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
2015-01-21李文
李文
摘 要:土地资源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直接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解决好土地供需矛盾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经营,才能使县域经济的发展充满活力。
关键词:土地;县域经济;利用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01-09-02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层次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涵盖“三农”、兼容城乡的区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实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土地资源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贡献,服务新一轮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肥西县若要推动县域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就必须妥善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1 肥西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1 土地资源利用面临的挑战 (1)肥西县作为合肥市城市组团建设的重点区域,规划期间,在“工业强县、融入合肥”战略指引下,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非常旺盛。(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集约节约用地意识不断加强。在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建设用地需求非常旺盛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不断深化土地利用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科学用地新机制,积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推进建设用地指标向工业园区和中心城镇集中,工业园区和中心城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1.2 土地资源利用面临的机遇 (1)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财政支出、投资立项、吸引外资等一系列政策将惠及广大中部地区,为肥西县积极争取开发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实力提供了机遇。(2)安徽省以加速融入“长三角”统领对外开放全局,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为主题,明确提出东向发展、工业强省战略,实施创新推动、中心城市带动、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肥西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重要平台。(3)合肥市以壮大工业经济、强化县域经济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战略,逐步把合肥建成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湖滨城市。这将大大加快合肥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发经济、产业的扩散和转移。合肥市经济辐射力的提升将会有力地带动肥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肥西发展县域经济提供十分有利的契机。
2 县域经济发展中土地可持续利用管理对策
近年来,肥西县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在坚持保障科学发展,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坚持保护耕地红线,实现土地资源的长效持续利用的同时,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1 统筹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建设用地计划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法调整部分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性控制作用,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布局。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对正在报批或修编的相关规划,要根据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进行审查或调整。(2)用地计划指标分配要坚持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出发,实行增量与存量相结合、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相结合,统筹兼顾。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优先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制度,加强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动态监管。
2.2 实行“双向约束”机制 以土地为“闸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双方,制定一系列的约束制度。对建设项目设立投资强度、产出额度、上缴税收、就业规模等指标,明确项目建设周期,要求建设单位按期完成目标。政府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办结、二次终结等一系列约束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集中调度制和领导领衔督办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实现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管理机制。
2.3 改革现行的土地供应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1)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建立征地预存款专项基金制度,采取“先支后还”的管理办法解决征地报批费用筹措难和农民社保资金落实难等问题,切实提高土地报批和供应速度。(2)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切实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就业培训为引导,失业保障作保底”的机制,保证其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4 节约集约用地,稳步推进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 (1)建立土地与规划“双向预置”新机制,实现土地与规划部门的联动。在新农村建设中,把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相衔接,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益设施配套,生态环保、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村庄。(2)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采取鼓励措施,积极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而自愿放弃的,当地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补助。(3)按照“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探索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流转模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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