍存在很大的不足,需要政府持之不断地加以完善和创新。此外,政策法律体系的完善、海洋发展战略的制定等也属于顶层设计的范畴,亦是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国家海洋软实力的提升。

(四)社会协同作用:培育和引导海洋社会组织

如前所述,政府并不是提升海洋软实力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甚至公民个体,都可以成为传播我国优秀海洋文化、展示我国海洋发展成果、塑造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力量。在这其中,海洋社会组织的作用更为突出。海洋社会组织是指围绕海洋问题,以促进海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为目标,为实现提高公民的海洋意识、监督国家的政策运行、保护海洋资源生态发展等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自愿性和自治性的社会组织。[6]近年来,海洋社会组织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总体来说,海洋社会组织大部分处于萌芽阶段,数量少,资金缺乏,影响力弱,无法担当提升我国海洋软实力的重任。因此,政府应将培育和引导海洋社会组织的发展纳入自身的职责之中,以协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提升。

在现阶段,政府的社会协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简化登记管理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除政治类、宗教类以及国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需要有业务主管部门之外,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这对于培育海洋社会组织的成长是极大的利好;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当前,大多数的海洋社会组织普遍面临着活动资金不足这一困境,而且由于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导致社会、个人捐赠的数额更为稀少,由此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课题申报、设立海洋发展专项基金等方式促进海洋社会组织的壮大;三是引导海洋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海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资源不够充足、运作不够规范、非独立性、业余主义等弊端,产生“志愿失灵”的现象,[7]这时就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教育等手段对其加以引导,促进其良性运行与发展壮大。

(五)国际交往作用:创设和运用海洋话语平台

海洋软实力体现了国家在国内外海洋事务的处理中争取海洋权益的能力,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国与国之间的外交问题和国际政治问题。[8]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主体资格优势,主动加强国际交往,以增强我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政府的国际交往作用主要体现在海洋话语平台的创设与运用方面。首先,对于已有的国际海洋话语平台,我国应注重提升参与质量。21世纪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到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各类国际海洋话语平台的建设中,但在很多方面,高参与度并未能带来高收益率。由此,就需要我国政府强化国际海洋议程的设置能力,实质性参与到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洋法法庭等机构的相关工作中,注重提升运用制度规则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能力;其次,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倡导构建新的海洋话语平台。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倡导“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话语平台,这些平台不仅仅涉及到经济事务,更是彰显我国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广阔舞台;最后,要积极维护由我国建立的海洋话语平台。一方面要增强海洋话语平台的“硬实力”,加大资金、物质投入,提升平台的层次与影响力,吸引高层次、高质量的参与者加入其中;另一方面则要提升海洋话语平台的“软实力”,注重完善平台的制度与规则,不断提出既立足自身又兼具公益性的理念与议题,以促进其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增强中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话语权。

除此之外,政府也应持续开展海洋外交。外交,是中央政府独有的一项行政权力,也是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的有力武器。我国政府应继续坚持睦邻友好、和平崛起的外交方针,妥善处理好与欧美传统海洋强国和新兴海洋国家的关系,争取其认可与支持。同时,对于他国损害我国海洋权益的行为则应坚决予以回击,有效应对西方国家对我国海洋问题的话语介入。2010年,时任外交部长杨洁篪在东盟地区论坛上以“七问七答”的修辞方式,巧妙地回应了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对南海问题的话语介入,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中国争取海洋话语权的一个成功案例。

上述的几种作用,按照作用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两种。直接作用是指政府直接对构成海洋软实力的各种资源发挥作用和影响,以促进海洋软实力的提升,如塑造“和谐海洋”的价值理念、对外传播优秀的海洋文化、完善和创新海洋管理体制等;间接作用则是指政府通过将其能力作用在其他主体或非海洋软实力资源要素上,以间接的方式促进海洋软实力的提升,如引导海洋社会组织的发展、创设海洋话语平台等。另外,政府对某些海洋硬实力资源的“柔性”运用也属于间接作用的范畴,如派遣军舰将本国和外国侨民从战乱国家撤回、运用经济实力对外进行人道主义援助等,都可以在间接上推动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提升。

四、政府在海洋软实力提升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海洋软实力与国家发展目标一致性的问题

国家的发展目标具有时间性,在不同的阶段内,具体的发展目标也是不同的。海洋软实力作为“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应服从于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总体战略,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及时转换自身的发展重心,以达到与国家发展目标相一致。当前,我国面临的最为紧迫的海洋问题是维护海洋权益和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因此,在现阶段,政府应将海洋软实力的发展重心倾向于这两个领域,采取诸如引导“保钓联盟”、“蓝丝带”等类似民间团体的良性发展、积极开展海洋外交、传播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观等措施,促进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内,提高海洋治理能力、应对全球海洋问题、实现全球海洋治理将逐步上升到主要地位,由此,需要适时调整海洋软实力的发展重心,服从国家发展大局。

(二)海洋软实力与海洋硬实力的关系问题

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海洋硬实力是海洋软实力的物质基础和有形载体,正如亨廷顿所说,物质上的成功使文化和意识形态具有吸引力,而经济和军事上的失败则导致自我怀疑和认同危机;[9]海洋软实力则可以开拓海洋硬实力的战略空间,并在技术上推动海洋硬实力的发展。正是因为两者之间存在这种关系,使得在“海洋强国”的建设实践中必须做到二者兼顾,不可偏废任何一方。但困难之处在于,由于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的构成资源都非常复杂,且广泛分布在各个领域,导致对二者发展程度的测度变得非常困难。由此,政府需要在理性分析与客观评估的基础上,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地分配到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的发展之上。总之,在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度”,如何平衡好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各自的发展,是需要政府认真加以考量的。

(三)海洋软实力资源的转化问题

如前所述,海洋软实力资源既包括各种软性要素,也包括某些硬性要素,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对这些要素加以适当运用。进而,衡量一国海洋软实力强弱的标准,并不仅仅在于是否具备了较为充足的海洋软实力资源,更在于是否对这些资源进行了有效的转化和运用。也就是说,海洋软实力的形成需要满足“存在资源”与“有效运用”两个要件,两者缺一不可。通常来说,从国家主体的角度,可将海洋软实力资源的运用方式分为主动性运用与非主动性运用两种:主动性运用是指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主动运用资源以实现某种既定目标;非主动性运用则是指主体没有针对某个特定对象运用自身的资源,但有关主体的相关信息会通过其他渠道从侧面被其他国家所了解,从而对他国产生吸引力。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仅仅挖掘或创造海洋软实力资源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这些资源通过一定的方式作用到客体身上,实现由资源向结果的转化。

五、结语

通过全文的分析,可以得出,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效果与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密切相关。在全球海洋竞争和争夺日益激烈的今天,不断增强我国的海洋软实力,有效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是一个长期、复杂、动态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海洋经济、科技、军事等海洋硬实力尚需逐步发展,海洋软实力的建设更需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否则,不仅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反而会导致海洋硬实力与海洋软实力两者之间发展失衡,对国家海洋综合实力造成损害。总之,在海洋软实力的提升过程中,政府必须以极为理性的战略和积极主动的行为来促进海洋软实力持续、有效、健康地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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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冯梁.论21世纪中华民族海洋意识的深刻内涵与地位作用[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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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凌.中国软实力:优势·不足·提升策略[J]. 第七届软科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卷),2012:377.

A Study on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 in Promoting Marine Soft Power

Wang QiCui Ye

(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China)

Key words: marine soft power; marine hard power; government function; maritime power

责任编辑:鞠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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