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蔬菜基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5-01-20
为强化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大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确定,山东省农业厅从3月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省开展蔬菜基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坚持以“四严”为原则,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全程监管为重点,以创建优质安全品牌基地为抓手,全面规范蔬菜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二、行动目标
以蔬菜为重点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强化和规范;违禁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彻底杜绝;违规滥用农药、乱施化肥、超限量或超范围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得到遏制;所有县以上基地全部登记建档;所有基地产品都能依标生产;所有基地推行产地准出、原产地追溯制度;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9日~3月3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地要对当地蔬菜生产进行详细摸底,弄清种植面积、主要品种、生产主体结构、储存习惯、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隐患及原因等。山东省农业厅将把全省蔬菜基地生产信息统一纳入管理信息系统。
2.制定整治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原则上以县级以上生产基地、示范园以及农场等为重点,对蔬菜集中产区、问题突出地区、风险较大的产品要延伸到专业村甚至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明确整治任务、整治内容、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山东省农业厅拟选择2~3个县作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3.组织动员部署。山东省农业厅将下发专门文件启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整治的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措施等进行通报。各地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动员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培训阶段(3月30日~4月5日)
4.组织人员培训。培训人员:基地负责人、农场主、大户等各类生产主体,检测中心负责人、乡镇及基地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内容:整治要求、整治标准以及检测技术等。同时,强化形势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三)整改阶段(4月5日~6月20日)。
5.整治基地环境。各地要对基地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进行评价,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到工业“三废”及农业废弃物、医疗污水和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区域报请划定为禁止生产区。要对基地范围内或周围的垃圾、堆积物等进行集中清理,对废弃的药瓶、药袋、肥料袋等集中回收处理。
6.整治药肥使用。各地要对基地现有的投入品进行清查,凡属违禁的一律收缴;基地要建立投入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投入品来路正、渠道明、可追溯;要严格控药控肥,做到“四禁止三严格”,即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严禁使用未取得国家登记的所谓“秘药”,严禁使用添加非登记成分的假药,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农药;严格植物激素类农药的使用,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严格实行测土配方施肥。
7.规范生产记录。基地要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采用的生产技术标准,以及土壤处理、作物栽培、病虫害发生、投入品使用、产品收获、检验检测等生产管理情况,已经建有记录的,要进一步完善。采用日光温室栽培模式的,要分棚记录,一棚一册。档案要保留2年以上,各市可统一生产记录格式。
8.安全储存保鲜。各地要依法对本地区农产品产地储存保鲜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违法防腐保鲜和非法添加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储存保鲜规范,坚决杜绝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现象。
9.严格准出追溯。基地产品上市前要进行自我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入市。上市产品要进行包装,并附带产地证明或附贴二维码;产地证明或二维码要标明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二维码要贴在醒目位置;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属于16个省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县和30个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的可追溯生产基地,要严格实行包装并附贴二维码上市。
10.健全规章制度。基地要建立健全基地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生产技术培训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保鲜、防腐、添加剂使用制度,检验检测制度,产品准出追溯制度,包装标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明确法人代表是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1. 组织检查验收。各市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派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12. 进行工作总结。各市要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质监处。总结要客观评估成效、如实反映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