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现代启示
2015-01-15董成雄王四达
董成雄 王四达
摘要: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通过一场深刻改革改变一个国家整体实力与社会面貌的成功范例。这次变法不仅为秦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为当代中国的改革者提供了一系列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关键词:商鞅变法;社会改革;现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14) 04-0070-06
学术界一般认为,“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彻底的一场改革。习近平在参加十八届三中全会小组讨论时,特别提到“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等。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改革并非仅此两次,但我们认为,值此中国面临全面深化改革之际,总书记提到这两次改革决不是在发思古之幽情,在时机的选择和样本的选择上均包含借古喻今的深刻寓意。鉴于王安石变法不如商鞅变法成功,因此,本文拟就商鞅变法谈谈它对中国当代改革的启示。
一习近平重提“商鞅变法”的特殊背景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在社会发展各方面均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理论界已形象地把它形容为“深水区”,“攻坚战”。对此,“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均明确指出“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如: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总书记还指出:“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1]显然,习近平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下提到商鞅变法的。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社会改革在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古希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与梭伦改革、克利斯梯尼改革以及伯里克利改革等不断的改革分不开的。在现代西方,曾进行过三次大的生产关系的改革和调整,才有了今天的经济成果。在中国古代,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可以说也是一部改革史,数千年历史上曾有过许多次的改革,无论成功与失败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在当代,改革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变更是有目共睹。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改革的社会”[2]443实践发展无止境,社会改革也无止境。但历史也告诉我们,任何一场改革都会涉及社会各种关系的变动和各种利益的重组,因此,改革必然会遭到旧势力和旧观念的抵制,难以一帆风顺。但改革一旦冲破阻挠取得成功,又必然会为社会发展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就是地处中国西陲的秦国实现“强国梦”的历史转折。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面临的这个新的历史转折点上,回顾“商鞅变法”对我们今天追求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许能有所启迪。
二“商鞅变法”及其积极作用
春秋战国之交是由奴隶制社会瓦解到封建制社会形成的大变革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主要标志是战国初各国诸侯掀起的变法运动。主要有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秦国“商鞅变法”,以及赵烈侯、韩昭侯、齐威王、燕昭王的改革,其中以“商鞅变法”最著名。据《史记·秦本纪》载,商鞅变法前,“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时秦面临着内忧外患:内有“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主卑”;[3]108外有三晋攻夺秦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强烈的忧患意识使孝公决心奋发图强,下令宣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商鞅遂以“强国之术”说君,劝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4]203尽管遭到秦国旧贵族的激烈反对,但商鞅用雄辩驳倒了保守派(语见《商君书·更法》),使孝公“卒用鞅法”。
商鞅于公元前359年和350年分两次进行变法。内容涵盖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民俗等方面。鉴于变法的具体内容史学界已有详尽的研究,本文不再赘述。至于这场变法的精神,则可一言以蔽之,那就是:遵循功利原则,打破制度束缚,释放社会活力。如政治上废除旧世卿世禄制,重订爵秩等次,以军功授爵;打破领主封邑,设立中央集权的县制等。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等。社会风俗上限制父权大家庭,实行分户令,以激发小家庭的独立自主和权利意识等。这些措施对秦国国力的增强均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表现在经济上解放了生产力,使秦国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在政治上打击了保守的旧贵族,造就了清明的吏治。从秦孝公到天下统一这一百多年间,张仪、范睢、蔡泽、甘罗、白起、王翦英才汇集于秦,为秦打造了一支优质的执政队伍。在军事上,由于推崇战功,“秦人闻战, 顿足徒裼, 犯白刃, 蹈炉炭, 断死于前者, 皆是也。是故秦军战未尝不胜, 攻未尝不取,所挡未尝不破。”[5]3强大的军力为秦的统一奠定了军事基础。蔡泽在总结商鞅变法时说:“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6]216据《史记·秦本纪》称:商鞅变法之初,“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积极效果逐渐显现。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更重要的是,变法不仅实现了民富国强,而且改变了秦国的社会面貌和秦人的精神风貌。对此,亲身游历秦国的荀子有一个全面的评价:“入境, 观其风俗, 其百姓朴, 其声乐不流污, 其服不佻, 甚畏有司而顺, 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 其百吏肃然, 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 古之吏也。入其国, 观其士大夫, 出于其门, 入于公门, 出于公门, 归于其家, 无有私事也; 不比周, 不朋党, 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 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 其朝闲, 听决百事不留, 恬然如无治者, 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 非幸也, 数也, 是所见也。故曰: 佚而治, 约而详, 不烦而功, 治之至也。秦类之也。” [7]358李斯也指出:“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至今治强。”[8]2542荀子所谓“四世有胜”,李斯所谓“至今治强”,均非常强调秦后来的强大是商鞅变法奠定基础的。
三商鞅变法对当代中国改革的启示
商鞅变法虽然已属遥远的古代,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透过其具体的历史内容我们仍可以看到抽象的“史鉴”意义。恩格斯曾批评近代欧洲“对中世纪残余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没有看到它的成就,“这样一来,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9]229中国悠久的历史与辉煌的文化远超西方中世纪,更不应该割断“伟大的历史联系”。毛泽东提出“古为今用”就看到这种历史联系。党中央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更看到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的伟大联系。就“商鞅变法”而言,它给我们留下的启示有如下几方面:
(一)改革要立足于对内外环境的准确判断
近代研究商鞅变法的学者麦孟华说:“自古伟人从政治国, 必先审度内外之大势, 以确立伟大之目的, 此后一切政策法令皆迂回曲折以达其目的”[10]5。商鞅变法之所以能成功,就在于他能准确地把握时代的脉搏,善于审时度势。他看到战国是一个“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的时代,这一客观形势“世主莫之能废”[11]81,因此只有“富国强兵”才是保全自己战胜别国的不二之道。但这首先要立足于本国国情,正视自身的不足,扬己之长而避己之短。秦的农业经济虽然长期落后于中原。但商鞅看到八百里秦川宜于发展农业, 他不但推行重农国策,而且从三晋招徕无地农民,刺激农业经济发展,为国家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地理位置上,秦地处关中, 东有淆、函之固, 前可进,退可守,有利的地形易守难攻。秦民戎俗, 长期与西戎等少数民族作战,强悍尚武,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打造强大的军事力量。由于长期以来,久居西隅, 是在长期与周边少数民族的斗争中崛起的,文化上与其他六国相比比较落后,一直被东方六国鄙视为戎狄之邦, 耻与之会盟。而东方六个诸侯国为了强国富民,纷纷进行改革, 出现了新气象, 如魏、韩、齐、赵、楚等国, 给秦人以前所未有的压力。秦自简公始, 也尝试一些改革, 如 “初租禾”“令吏初带剑”“止从死”“为户籍相伍”等。但到孝公时诸侯仍鄙视秦, 秦痛感丑莫大焉!而激发起图强的渴望。但国内政权操在贵族手中,新旧两派长期斗争,政局纷乱动荡。“国家内忧,未遑外事”。当时变法已成为一股潮流席卷中原大地,商鞅善于根据本国国情对他国变法加以总结提高。商鞅充分借鉴了魏国李悝变法的轻罪重罚和楚国吴起变革法的废除世卿和军功制。正如马非百先生所说:“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在东方各国,本已早为推行,商鞅不过携带东方之新空气,使西方人迎头赶上一步。而结果后来居上,新制度之创建,惟秦为最有功焉。”[12]144
(二)改革者要树立远大的目光和大无畏的精神
商鞅欲变法之初阻力很大,连孝公也“恐天下议我”而疑虑未决。商鞅劝说孝公曰:“疑行无成,疑事无功”,“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二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13]5正是他的高瞻远瞩打消了孝公的疑虑,毅然变法。但改革又意味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由于商鞅变法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引起他们的不满和对抗,太子带头犯法,商鞅认为“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遂“刑其傅公子虔, 黔其师公孙贾”[14]2231如此敢作敢为必然使自己身陷危境。孝公二十三年冬,赵良往见商鞅,称“君之危若朝露”,“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亡可翘足而待。”他劝商鞅归还受封之邑,到鄙野之地去灌园种菜,过隐居生活。商鞅不为所动,直到为变法献出生命。值得指出的是,孝公死后商鞅虽然被杀,但“秦法未败”,而是延续下来。这就说明只要是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的改革,它就能赢得民心而难以逆转,否则将遭遇“其人亡其政则息”的命运。
(三)改革一定要正视客观人性才能因“性”利导
中国古代在人性问题上以儒家的“性善”论占主导地位,由于对人性的阴暗面估计不足,导致片面鼓吹道德教化而不重视权力制约。商鞅则认为人性有追逐利益的自发冲动,“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15]67但人性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16]207因此,商鞅既善用激励机制,重奖励耕战以刺激生产提高战力。同时又采用威慑措施,用严刑重罚来制止犯法贪渎。更重要的是,商鞅并非只治民不治官,他指出“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16]207为官者同样不是无私欲而能自正的,他看到有些官吏“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17]124故必须依靠“绳墨”约束。其中有三点很值得注意:一、要在民众中普及法令,如果“吏明知道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二、他认为官与官如果利益相同,让他们相互监督就会失效;只有利益不同官员才能互相监督。三、仅靠官员监督官员,只是“仅存之治”,“通数者则不然,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主张用有效的制度设计使官吏不能贪不敢贪。由此可见,秦国变法后政治比较清明并非其人性与别国有什么不同,而在于制度的威力。
(四)改革要通过“法治”推行,借助“势治”巩固
商鞅是“法治”的倡导者,变法之初他就指出“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他看到“法治”的优越性在于它的客观性,《商君书·修权》指出:“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因此他强调:“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18]185“能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更可贵的是,他还看到“法治”的不足之处。《商君书·画策》指出:“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19]152既然所有国家都有法,但有的乱有的治,这就说明仅有法是不够的,还要有“使法必行之法”,才能造成法“必行”奸邪“必得”(落网受惩)之势。因此《画策》篇又说:“故善为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这个“势”其实就是“法治”的制度环境,也是法的执行力如何的客观条件,它能对人们产生行为导向:如果这个制度环境是诱恶的,那么连伯夷这样的君子也有可能与众人一起沉沦;如果这个制度环境是导善的,那么连盗跖这样的坏人也不得不收敛。所以《商君书·禁使》又说:“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当制度环境达到最合理的境界,不必参劾官吏他们也能洁身自好,有效的规范摆在那里,事物自然井井有条。这就是“势治”。
“法治”是“势治”的前提,“势治”决定“法治”的成败。因此商鞅在推行变法时采取了“以法治,以势行”的方式。他首先使君主“知道”而“恃势”,“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飘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势数是道的体现,“势”不同于君主之“术”不同于君主之“强”,只要“托势”“守数”,则效果必佳。商鞅看到“国之乱也,非法其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要止奸邪就要造成法必行必得之势。因此,太子带头犯法,刑其傅公子虔, 黔其师公孙贾”,对非议新法,被商鞅看作是“乱法之民”的人,“尽迁之于边城”,强迫他们迁到边城去。对公开反对新法之人则处之以酷刑。据后来刘向所述,一次在渭水河边就处斩了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哭号之声动于天地”。“ 彻底打击了国内贵族势力的抵抗,其后民莫敢议令”。
民国初麦孟华指出:(商君)“奉一‘法律万能之主义,举凡军事、生计、风俗、制度,无一不齐之以法;定一公布之法,凡一国之平民贵族,治者被治者,靡不受制于同一法律之下。……驱其国民为积极之进取,遂以兴国势,定霸业。后世因用其法,卒成统一之伟功。”这是一个通过深刻的社会改革改变国家命运的典型范例,它留给我们许多历史的沉思。回首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我们看到以邓小平为首的党中央抓住“冷战”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机遇,实现了国家发展的巨大跨越。国家的经济总量、市场规模、国防力量、大国影响力(特别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均是我们的优势所在。但仍不能盲目乐观,因为这些年来,世情、国情、党情已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风险亦前所未有。在国内,我国已进入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和风险增多。在国外,经济危机的阴影尚未完全消除,国际竞争空前激烈,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围堵遏制,这些都给我们带来挑战。中国要在改革中继续前进,就必须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有清晰的认识,在国际上要以非凡的胆识与狼共舞,在博弈中壮大自己;在国内要通过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来避开“中等收入陷阱”,坚决解决那些多年延宕的改革难题。
[JP1]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来由于利益主体的分化与利益格局的变化,我国已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既得利益集团绑架国家利益,阻滞国家发展,这也是一些艰难的改革不断延后的原因。由于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既是旧体制的产物,又是新改革的阻力,因此有的理论家把体制改革比作拿刀割自己的肉。[JP2]商鞅变法告诉我们,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改革者要敢于迎难而上,要有超越古人的远大目光和无畏精神,敢于啃硬骨头,只有真正打赢这一仗,改革事业才能迎了一片艳阳天。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讲过:“改革之路从无坦途,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要为改革付出必要成本的准备。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20][JP1]
然而,在我们改革开放的道路上一个最严峻的挑战就是腐败的威胁。其实,腐败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即已显露,反腐30年之所以效果不彰,显然与我们对人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制度缺乏有效的制约有关。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总是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希望君臣们都能够“自正”,做“爱民如子”的明君贤臣;但如果君臣们不“自正”而要“自利”,圣人便束手无策了。由于传统文化会积淀为一个民族的潜意识,在无形中起作用,这使我们过去总是比较强调思想道德教育,[JP2]希望党的干部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做人民的好公仆,但对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则重视不够。商鞅等法家先贤告诉我们,人性之恶是无法绕过去的一个现实,能“自正”的千万人中也许只有一个,但治国必须建立在千万人的基础上,而不能把它寄托在能道德自觉的君子圣人身上。我们如果要坚决彻底地反腐败,正视人性的弱点是一个重要的课题。[JP]
古代的“法治”与现代的“法治”虽然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在技术思路还是具有相似之处的。现在我们经常说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商鞅早就有这方面的主张。他说:“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18]187当法成为唯一的准绳之后,它就排斥了无端的毁誉,“以法相治,以数相举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21]197“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用一铢(以枉法)”。[16]204这样,依法行政的刚性才能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商鞅还敏锐地看到“法”必须与“势”相辅相成,如果仅仅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势”,那么人们就会把它视为“纸老虎”而藐视它;如果人们明白这个法是“真老虎”,那就不敢碰它,久而久之,守法就成为习惯,化为习俗。因此,借鉴商鞅的“势治”思想,重视制度环境的导向,可以为我们改造社会生态提供新的视角。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22]1在今天,中国面临的问题比以往更为敏感和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而繁重。但只要我们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外优秀文化中吸取营养,认真分析当前所处形势,正视问题,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一定能够把改革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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