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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视域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

2015-01-20

重庆行政 2014年5期
关键词:九龙坡区物业管理产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以居住环境优美、物业服务规范为特征的新建住宅小区快速增长,而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宅区,则大多还没推行物业管理,环境“脏、乱、差”、房屋设施陈旧、治安状况较差等问题普遍存在,与新建小区形成明显反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将呈集中爆发态势,极大地影响群众生活,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四化”建设,而新型城镇化是实现人民幸福梦的重要战略举措,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高度重视并有效解决老旧居住区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本课题组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对老旧小区的界定

老旧小区,主要是指建设标准较低、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已无法满足现在居民生活需要的小区。该类小区既包括独栋楼,也包括住宅小区。

老旧小区时间界定:目前,国内对老旧居住区的时间界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主要是以1990年为界,但也包括部分90年代后建设落后的小区。结合重庆市九龙坡区实际看,从2000年起,进入楼市黄金期,住宅建设规模、档次和服务水平较以前均明显提升,且大修基金也是从1999年开始征收的。因此,综合学者和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时间应该以90年代为界为宜,具体年限要根据楼盘的设施设备条件而定。

从老旧小区的特性看:必须要符合建设标准较低、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特性,如有的别墅小区尽管修筑年代久远,但是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物业管理规范,不应纳入老旧小区范围。

二、新型城镇化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必然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一)新型城镇化需要改善老旧小区较差的居住环境。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就是环境宜居。这既包括新城区的开发管理,更包括老城区的改造和旧小区的升级。然而,目前老旧小区的“脏、乱、差”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但这些老旧居住区绝大多数还未完全丧失基本的使用功能,要利用市场手段完全拆迁和重建难度大。故此,我们要建设新型城镇化,必须解决老旧小区环境问题,这符合短板理论的管理原则。

(二)新型城镇化需要老旧小区加强社区治理。新型城镇化必然导致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涌入,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后一般是暂时选择租房,而一些打工族多数是选择价廉的老旧居住区居住,导致老旧居住区人员混杂、治安纠纷频发,如果政府在这方面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就会出现英国、巴西等国家的城市“平民窟”现象,让居民产生仇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真正实现新型城镇化,必须要解决老旧小区这个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否则在城市和城镇就无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新型城镇化需要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现代化的物业服务。目前,我国已实现52%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有35%,也就是说有近17%的农村转移人口和一部分城市工人由于收入、生活习惯、消费意识问题,不愿意或无能力享受现代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而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就是要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降低现代化物业服务门槛,加强政府扶持,促进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当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透视

(一)居住环境较差,实现宜居难。老旧小区最突出的是环境差、配套设施不齐全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较差。老旧居住区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年久失修,且房屋工程建设图纸残缺或资料难以查找。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2012年6月统计,九龙坡区老旧安置房涉及下排管网堵塞的房屋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涉及屋面漏水的房屋建筑面积有5.75万平方米。二是配套设施不足。特别是部分老旧房屋没有实施水、电“一户一表”改造(如九龙坡区老旧居住区无水表17772户、无电表11638户),水、电损耗费用难以分摊,停水停电时有发生,居民怨气很大,很多物管公司不愿意接手管理。同时,旧城改造安置小区和一些散居楼宇,银行、医院、学校、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办公场所服务设施普遍不足。

(二)物业管理滞后,规范管理难。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普遍处于低水平,甚至是无序现状。一是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主要存在收费率低、物业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由于老旧居住区居民物业收费低,物管公司“见钱做事”,形成了“收费少一服务差一不愿缴费一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如九龙坡区石坪桥华奥大厦小区由于收费额低,物业公司无法运营而撤离。二是政府和社区接管的小区主要存在物业管理缺位问题。由于基层事务庞杂,老旧居住区点多面广,导致街镇和社区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管理缺位。三是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普遍存在管理缺失的问题。由于没有物业管理,有的小区无人打扫、污水横流、杂草丛生,在停车位、公用设施使用等方面业主为了自身利益各执一词,较为混乱。

(三)流动人口多,和谐共处难。目前,老旧居住区人员多为退休职工、下岗职工等低收入家庭,绝大多数一些经济条件稍好的原住户已将住房转卖或租赁,流动人口较多,导致诸多问题。一是治安内保环境较差。多数小区无围墙、门卫值班室、技防设施,加上是“三无”人员常居地,入室盗窃、拦路抢劫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不稳定因素多。二是业主违法违规变用占用现象普遍。由于长期缺少正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加上居民法纪意识薄弱,非法搭建、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住宅用房改为餐饮、旅馆、棋牌室)、毁绿占绿、破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部位等各类违章违规多发,影响其他业主权益。三是居民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由于租赁户居多,彼此不信任、不协商、不配合,常常因为房屋渗漏、水电分摊、噪音扰邻等原因发生矛盾,社区疲于应付。如九龙坡区石坪村社区平均每天要处理2-3起老旧居住区的矛盾纠纷。

(四)房屋产权混杂,统一管理难。目前老旧居住区产权归属主要有商品房、回迁房、央产房、市属单位房、区属单位房、公共设施产权人(如各市政设施部门、邮局、银行、区属商业单位所有的房产)、公转私房、二手房产权。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道个人产权占43%,单位、个人混合产权占24%,单位产权占31%,其它占2%;还有些老旧房屋没办证,有的已无证可查。因此,一些老旧居住区由于各种产权房混杂,再加上产权和使用权分离又较普遍,导致业主、租赁户等群体之间的需求千差万别,管理难统一、整改难推进。

(五)没有大修基金,维修养护难。目前老旧居住区大都未归集房屋大修基金,导致维修房屋缺乏资金来源。如九龙坡区石坪桥287栋老旧房屋中有214栋无大修基金,占75%。同时,有部分老旧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现仍在原售房单位,而有的原售房单位又因改制等原因已不存在。这些房屋往往出了问题就找政府,由于维修面太大,政府财力有限,出了大问题才可能出资金维修,一般问题能拖就拖。

(六)居民观念落后,物业收费难。老旧居住人群文化水平较低,收入不高,对生活品质要求不高,没有形成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特别是在老旧居居住的人多数是临时租户、老职工居住,他们对物业管理存在一种依赖思想,总以为是政府包揽一切,对物业管理不愿意积极配合,对社区组织的业主大会爱理不理。目前,老旧居住区清扫、门卫等基本费用的收缴率就只有70%左右,有小区甚至每个月每户收取8元钱的清洁费,就很难收齐。

四、新型城镇化视域下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对策思考

从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既要着眼未来,也要结合实际,才能逐步推进,取得成效。当前,作为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必须先把基础性的工作做扎实,才能推动老旧小长久健康发展。

(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对于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破旧房屋,可有计划地拆除重建,彻底改善居住条件;对于不具备拆迁重建条件的区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加必要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一是加快实施“一户一表"32程。在对九龙坡区老旧小区调查过程中,多数小区出现水电分摊不均导致停电停水,最后造成集体上访闹事等事件。特别是随着用电负荷不断加大,老旧居住区跳闸现象频发,安全隐患大。因此,当前“一户一表”是最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尽快制定“一户一表”32作方案,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并与供水、供电机构协调,尽快促成“一户一表”全覆盖。二是完善居住区基础设施。优先解决楼道灯、下水道、化粪池等问题,修缮老化管道、破损道路,增加停车位、绿地和消防、监控设施,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健全周边配套设施。加强老旧居住区周边学校、卫生站、垃圾收集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配套水平。

(二)理清房屋产权。产权的确定是物业管理的前提。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旧城修缮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以居民为主体,将旧城整治从拆迁模式下的行政关系,转变为修缮模式下的民事关系。例如法国1962年《马尔罗法》规定,居民修缮保护建筑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才使法国的居民建筑寿命达几百年。从国内看,北京等地对住宅老院的保护和修缮也是在明晰产权的情况下,政府以低成本投入撬动了居民大范围修缮。对此,应全面清理居住区房屋产权主体,对于没有办证的房屋,要及时补办,并明确产权年限;对于产权到期的,要继续办证续期。对未办理产权的国有企业家属区房屋,产权混杂的居住区,明确告知物管义务。

(三)创新多元化物管方式。可根据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差异化的管理方式。一是物业管理“1+1”模式:即业主委员会(或“住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由镇街牵头,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单栋建筑可就近划入大型小区物管管理。二是自治管理“1+2”模式:即1个小组(小区自治管理小组)+2项服务(居民自助服务+外包服务)。在社区的引导帮助下,居民采取自愿方式,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非营利性、费用均摊”的原则管理居民事务。三是街道、社区代管“1+N”、“1+3”模式:即设立1个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由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聘请人员对N个安置小区进行管理,包括环境保洁、垃圾清运、治安防控、房屋附属设施管理等。“1+3”,即在社区居委会的主导下,实行“1个中心(社区物业服务中心)+3个队(管理队、保洁队、巡防队)”。

(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引入物业管理为切入点,有效提升老旧居住区社会管理水平。一是进行封闭管理。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居住区,可采取建立围墙或围栏方式进行封闭管理。二是建立联防机制。建立房管、市政、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街镇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处理老旧居住区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三是健全居民议事决策机制。建立楼栋居民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议事、决策作用。四是整合内保队伍。把社区治安防控人员与物业管理保安整合,实行常态巡逻,可降低物业管理用工成本。五是签订文明公约。由社区与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机构签订卫生管理责任书,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并执行好居民卫生文明公约。

(五)多方筹措资金。按照“居民承担一点、社区自筹一点、街镇补助一点、财政支持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要建立基础设施资金。对居住区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权属性质,政府应当每年纳入预算。二是要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有挂靠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居住区,可责成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出资;老旧居住区个人产权房,住户自行出资。三是建立物管日常运转资金。以低收费方式,按月向居民收取一定费用。社区对居住区内属于公共产权的门面、停车位、广告位等物业开展全面清理,租金收入全部用于物业管理,提高“造血”功能。可以发动社会捐助,弥补缺口。四是设立老旧居住区物业管理奖励资金。房管局部门可分类制定老旧居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达到相应等级验收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或单位,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

(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改善现有的管理机制。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区级政府建立老旧居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镇可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挂在社会事务办中),社区依托社区服务工作站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定期召集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由房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的老旧居住区,分别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邀请社区工作者、律师、居民代表等开展评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向老旧居住区居民广泛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尽快树立“花钱买服务”意识。同时要积极引导物业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物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使老旧居住区物业管理逐步迈向良性循环的轨道。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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