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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2015-01-20

文化纵横 2014年4期
关键词:国民待遇国民少数民族

读了上期《文化纵横》上发表的王明珂《建“民族”易,造“国民”难》一文,有些感想,略述如下。

“强化公民意识,淡化民族意识”是自西藏“3·15”,新疆“7·5”事件以来的热议话题。发表在学术期刊和互联网上的这类文章很多,但都大同小异,以至耳熟能详,懒得再读。王明珂先生是我敬仰的台湾学者,他的文章题目让我眼前一亮,想必文中的讨论一定有深度,很想听他解释为什么建前者容易,造后者难。

然而,读下来,却很是失望。在这篇一万多字的文章中,与他文章题目直接相关的文字也不过就是坐落在他结语中的以下几行。

“无论如何,相对与造‘国民,建构‘民族简单的多;经由学术研究与政治安排,一个个‘民族群体被认定、识别而加入国族之中,并以国家之民族政策弥补边疆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弱势地位。然而在‘民族群体认同中,及以‘民族为单位争取群体在国家内的地位与利益之情况下,让个人失去其‘国民之反思性与行动力;在民族文化与民族宗教的大纛下,更常让民族内的部性别、阶级、时代、圣俗间之剥削与不平等被掩盖。看来,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有一未竟之功,那便是造‘国民(或公民)。”

类似这样的议论其实很多,而且远比他的观点尖锐鲜明。例如,不少人认为,高考加分、允许超生、犯法享受“两少一宽”,都让少数民族获得了一种“超国民待遇”。为保持“超国民待遇”特权,他们必须坚持自己的独特性,与国民认同保持一定距离。这些议论听上去有力,但却很成问题。例如,既然少数民族在中国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那么他们为什么还想分离出去,建立自己的国家,让自己变成普通国民?

如果说在反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阵营中,作者也有自己的贡献,那就是他多列了一条优惠政策的罪恶,即,“在民族文化与民族宗教大纛下,更常让民族内部的性别、阶级、世代、圣俗间之剥削与不平等被遮掩”。然而,在我看来,优惠政策可能导致和加剧的正是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以至人们觉得民族关系并不是阶级关系。

对于为什么“造国民难”,他没有直接作答。可能是因为他认为只要说明“建民族易”,“造国民难”也就不言而喻了。我以为,造国民难主要是难在把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当作同文同种的单一民族国家来构建。关于这一点,中华民国所经历过的甘苦,我想王先生是一定熟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认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了这个国家。我以为,解决当下中国民族问题的正道应该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第四条所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

把少数民族的身份认同与国民身份认同对立起来,把中国国民意识换喻成炎黄子孙意识,把中秋节改定成国家节日,把普通话换称为国语,把儒学换称为国学;根据少数民族认同程度,历史感,聚居程度,及其文化精英的成熟程度来猜度其分裂的可能(马戎,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gzhc/ article_2011041333510.html); 以推进民族融合之名,对宪法认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三道四(胡鞍钢,《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所有这些都可以对民族团结构成损害,让造就国民变得更为艰难。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潘蛟

@新浪历史:

读了《文化纵横》2月号《我们今天应该如何面对传统文化》一文,认为重构传统,需要消化200多年来西方冲击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需要深刻地理解以反传统为特征的中国革命,需要深刻地理解以个人权利为主要诉求的自由主义,也需要深刻地反省近200年来中国知识分子自身的思想历程和思想方法。

@藏之无名山:

在《我们今天应该如何面对传统文化》一文中,个人认为:传统与日常生活交融在一起,为其见识之卓越者;治理转型大国之提法,为其眼光之锐利者。作者堪为能手。至其于自由主义之理解(如只言权利不言责任之类),微嫌浅薄;“以中国为中心,以中国为方法”之呼号,亦矫枉过正,当言“以古今中外为方法,以中国为中心”。

作者与读者是一份杂志的宝贵资源。杂志的成长,需要时时汲取各方的意见。没有外界的关注与鼓励、鞭策与批评,杂志便有沦为自娱自乐甚至堕入闭目塞听的危险。《文化纵横》期待您不隐恶,不虚美,提供一针见血的诤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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