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环保法》不容“任性”
2015-01-22张博
张博|文
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记者见面会上谈到环保问题时强调:“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撒手锏。”
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资源、能源、环境制约压力突出,部分地区盲目发展,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有色金属工业也步入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同时,随着我国全面进入“依法治国”新时期,有色金属企业也必须正视环境问题,不可再“任性”。
首先,面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尽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正处于过剩产能的消化期,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不断增大,但是对于环境保护来说却没有丝毫商量余地。这不仅关系到人民福祉,更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生态文明建设更是已经被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其次,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经过连续十多年的高强度投资建设之后,我国主要有色金属产量稳居世界第一,有的占全球的40%以上。但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却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约束,很多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这种情况值得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警醒,因为导致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两大重要原因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职,以牺牲环境作代价去谋求经济的发展,终究会招致大自然对人类报复。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新环保法出台之后,企业的排污工作将有更严厉、更规范的依据。作为企业方面来说,增加环保资金及设备投入,将是“新常态”的标准之一。而那些污染环境的企业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那些原本被“棉花棒”隔靴搔痒的违法企业必将面对“撒手锏”的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