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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研究

2015-01-21刘姗

2014年37期

刘姗

摘 要:在过去的几年中,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发展的非常迅速。从国际来看,以美国为主要力量推动了《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使得以保密著称的瑞士银行最终妥协;从国内来看,中国响了OECD的号召,于2013年正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随着国内税收情报交换的迅速发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面临的挑战也与日俱增,我国应在时代的大潮中紧抓机遇,迎接挑战,提前准备,奋力前进,将我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带入新时期。

关键词:税收情报交换;OECD;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在过去的几年中,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发展的非常迅速。从国际来看,以美国为主要力量推动了《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使得以保密著稱的瑞士银行最终妥协;OECD《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使得更多的国家参与进来,共同推进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进程。从国内来看,中国也响应了OECD的号召,于2013年正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将中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带入了新的纪元。

与此同时,随着税收情报工作的发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面临的挑战也与日俱增。一方面,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本就是国际经济融合的产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的加快,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活动也逐年增多;另一方面,国际避税的情况愈加多样化,想在如此纷繁复杂的形势中保证税收工作的进行也变得困难重重。

因此,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可以说是进入了发展与挑战并存的新时代。

一、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税收情报交换的内容

税收情报交换属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的范畴,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主要包括税收情报交换、税款征收协助、税务文书送达三方面的内容。税收情报交换经历了阶段性的发展,最终发展为六项主要内容,分别是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同期税务检查、授权代表访问、行业范围情报交换六项内容。

(二)税收情报交换的作用

这几年,主权国家与离岸金融中心多签订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这样可以帮助获取更多的经济信息,可见税收情报的交换对于打击日益猖獗的各种避税活动具有非常大的帮助作用,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收情报交换发现纳税人隐藏的收入。第二,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收情报交换核实跨境企业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第三,税务机关通过税收情报交换可以判断一个企业或者个人是否属于居民,从而判定其能否应用相关的税收优惠。第四,税务机关通过税收情报交换可以打消纳税人利用国际间征管漏洞进行避税的侥幸心理,从而减少避税行为。

二、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建立与发展

1、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建立

国际税收情报最早建立与1925年,那时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也就是OECD的前身为了各成员国能正确适用协定而设立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专家向国际联盟财政委员会提交报告,在报告中指出税收事务中应当考虑提供情报交换,因为情报交换对于避免跨国企业在国际间避税是很有帮助的。这一提议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拉开了序幕。

2、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在OECD的发展

近四十年后,OECD于1963年在《避免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的草案中写明了关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条款,随后在1977年这一草案的正式范本第26条中正式确定税收情报交换条款。又过了二十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OECD更加认识到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重要性,于是在1998开始提出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细化的制度建设,税收情报交换自此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02年发布双边和多边《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范本》,后来几经修改使得这一范本逐步完善。2009年在G20集团领导人峰会上提出“改革和扩大全球税收论坛,建立一个有效的审议机制,监督有关税收情报交换标准的执行”等要求,同年9月又墨西哥举行了全球税收论坛全体会议,建立了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审议机制,这一会议还提出了若干改革建议,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自此进入了全新的格局。

(二)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建立与发展

1、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建立

中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起步的相对较晚,1983年中国与日本签订了第一个税收情报交换协定,自此中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正式建立了起来。签订的协定在内容上相对也比较简单,是以1977年OECD范本的第二十六条为基础的。也正式由于起步晚和内容简单这两个原因,我国在后来的二十多年终关于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规模很小成效也不大。

2、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原有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了,于是自2000年后我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提高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对我国税收情报交换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得我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更加贴合实际。2007年、2008年又分别对其他的具体问题做出了规定,使我国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三、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面临的挑战

虽然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正因发展迅速,使得各个国家相关法律与国际税收协定关于情报交换的问题存在很大的出入,这一矛盾至今仍旧无法解决,税收情报交换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非常巨大的。

我国从整体来看虽然税收情报交换发展迅速,并且也在积极的抓紧机遇实行“走出去”的战略,但是国内的各种条件相对于发达国际有极大的差距。首先是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大部分协定的签约时间已经很久了,对于各种协定的修改并没有与时俱进,积累了很多问题,使得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其次是情报交换的形式比较单一,虽然税收情报交换的形式有六种,但是我国主要局限在两种,即专项情报交换和自发情报交换,国际避税的情况越来越多元化,情报交换的形式只有跟着丰富起来才能使反避税工作更具成效;最后是税收情报交换的数量不平衡,接受的请求比较多发出的请求比较少,且相差悬殊。

四、对我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建议

首先,中国已经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应当尽快确定保留条款,如果全面保留则失去了签署公约的意义所在,如果部分保留也则应当及早确定保留哪些,保留到哪种程度。

其次,美国的FATCA威力强大,我国应分析瑞士银行与美国谈判斡旋全过程,早日提供应对策略,分析利弊考虑各种可能后果,避免我国金融机构压力过大,难以承受。

最后,随着中国经济在国际中角色的转变,应当建立获取居民纳税人海外银行账户信息的相关政策,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信息交换的数量也将逐渐趋于平衡。(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期刊论文:张伦伦,《全面解读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J],国际税收,2014年2月。

[2] 期刊论文:高阳,《中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发展成绩与挑战》[J],国际税收,2014年2月。

[3] 期刊论文:李刚,《税收情报交换涵义初探》[J],国际税收,2014年2月。

[4] 期刊论文:黄素华,《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进入快速发展期》[J],国际税收,2014年2月。

[5] 期刊论文:蔚宁,《中国加入税收行政互助公约的可行性研究》[J],法制博览,2014年7月。

[6] 期刊论文:常伟,《从瑞士公开账户信息看国际多边税收协定发展及影响》[J],国际商务财会,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