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崖朝阳”检察文化的“五育”功能
2015-01-19区大力
文/区大力
“丹崖朝阳”检察文化的“五育”功能
文/区大力
近年来,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蓬莱市检察院在总结以往检察文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五育”功能,打造了“丹崖朝阳”检察文化品牌,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蓬莱素有“丹崖仙境”之称。冯玉祥将军当年曾在四大名阁之一的“蓬莱阁”上题写“碧海丹心”四字,赋予“丹”丰富的内涵。“丹”的含义是“丹心向党”,意寓蓬莱检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丹心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丹崖”,顾名思义,指绮丽的岩壁。“崖”的第一层含义便是具有岩石般坚强的意志,意寓蓬莱检察干警坚定的信仰、刚强的意志、坚韧的毅力。三国魏国嵇康《琴赋》有言:“丹崖,青壁万寻。”唐朝李白《送温处士归黄山白鹅峰旧居》诗:“丹崖夹石柱,菡萏金芙蓉。”“崖”的第二层含义便是凶险,意寓检察职业具有风险。因此,“丹崖文化”要求检察干警要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操守、崇高的职业道德,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面对危险有磐石般坚强的意志,面对困难和挫折有迎难而上的勇气,面对诱惑有清正廉洁的气节。
“朝阳”的含义是清晨初升的太阳。“朝”是朝气、活力的象征,代表着检察干警积极进取、求新向上;“阳”是神圣、光明和温暖的代名词,象征着检察干警一心向党、一心向人民、一心向法律,以“阳光检察”的最强音,奏响捍卫公平、尊严、和谐的正义交响曲。因此,“朝阳文化”要求检察干警时刻保持乐观、昂扬向上、创新进取的精神状态,时刻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公平公正执法,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疾苦、冷暖记挂心间,积极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
“丹崖朝阳”检察文化的主题是:丹心向党、忠贞不屈、公正廉洁、亲民爱民、创新争先。其内容包括:
一是充分发挥文化“育脑”功能,优化信仰追求。建立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干部上讲坛”活动,通过自上而下的学习研究、思想讨论、开门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不同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查摆整改、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为干警注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健康的思想理念,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用健康的思想净化心灵,坚定对党的信仰、信任、信赖,坚定把献身检察事业作为最高追求的价值理念。广泛开展“红色育警”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学党史、强党性、促跨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实行“双宣誓”制度,每名干警晋升检察官前举行宣誓仪式,每年“七一”组织全院党员宣誓仪式。通过开展寓教于形、寓情于形的活动,让干警知恩、知责,领悟并步入把党和检察事业作为崇高追求的境界。
二是充分发挥文化“育能”功能,优化干警工作本领。通过定期开展基本技能培训、业务技能评比、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与高校建立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委托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干警进行“订单式”培训,开展网上远程教学、国学教育、案例学习教育模式等形式,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干警评价机制,通过适时开展“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组织评价”活动以及评选“检察之星”、“巾帼创业岗”、“优秀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岗”等活动,积极为干警搭建学习成长的平台,激发队伍活力,激励干警成才。近五年来,我院有17名干警一次性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近三年先后有4名干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
三是充分发挥文化“育德”功能,优化良好的品质形象。通过推行习惯管理,在全院倡导“优秀不是一个行为,而是一种习惯”的理念,通过正确的引导,对干警进行职业行为塑造,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思维、生活习惯。加强干警自我心理建设,建立心理健康疏导制度,定期举办“心理调适”健康讲座,组织干警与专家对话会,培育干警的健康心态。积极开展阳光心态教育,定期组织干警集体观看《阳光心态》远程教育课件,定期开展“美文欣赏”、“每月读一本好书”、“检察长赠送书籍”活动,加大对干警合理的态度、自主的觉醒、人际友爱、专业技能、合适的自我定位、合作的心理等方面的阳光心态教育引导,使干警在学习培训中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设立心理健康训练舒缓室(情绪宣泄室)开展心理能力训练和心理调适,及时帮助干警疏导情绪、缓释压力,促使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四是充分发挥文化“育力”功能,优化团队整体竞争能力。建立团队建设机制,树立“本院发展我有责任,争先创优我为榜样”的新风气,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科室建设作为团队建设的中心环节,积极开展创建“先进科室”活动,鼓励干警融入科室,科室融入大局,使每个人、每个部门都争创“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倡导“知足不满足、苦干不苦熬、创业不守业”的“三不”思想,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的精神境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拓展训练、军事训练,野外求生演练、爬山比赛、体育竞技比赛等户外活动,定期开展趣味运动会、摄影书法展、庆“七一”联欢会、国庆茶话会等活动,使干警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斗志。烘托亲情文化氛围,深入开展争创“和谐机关、和谐科室”活动,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做到“六必看”、“六必谈”,大力倡导“孝感”文化,开展评选模范家庭、模范夫妻、模范儿女活动,培养干警共建家园的意识。
五是充分发挥文化“育民”功能,优化司法办案社会效果。做好教育、感化,使犯罪嫌疑人自动认罪伏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充分体现司法人性化,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其真心悔过,主动交代问题。畅通民意诉求通道,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民生检察联络站、绿色邮政、举报网站、领导信箱、传真、派驻乡镇检察室接访等渠道,受理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开展“情系万家进基层”活动,主动帮扶潮水镇衙前村的各项建设,投入40余万元,用于村庄环境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打造了近100平方米的“海参观展基地”,协助该村走上特色化发展道路。2014年该村获评“美丽乡村”称号。宽严相济,努力化解仇恨、减少对抗。围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了附条件不起诉、逮捕必要性评估、将传统文化引入司法办案实践、引导被害人合理诉求“一二三”工作模式、和谐执法效果评估等机制,力求使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效果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
通过打造“丹崖朝阳”检察文化,有效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培养了干警积极拼搏、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优良品质,树立了文明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近年来,有多项工作经验被上级院推广,其中逮捕必要性评估机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被高检院推广。职务犯罪预警防控机制、传统文化指导司法办案机制、案件管理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派驻检察室“一室三网”监督机制等分别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蓬莱市检察院先后六次被山东省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九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两届被省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十八次被蓬莱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直最佳工作部门”或“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政法系统公正司法先进集体等称号,并于2011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本文作者系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