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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与主奴辩证法新探

2015-01-21薛丹妮

关键词:奴隶黑格尔本质

薛丹妮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与主奴辩证法新探

薛丹妮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一般认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主奴辩证法与奴隶操持的物质性劳动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在完整的意识经验过程中,包括意识、自我意识、欲望、承认、致死的斗争与主奴关系,以及普遍性自我意识与精神等环节,探求上述内容的真实内涵与理论意义就会发现,在此基础上主张强调它们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直接影响是不恰当的,是人本学家或存在论者对黑格尔哲学所做的过度的马克思式发挥。完整的意识经验过程为理解黑格尔这一著名章节提供了更为客观、连贯的理论视角。

黑格尔;抽象自我意识;特殊自我意识;普遍自我意识;自立自足;主奴辩证法

卡尔•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诞生地和秘密所在。根据黑格尔自己在序言中的说法,这部著作描述的主要内容就是知识的形成过程,意识经过自我意识、理性与精神等环节,最终实现自身为自在自为的绝对精神,完成对绝对知识的洞见。如果说“《精神现象学》中写得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它的序言”的话,那么“其次,就要数论自我意识的第IV章最为有趣”[1]。它也是迄今为止被讨论得最为广泛的环节。通常倾向于摘出其中的主奴辩证法与奴隶操持的物质劳动,论证其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产生的直接影响。但问题是,脱离了连贯意识经验过程背景的独立环节,极容易被过度发挥,甚至面目全非。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意识完整的经验过程中,包括意识、自我意识、欲望、承认、致死的斗争与主奴关系,以及最后普遍自我意识与精神等环节,重新探求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与主奴辩证法的真实内涵,并在此基础上考察过度强调黑格尔相关概念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直接影响是否恰当。

一、深埋于自身之内的抽象自我意识

《精神现象学》第四章的核心内容与全部意义就在于它提出了自我意识的概念及其主体性原则,即我们这个时代的意识形式与生活原则。不同于古代希腊人由于自我意识的缺席而对彼岸神谕或此岸秩序的无反省同一,现代觉醒的自我意识及其主体性原则要求为自己立法,即以自立自足为本质,追求自我规定的自由。“近代哲学的出发点,是古代哲学最后所达到的那个原则,即现实自我意识的立场。”[2](5)

一般讲来,现代自我意识就是那种从他物,如感性与知觉世界向自身的回归,它不再直接以世界客观存在作为对象,不再是谋求洞彻外在事物结构与内涵这一关于异国他乡的意识。它开始思考对这些对象的思维和理解,即对自己概念性活动的意识,对自己本身的认识与内省。这一转向,就像在康德式“哥白尼革命”中发生的以客体为中心的认识论向主体性形而上学的转向一样。康德认为先天综合判断是认识自然世界的条件,而先天综合判断所以可能又因为内在于我之中的先天知性范畴的存在。这样,在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意识仿佛是在认识外在之物、认识他者,但其实意识就是在认识自己,客观对象与意识主体统一于自我意识之中,我为客观世界“立法”。同样,黑格尔在认识论方面也认为综合事物诸种属性使之成为我们所知觉到的为了我们的事物的,显然无可能是直接的感官感性,而是一种统一力。换言之,如果诸种属性不能从属于一种将规律性加于它们之上的规则,我们就不能经验事物之为某种特定、单一事物的诸种属性的总和。自我意识在这一意义上,就是为了掌握无法被经验的,由我们带到世界之中用以整合诸种感性的主体的力的更加复杂的主观能力。这种深埋于主体自身之内绝对抽象的纯粹自为性自我意识包含了前此所有意识形态,包括感觉确定性、知觉、知性,它让一切都消解于自身之内,由此成为了贯穿世界的灵魂与弥漫于一切事物之中的血脉。“自我意识在这里被表明为一种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它和它的对象的对立被扬弃了,而它和它自身的等同性或统一性建立起来了。”[3](132)这样,哲学在对认识对象进行转化的同时,即由思维外在于我的存在转变成自为思维的同时,也就消除了中世纪以来狭义意识所无法解决的简单自我的思维与无限多样的世界存在之间的传统对立,把握住了最抽象两极之间的和解,自我与世界的差别也就消亡了。这样真理现在毋宁就是内在于自身之中的自我意识,一种无差别的差别,一种划分为二又自身同一的无限东西,它认为自己直接就是主客全体的绝对真理与本质结构,由此进入了真理自家的家园。黑格尔认为,康德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像这样把一切本质,包括自在存在,引回到自我意识,从而在自身之内实现和解。“取消了事物的自在性,而认为事物只应该为他物而存在。而一切事物都应该为之而存在的就是人、自我意识……对于这种行为的意识,在抽象方式下,就是康德哲学。”[2](257)“康德观念主义……能很好地概括成一个公式……‘自我意识是意识的真理’。”[4](143)

不过自我意识不能永远停留于最初天真、直接的纯粹自我确定,这种立场片面地排斥一切他者,只将本质归于空虚自身的绝对抽象,即我=我的静止的同义反复。“深深埋到自我里去的规定性,不外是被设定为作为一个自己本身等同的东西、只自己同自己联系的东西的无限东西本身。”[5]它需要走出这种最深奥的内部孤独,与一切他者包括外在物质世界与社会存在(其他自我意识个体)打交道,超越“孤家寡人”的状态,扬弃没有实在性的纯粹观念,得到外在于我的世界的确证,才能给予我的自我概念以确定性,才能成为具有真理性的、现实性的普遍自我意识。表现为我=我们、我=世界。例如即使在感性知觉中,我们也只能通过对比非白色盐的谓词说盐是白的,换言之,事物的任何特殊属性都需要在概念上与他者相关联才有意义,才能获得具体规定。寻求自身意义的主体个人也是如此,他既要在主观上与社会存在或其他自我意识也要在客观上与物的世界关联起来,才能获得或确认自己之所是与之为人的意义。而这一点恰恰是康德所没能做到的,即康德没能在与他者的关联中赋予纯粹自我意识以现实性。“一旦主体移向作为个体集中于自身的层级,它就‘以纯粹的自我作为对象’,黑格尔现在开始证明如果他直接地这样做,主体在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中与通过感性确定性的简单范式与世界的理论关系中一样没可能找到满足。”[6](73)

概言之,对于那取消一切事物的自在性,将一切本质引向自身概念性活动,使之成为为了他者(主体性自我)的纯粹自我意识的积极性与进步意义,黑格尔与康德的意见是一致的。不过,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对康德的超越就在于他的自我意识要求从对世界的纯粹理论态度中获得的抽象自我确证,移向在对世界现实的、经过中介了的实践态度中获得的具有现实确定性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说,与康德不同的是,黑格尔把自我意识自立自足的主体性本质视为需要通过克服自身与他者之间的差别与对立才能获致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原初深埋于自身之内的抽象孤独。并且,主体实现这一目标的动力被解释为它的实践本性。国际知名黑格尔研究专家特里·平卡德就认为黑格尔那里的自我意识作为我们对自身概念化的活动并不是关于客观对象的知识,更加不是理解对象的范式,而是满足主体多种欲望的工具,至于我们对世界的知识则被什么是满足欲望所必须的考量中介着。[7]

二、否定性关联于他者的特殊自我意识

欲望就是自我意识出走并关联于他者的第一个基本形态,是主体对世界具有的最直接、最本能的实践关系,自我意识最初就是通过欲望的满足获得对自身独立自足性的自我确证的。欲望主要通过纯然的否定、毁灭他物获得满足,主体就是通过这种“地道的自我感”确证自己作为主体性自我意识的存在:我就是一个控制着周围一切事物的纯粹之我,只有我是完全自立自足的,其他一切对象或存在都是依赖于我并且为了我的非本质的东西。“自我意识在其直接性中是单个东西和欲望。”[8](222)作为主客体相互关联的这样一个整体就是我们目前在欲望阶段所能认识到的自立自足性,当然并不充分,它还包含着一定的困难。欲望的困难就在于它必须通过对象的否定与毁灭才能为自我意识的自立自足性证明,不是就欲望这个意愿本身直接就能够做到的。但一旦对象被摧毁,主体就没有东西可以用来实施控制并彰显自身独立自足的主体性自我意识,主体因此必然要重新寻找对象,如此往复,陷入空虚的循环而无法满足。并且动物性欲望的本性也是瞬时易逝,层出不穷的。在这一意义上,通过动物性欲望对自身作为独立自足的自我意识个体的确证毋宁是矛盾的,因为欲望使得他依赖于其他生物性存在以及它们的无机环境,正好与它想要证明自己之所是的相反。

欲望的经验教给我们,自我意识要成为真正的自我意识、获得完全的满足而不仅仅是出于动物性欲望的永不满足的感性自我感,就必须欲望那种自身能够以不停止存在的方式进行为了我的自我否定或取消自身他者性的事物。换句话说,寻找那种能够对它自身进行为我的肯定的否定作用的事物,并且与这种事物的关联还不能够拉低我的格调或者说对我的自立自足性本质有所贬抑。那么,这种新的欲望对象就只能是另一个同样自立自为的自我意识主体。首要原因就在于,自我意识要在世界中现实地证明自身自立自足性的需要使得他无法避免对外在世界,包括物的世界与主体性存在的依赖。而对于以物的世界为对象的欲望,前面我们已经证明过它必将产生诸种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那么,新的欲望对象就变成了与物的世界存在区别开来的人的主体性存在。其次,只有作为主体性存在的人才配得上自我否定这种自立自足的自主性行为,动物是绝对做不到自我规定,享受能动自由的。“只要在我愿意要的时候,我才具有这四肢和生命,动物不能使自己成为残废,也不能自杀,只有人才能这样做......动物对它们的生命是没有权利的”[9],更不要说其他更为低级的客观存在了。再次,只有同样自立自足的主体性存在才能在被彻底否定之后仍然保持自身,仍然能够“维持着一定的尊严或地位即使‘为了他者’被否定。因为即使自我否定着的主体被否定了,它也是被否定状态的发动者,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它仍然自我规定”[10],不至沦为虚无,提供持续的证明而不仅仅是瞬逝的满足。也就是说,虽然否定是为了我的,但全部是你自己践行的,你才是诸种否定或规定行为的制定者与执行人。并且这种同样自我规定的自立主体性对象与自己隶属一类,对他的依赖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自己的依赖,丝毫不有辱自己自立自足的主体性存在。由此可见,动物性欲望阶段中自我意识的概念或本质,即于主客关系体中具有的自立自足性并不充分,它还需要在主体与主体的相互关系中寻获关于它的更为完善的概念与认识。“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这由于、并且也就因为它是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的。”[3](138)

这欲求另外一个自我意识主体的欲望就是超越了动物性欲望的、属人的、作为自立自足的主体性自我的欲望。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试图从另一主体性自我意识那里欲求对关于自身作为自立自足的主体性存在的主观判断的承认,使之成为现实性真理。至于欲望本身从来都不是目的,它只是主体确证自身自立性的媒介,从动物性欲望中的物到现在的人。并且,这一向另一个同样自立自为的主体欲求承认的转变无疑是积极的、进步的,它不仅解决了动物性欲望无法得到满足、陷入无限的困难,也跳出了自我意识力求在动物性欲望中证明自身自立自足性,最终却陷于对一切客观存在依赖的泥潭。初时,自我意识认独居于自己内心深处的纯粹自为为真,为此它排斥、驱逐一切他者,包括感性存在与知性意识。现在,它了解到自我意识的自立自足性并没有开始主张的那样独立,并且这一自我意识的建立与确证也都不必要摆脱与他者的关系,相反地,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才有可能为自己作为自立自我的确定性赋以真理。这样毋宁就优化、发展了自我意识的本质与概念:由欲望层次上通过对他者(客观对象)的摧毁建立起对自身自立自足性自我意识的确信提升至在与他者关联中的确证。

不过即使如此,主体间每一方对自我意识自立自足本质的认识,与前述主客间追求的自我意识一样仍然存有问题,尚未成熟:它们都需要通过否定他者才能建立起自身自立自足的信念,并且都不能在他者中看到自己。动物性欲望中是与物的否定性关系中的“唯我独尊”,现在则是与人的否定性关系中的“唯我独尊”。“在这个规定里包含着巨大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自我是全然普遍的东西、绝对一贯的东西、不为任何界限所中断的东西、一切人所共有的本质,两个在这里互相联系着的自身就构成一个同一性,可以这么说,构成一束光,可是另一方面又同时是两个自身,它们以完全的不妥协性和难以接近的态度彼此对立,每一个都是作为一个自内映现了的东西、与对方绝对不同的东西和对方所不可突破的东西而持存。”[8](226−227)换言之,在自我意识的独立特殊性阶段,每一个自我意识都想向世人证明只有自己才是具有自立自足性的绝对存在,只有自己主体性的立场与观点才是是正确的,拒绝承认他者为同样独立自主的个体与自由存在,甚至认为这承认对自身自立自足性构成威胁。这样关系双方必然都将试图把自己的意志或对自身的主观性判断强加给对方,让对方承认只有自己是这样的存在。不过,这里每个绝对骄傲或拥有十足自我感的自我意识个体都不会轻易承认他者的自立自足性的,他们因此必将滑向冲突与斗争。

鉴于这一阶段对自我意识自立自足性本质的不完全认识,斗争最终必将以生命为赌注,关乎生死。从求获承认的那一方来说,其自我意识的直接形态是抽象的、纯粹的,他要求获得承认的自我同一性不能包含任何非我性。不仅主观上不受任何他者规定,就是客观上也不能依赖于任何其他生命体及其无机自然。对于这样的主体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独立于一切他者的自立自足性,其他任何特殊性规定都只能是行将消逝的环节。不惜否定自己的生命根基,就是尚不成熟的主体性自我用以表现自身不为任何事物规定的最彻底方式。“要表明自身为自我意识的纯粹抽象,这在于指出它自身是它的客观的形式之纯粹的否定,或者在于指出它是不束缚于任何特定的存在的......并且不束缚于生命的。”[3](142)“对于一个主体来说向他者展现主体状态的最基本的方式,以及因此实现对自身主格承认的方式,就是显示他已经准备好牺牲作为客体的存在了:即,就是显示他已经准备好放弃自己的生命了。”[6](78)显然,这种为了证明自身主体性价值的致死斗争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在古代各民族人民之间出现的。从给予承认那一方来说,他需要对欲求承认的对象进行考核,否则我如何知道想要获得承认的你是否配得上这一承认,即我如何知道你不是像物一样的东西。因此,每一个自我意识都通过追求他者的生命,证明那要求被承认的他者也是珍视自立自足荣誉之人。同时,被要求给予承认的这一方也要使自己的承认欲求获致满足,也要求被具有同样自立性的主体性个体所承认。这才是致死斗争的双方各自在追求对方生命的背后所真正要追求的东西。每一方都在做两件事情,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与追求他者的生命。

概言之,主体在这里扬弃了只认深埋于自身之内的抽象孤独为自我意识自立自足性本质的主要内涵,转而走出自身,开始在与他者(包括客观性事物与主体性存在)的相互关联中寻获自己作为独立自我意识的现实确证,优化了主体对自身作为自立自足的主体性存在的认识。但这一优化认识依然是不完善的,因为这里主体与一切形式的他者,即整个世界的关联是纯粹否定性的,他仍只认作为这个个体的自己是自立自足的,是关系的本质方面。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只是从纯粹抽象的独立性发展成了现实的独立性而已,他的本质仍然是排斥一切他者的独立特殊性,我们根本就还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我们”。

三、主奴辩证法与扬弃纯粹自我感的普遍性自我意识

主体间以生命为赌注的斗争很容易导致参加者一方或双方的死亡,自我意识仍然没有达到当初意图通过承认求获现实确证的目标。如果你死了,谁来给予我以承认,或者如果我死了,你给予的承认又有什么意义。因此,现在就需要一种我们曾经在自我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动物性欲望转向对另一个自我意识主体的欲望时讨论过的那种“肯定的否定”,即一种自身不被彻底消灭的否定,来解决生死斗争中求获承认的矛盾。它的具体内涵就是,斗争双方的任何一方在他者性被扬弃的同时,还能够保持自己的生命。答案就是主奴斗争。

主奴斗争中,在死亡发生之前,一方选择放弃证明自己主体性自我意识的努力,放弃自己的自立自足性,宣布投降并甘愿服从于对方。这样斗争双方就不仅保持了生命还产生了承认,只是这承认必将是单方面的、不平等的。投降方,也就是他者性被扬弃一方的潜台词是:我承认我一无所是,你是一切,是我的本质和主宰,我依赖于你,以你为尊。这就是奴隶的首次出场形式,一个坚持保存生命并因此淹没于动物性存在之中的囚徒。而坚持高于动物性生命存在的胜出方自然就是主人,他通过前者的奴役确证了自身自立自足的主体性存在。只是主人对这一确证的认识仍然停留于排斥异己、唯我独尊的否定性见解,没有普遍性的眼界。这样的主人就必然以对奴隶的承认有损于自己自立自足性,影响自身自由为由,拒绝还奴隶以同样的承认。可见,对动物性生命存在的不同态度与对自我意识自立自足性本质的狭隘观念,一齐导致了主奴间单方面的、不平等的承认关系。“主人和奴隶的致命关系产生于视野受限制的、发育尚不健全的两个人之间的一场战斗。他们还没有顾及他们与普遍的关系……他们的这个自我仍然是一个特殊个体的自我,一个受限制的自我。”[11](212)自此,主体间欲求承认的致死斗争就为不平等的主奴关系所取代。不过,主奴关系也仍然存在着突出问题,即来自于屈从并依赖于主人的奴隶那里的承认对主人来说没有价值,他仍然没能获得自己作为自立自足性主体的现实真理。主要因为同样作为主体性存在的奴隶,虽然潜在地已经具有自立自足的自我意识,但他对此还一无所知,还没有成为自为性主体。这里与其说是自立自为主体间普遍有效的承认,不如说是纯粹自为的主体与物或尚未摆脱物性的人之间狭隘无效的承认。

于是,现在的问题变成了如何超越主奴辩证法,获致具有现实真理性的自我意识。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笔者认为应该首先探求前此一切自我意识形式的症结所在:对自我意识自立自足性本质的认识或者空虚(深埋于自身之内纯粹抽象的自我意识),或者是特殊(否定性关联于他者的独立自我意识)。后一形式显然是前一形式的扬弃,那么对后一形式的扬弃又该如何就是对本段伊始问题的解答。

一个人只有在一切方面扬弃绝对个体性,走出作为特殊主体的自我感,成为具有普遍性自我意识的现实个体,才有可能超越主奴辩证法的矛盾,获致具有现实真理性的自我意识。“在承认中他自为地就是一种被扬弃了的存在……一个被扬弃了的存在同时是那在他者中生成自身的永恒运动,并且在自身中生成他者;它是普遍的,持续的意识……它是绝对的实体,它是一个民族的精神。”[12]届时,自我意识将能够对一切他者,无论客体性存在还是主体性存在,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肯定的否定:在他者那里发现自我,最终又复归于自身,实现在他者那里守在自己身边,成为一个一切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相互关联的全体。对具有这样自我意识的主体来说,无论自己还是对方都既是一个独立自为的主体,又是一个被动为他的客体。并且,每一个自我意识不但知道而且接受其作为自立自足性主体存在的实现,以肯定的否定方式关联于他者。黑格尔精神哲学就在于认识他者中的自我,精神就于这一永恒重复的外化与回归的双向运动中一步一步地实现自身。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黑格尔说,到这里精神这一概念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精神之所以是精神,只是由于它在那里存在着,由于它把它的定在提升为思想并从而提升为绝对的树立对立面的活动,并且从这种树立对立面的活动中回复自身,而这种回复正就是通过这种树立对立面的活动和在这种活动本身中进行的。”[13]自我意识在这里才可以说得到了完满的实现与真理性认识。不错,自我意识的确应该自立自足,不依赖于任何自身之外的他者或异在。不过,不依赖一切他者的自立自足并不就是要与他者毫无关涉,完全不受任何非我的规定与影响。相反,对与自身无异的他者的依赖非但丝毫不有损于自身的自立自足,而且还是完满实现自身的有效中介。这绝对不是对自我意识看法、角度的简单转变或者飞跃,而是自我意识自身本质性结构的变化发展。

不过这首要的一步(扬弃作为特殊个体的纯粹自我感),对主人来说就已经极为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主人于主奴斗争之初就通过对方的投降确认了自己的优越地位,之后又一直享用着经奴隶打磨过的物,并且正是这对物的毫无顾忌地纯粹否定使得主人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的绝对地位,形成了“十足的自我感”。所以说主人之为主人就不可能走出自己作为绝对自立自足的特殊性主体的骄傲,即使后来证明这种感觉只是一种假象,主人具有的毋宁是对物的十足的依赖。不过,奴隶却不同,他于斗争之初就知道自己并不是绝对自我,并且一直以来也都是奴隶在同现实世界打交道,经历着物的独立性与抵抗性,他还因此在它们面前颤抖过,这些都使得奴隶不可能具有主人那种自以为是的骄傲与纯粹的自我感。原因之二在于,主人正因为自己敢于冒生命危险的那份勇敢而无法体会恐惧,尤其是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也就无法感受到因惧怕死亡而在面对死亡时自己尤为深切地体会到的那渗透灵魂、震撼身心的经验。然而这种对死亡的极致恐惧与现实体验对超越主奴辩证法,实现普遍性自我意识来说却是必要的,因为它使奴隶体验到一切特殊(尤其在死亡面前)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绝对的普遍性。“对黑格尔来说,在人的教化中,在把人培养成为普遍的人的改造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死亡的恐惧。死亡的景象震撼着他们,似乎整个地粉碎了他们的生命的特殊性。”[11](212)因此,如果说在死亡这一绝对他者面前主人都丝毫不为所动的话,那么其他自身之外的任何存在,包括客体存在与主体存在对他来说也都不会在任何情况下产生任何影响。主人这种“目无一切”的个体必将只能作为特殊性主体存在,带着自己的偏见、任性拘泥于十足的自我感而不能自拔,普遍是绝对不可能成为他的本质的。

这样看来,主人从一开始就选错了路,那是一条“存在的绝路”[14],奴役的道路才是人类走向解放的真正道路。就像尼采主张的那样,奴隶才是那在精神的发展中最具前景的端点,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黑格尔主张自立自足的自我意识的真理最终是奴隶的意识。“奴隶的意识如何成为自我意识的真理……在它的发展中,在它的意识的中介中,它使独立性真正地得以实现。它在三个环节中做到了这一点:恐惧,服务,以及劳动。”[4](174)下面我们就继续对其余两个必要环节,即服务与劳动,进行论述。

首先,对主人的服务使得奴隶不得不节制自己的特殊意愿。这在奴隶因此逐渐地摆脱了对自然存在的依赖与从属意义上,实现了对自身自我意识的自由确证与持久肯定,获得了比主人更为高贵的自我意识,以及智慧与解放。与此同时,节制也逐渐地改变着奴隶个人的主观欲望与意志,使之上升为普遍。“奴隶则在对主人的服役中耗空了自己的个人意志和固执任性,取消了欲望的内在直接性,并在这种放弃和对主人的敬畏中开始了智慧,——即向普遍的自我意识的过渡。”[8](232)其次,通过劳动,主体与客体实现了统一,奴隶在劳动产物中看到自己,由此上升到了存在中的自我感知,意识到了自身自立自足的主体性,从他乡回归到自身,在为他(主人)的同时也是自为的。“只有当(主观的)确定性采以(客观的)真理的形式并且(客观的)真理变成自我确定性的时候,我们才能谈及理性,谈及普遍的自我意识。”[4](147)所以我们说劳动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还陶冶着劳动者,使他从一个依赖主人的物性的奴隶变成了具有现实自我意识与自立自为性的人。可见,服务、劳动以及对死亡的恐惧一齐为超越主奴辩证法,形成具有普遍性自我意识的现实个体发挥了作用,缺一不可。一方面,只有恐惧而没有服务与劳动,自我意识仍然无法成为具有现实独立性的自我意识,它们是奴性自我意识在自然界中实现自身的方式;另一方面,只有服务与劳动而没有恐惧,主体虽然也能够塑造世界,但那将只能是出于主观任性的偏见,无法成为普遍的陶冶事物的活动。

综上,自我意识的产生需要两个前提,其一是认识对象的变化:从外在世界转向了人本身;其二是人与世界之间关系模式的变化:从理论态度转向实践态度。之后,自我意识还需经过以下两种否定的肯定性中介才能相继扬弃抽象与特殊形态,成为具有真理性与现实性的普遍自我意识:其一是人与人或主观与主观之间的关系,即主奴斗争;其二是人与物或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关系,即劳动。自我意识自身自立自足的主体性本质就在上述变化、中介环节的经验之中逐渐地得到优化与发展,由最初空虚的主体自我相关,到主体与他者间纯然否定性关联,再到主体与他者间肯定的否定关联,扬弃纯粹自我的个体性,完满实现自身为普遍性自我意识,即自在自为的自由精神。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首先,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奴隶完全不同于马克思那里的雇佣劳动者,前者主要是哲学视角下自在自我意识的主体性存在,后者则主要是经济学视角下异化了的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其中奴隶操持的物质劳动作用在于唤醒自身自立自为的主体性自我意识,是直接实现对象性本质的一般合理劳动。而马克思大多时候提及的劳动都是指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发生异化的对象性劳动,即雇佣劳动,一种特殊形式的物质生产活动。在这种劳动中劳动者不是直接地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也不能在劳动产品中直观自身,毋宁是牺牲自己的本质力量与生命并为劳动产品所奴役。其次,奴隶在这里获得的智慧与解放只是作为开端存在,还需要继续经验理性、精神等阶段,才能最终获得对绝对知识的洞见与具体自由。不同于马克思那里在已经摆脱了资本雇佣劳动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作为历史终点谈及的解放与自由。另外,黑格尔这里获致上述解放与自由的劳动也并没有后来人类学的马克思主义者强调的那样意义重大,那样不协调于《精神现象学》的其余部分。事实上,无论主奴辩证法还是其中的劳动环节都只是黑格尔为发展、完善自立自足的自我意识,直至最终实现自身为现实的普遍性自我意识的一个必要环节。换句话说,它们最终都将为实现绝对精神服务。精神只由在知识中反思的生命构成,劳动与服务就是打开这一反思智慧的开端。对于黑格尔来说,劳动在这一章、这一环节的意义甚至可能还远不及于恐惧。它不应该在与全章主题,甚至全书主旨隔离开来的情况下被过分诠释,对这一枝节问题进行百般多样的缠绕不休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就理解‘自我意识’这一章而言,卡尔·马克思以极不相同的方式所运用的主-奴辩证法是毫无帮助的。”[15]最后,自在自为的普遍性自我意识的确是黑格尔那里人之为人的根本与必要条件,黑格尔也可以被理解为从自我意识的角度阐明了主体间的关系,从而借以理解现实的人的本质、产生与发展等方面。不过这自我意识还并不直接地就是人,黑格尔知道“生命与纯粹的自我意识……同等的重要。”[3](144)

要言之,黑格尔自我意识概念以自立自足为本质,追求自我规定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受任何他者的规定与影响。它毋宁需要相继经验拒斥他者的纯粹抽象形式以及否定性关联于他者的绝对特殊形式,最终在与他者肯定的否定性关联中扬弃绝对的自我特殊性,实现自身为自在自为的普遍性自我意识,即精神。对它来说,自立自足本质的真实内涵可以概括为我=我们、我=世界,主体因此完成了对绝对知识的洞见,获得了具体自由。在这一系列经验过程中,主奴间不平等承认关系的主要作用在于解决至死斗争中寻获承认的矛盾,它也必将被扬弃,从而走出作为特殊主体的自我感,成为具有现实真理性的普遍自我意识。至于奴隶操持的物质性劳动,与对死亡的恐惧以及服役一起构成了完成上述目的的环节与手段。因此,黑格尔那里的主奴辩证法与劳动概念不应该被独立出来,甚至被发挥成政治经济学视角下,资产阶级社会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立关系以及雇佣劳动这一异化了的物质生产活动。过度强调它们对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直接影响是不恰当的,是人本学家或存在论者对黑格尔哲学所做的过度的马克思式的发挥。“我因此决意主张,正确解读这一节,不是把它视为在全盘转移到社会理论和伦理理论的关注,而是认为此节更多的是在继续发展‘意识’一节所提出的观念论/客观性论题。”[16]我们应该“飞出‘主奴关系’的‘捕蝇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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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罗伯特·皮平.黑格尔的观念论——自意识的满足[M].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6: 217.

[17] 俞吾金.从康德到马克: 千年之交的哲学沉思[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89.

Reinterpretation of Hegel’s self–consciousness and dialectic of lordship–bondage

XUE Danni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China)

It is generally believed that, in Hegel’s Phenomenology of Spirit, the dialectic of lordship-bondage and the material labour held by slaves have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Marx’s theory of alienated labour.However, by seeking the true connotation of the content and theoretic significance in the complete experiencing process of consciousness, including the moments of consciousness, self-consciousness, desire, recognition, struggle unto death, relation between lordship and bondage as well as universal self-consciousness, spirit and so on, we will then find that contending over-emphasis on the influence of Hegel’s concepts mentioned above on Marx’s theory of alienated labour is inappropriate.Rather, it is a kind of excessive Marxist over-reading of Hegel’s philosophy made by humanist or ontologist.The complete experiencing process of consciousness provides a more objective and coherent perspective for us to understand this famous chapter in Hegel.

Hegel; abstract self-consciousness; particular self-consciousness; universal self-consciousness; selfsufficiency; dialectic of lordship-bondage

B516.35

A

1672-3104(2015)06−0014−07

[编辑: 颜关明]

2015−01−05;

2015−04−08

薛丹妮(1987−),女,辽宁盘锦人,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德国哲学,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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