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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中的错误

2015-01-15周泽雄

同舟共进 2015年1期
关键词:门票旅游

周泽雄

【“没得选”的假日出行】

很多人都有类似体验:打开微信,惊觉朋友们都在户外游玩,尤其在某些出行旺季,我的手机如同风景明信片展示厅,在北极、在北美或中美洲的、南亚的、北非的……纷纷晒出令人羡慕的风光照和自拍照,我的大脑必须不断换算全球各地的时区和季节,才能跟上朋友的行踪。作为对照,那些仅在周边地区自驾游的朋友,可能都不好意思晒出照片。

黄金周期间各旅游景点人满为患的大量报道让我们意识到:祖国还算广博的旅游资源,已经满足不了国人日益增大的胃口。以致我们总能看到这样的照片:高速公路上的汽车以静物方式陈列着;西湖边、泰山上的游客常以秧苗的方式竖插着,还免不了遭受挤压。照片上那些挤挤擦擦、为了上厕所常得排50分钟队的人,身份上自然属于游客,但他们能否进入游客的心境,就难说了。他们在黄金周期间的游玩方式,似乎正在体验一种新型的“铁人式”运动,我耳边不禁想起美国作家爱默生当年下的一个断语:“旅游是傻瓜的天堂。”但我们就可以贸然将这些游客(他们为数广大)看成怪物或“傻瓜”吗?恐怕不行。实际上,在有条件选择合适度假时间的前提下,没人会单挑一个特别糟糕的时间出行。他们不约而同地这么做,只有一个解释:没得选。

所谓“没得选”,是由如下三项条件合力促成的:首先,他们钱袋渐丰,具有旅游的经济条件;其次,他们的休假受到诸多制约,无法在旅游淡季错峰出游;最后,国家假日办每年统一定制的各种长假,对相当一部分国民来说,是唯一的出行机会,一旦放弃,将很难找到补偿。本着聊胜于无的态度,他们不得不悲壮地背起行囊。于是,原本意味着“享受”的个体旅行,最终演变成一幕幕“出埃及记”般的群体折腾图。

我是个宅男型的自由职业者,对假日办的例行安排缺乏感触。但据我综合各方面的了解,一个不容置疑的发现是:除了那些凑巧需要出游的人士,所有人都对“长假”怒不可遏。细究起来,“长假”的命名就大有问题,将原本只有一天或三天的国定假日,通过对双休日的调剂强行说成“三天小长假”或“七天黄金周”,本身就是一种文字戏法。那个三天或七天,是借助行政命令使国民用连续工作多天的方式积攒出来的。由于大多数国民并未生活在一种幸福感很强的工作环境里(如网上盛传的谷歌办公室),对不少人来说,每周工作五天已是他们的身心极限,如果他们并无出游打算,假日办的例行安排,对他们就是一种计划外的折磨。显然,不管黄金周出游的队伍何等浩浩荡荡,拒绝出游或懒得出行的人比例上总是更多,如此,假日办的安排即可视为强行要求大多数人为一小部分人的恣意享乐作出牺牲。我不知道依据哪条民生原则,政府有权实施此项职能。

如果以所谓“长假旅游”作为考察点,恕我直言,这类旅游热所体现的,主要不是公民的权利,而是政府的意志——术语“假日经济”已然说明了一切。概而言之,推动这类旅游热潮的,乃是国家的产业规划和经济图谋。风景点上密密麻麻的人流,与其说是热切的游客,不如说是顺从国家号召的人。因此,每当看到风景区里苦不堪言的游客,我的第一反应总是不易把他们还原成游客,他们更像是群众运动的盲目参与者。好的旅游应该体现个体性,与三两好友感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的西湖是一回事,与成千上万的人同时欣赏断桥残雪则是另一回事——在后一种情境里,或许你还没搞明白“断桥残雪”是怎么回事,就得先担心脚下的桥会不会因为人多而断掉。

【门票关乎游客的体验和尊严】

考察景区门票的变迁,也能说明这个问题,我指的仍是国家意志。

作为自由职业者,我的出行费用概由自己的腰包负责,很少获得公费报账的机会,故较之公费出游人士,我对门票问题也会更敏感些。不能说相关部门在门票问题上全无建树,比如现在免费开放的公园、博物馆日益增多。同时,我也绝非一概反对高价门票。本着尊重市场的态度,对一些由私人投资建造的旅游景点,哪怕收费再高,我也不持异议。比如,对广州的长隆欢乐世界,我就是这个态度:不会嫌你贵,大不了我绕道走开。在声称“上帝的自留地”的北疆图瓦人村落禾木,我理解“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原理,尊重当地无法设置现代居所的难处,对自己花400元睡在一个5块钱都不值的床上毫无怨言。

值得另议的是那些着实费解的门票。比如,我前往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型湖泊纳木错,被告知要支付120元门票,就百思难得一解。依据任何上得了台面的理由,都无法解释该景点为何如此收费——且不说进入景区之后,你可能还得为了与牦牛合张影而另行付费。天地苍苍,四野茫茫,这块纯由大自然造山运动的伟力一手创造的天然湖泊,其非凡美丽从未仰仗人力之助,我们有权无偿地欣赏它,就像我们有权无偿地在自家阳台上欣赏夕阳、晒日光浴一样。因此,美丽不构成收钱的理由,何况,那是一种排斥人工修饰的天地大美。在我看来,这类景点拥有一种神圣的自然产权或共享产权,它不是经济学上的概念,而是文化或诗意人生的概念,类似苏轼当年在《前赤壁赋》里提到的“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它们“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所共适”。把一个如此天然且属于天下过客的庞大景观设成收费站,是一种恐怖的贪婪,一种字面意义而非比喻意义上的“贪天之功”。

我前往观光我国纬度最高、被誉为“东方瑞士、摄影家天堂”的喀纳斯湖,也有同样感触。喀纳斯景区被整修得非常漂亮、干净,景区里的交通设置相当完善,相关部门为景区设置的人行木道,我甚至觉得过于奢侈。不用说,这类精心投资,最终都由游客通过高昂的门票来埋单。

门票问题对地方政府而言也许只是经济问题,对游客则不然,它常常关乎体验和尊严。实际上,如果没有这样的收费,游客自发前往喀纳斯或纳木错观光,可能萌生一种“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豪迈感受。现在倒好,你在额外支付了一两百元后,反而得到了大打折扣的享受——如大家所知,在地方政府为此类景点作出多此一举的投资后,闻风而动的旅行社总是迅即作出配合,以便合力将那天地大美贬为“人间滥景”。

在著名的水乡古镇,由门票经济带来的“不伦不类、不三不四”,令人触目惊心。我曾有幸在地方政府尚未在旅游项目上大举发力之前,去过某些地方,后来又相当不幸地重游过旧地,这使我有条件比较两者的不同。在某地尚未得到整体包装并加以经营之前,比如湘西凤凰,游客自然地进入了一种当地人的生活,他们在沱江边自在地观赏,与纯朴的原住民自如地交流。没有人特别在乎你的钱袋,你也不必特别管住自己的钱袋。而在“收费站”设立之后,美丽绝伦的凤凰古城,都快堕落成一个负面新闻的集散地了。

在江南的著名水乡,在二十年前的同里、西塘、周庄,我也曾获得过绝佳的体验。妙处在于,你不必把自己当成一个游客,在那里的最大享受,莫过于体验一种新奇生活。随着这些原本处于自然形态的古镇水乡突然成为一个商业景区,隶属于它们的内在美感也随之塌陷。你再也不能随意感受当地人的生活了,你进入了一个需要处处设防的高危地带,每一个看上去有点意思的所在,都可能藏着一个向你收钱的枪眼。门票或许不算昂贵,游客也未必心疼这些小钱,他们真正心疼的,乃是横遭破坏的游览心境。简而言之,当古镇水乡的百姓仍然像先人那样生活时,这些古镇水乡具有真正“值钱”的可玩性,一旦把这份不可估量的美感用门票的方式兑现,古镇反而急剧贬值。当游客纷纷开始掏钱进入古镇时,他们其实是在替不值得付钱的东西付账,那真正令人心向往之的内涵,已经随着收费站的建立而一去不返。

在这些收费项目上,地方政府肯定会在经济上获得短期利益,但旅游作为一项公民权利的特征,不仅没有同步体现,反而横遭挫折,游客更多地充当了“冤大头”的角色。有本书叫《“民主”的奇形怪状》,作者陆人是一位“沙发客”,整天在自己的西安老家接待全球各地从事“沙发旅游”的人士。他发现,一些比国人更有钱的金发老外,拒当“冤大头”的意志也远比国人坚定。只要他们觉得价格离谱,哪怕这个景区是号称“世界第八奇迹”的兵马俑,他们照样掉头就走。理由是:他们那里的门票“一般只有五六欧元,大多数自然公园都是免费的”。这是值得尊重的选择:应该拒绝那些伤及尊严的行为,避免任何涉嫌“钱多人傻”的行为。

笔者也有不少朋友,他们不是一掷千金的豪客,对门票价格倒也谈不上敏感,但他们普遍达成一个共识:若非迫不得已,拒绝进入那些需要收费的景区。他们喜欢驾车出游,用自己的眼睛在大自然猎艳,寻找那些人迹罕至却能涤荡身心、让眼睛一亮的所在。这个愿望很无奈,也很奢侈,并且他们还必须尽早实施,与全国范围内的“景区圈地运动”进行竞争——我真心希望地方政府把对旅游业的认识和重视,还原到公民权利上来,而不必为自己以“圈地运动”的方式踊跃占据旅游资源的创意而沾沾自喜。要知道,即使是声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古代君王,也不曾把纳木错或四姑娘山划归己有。

【古今与中西之旅游观】

说起来,当今世界既是一个旅游时代,也是一个“瞎玩时代”。一方面,旅游的便利大为增加,旅行的装备空前繁荣;另一方面,文化的真正知音、山水的美妙玩家,又所见不多,甚至有日渐寂寥之势。

与前人相比,今人的旅游大多具有调剂身心、释放心情的休闲目的,他们的时间很少是充裕的。旅行社招徕顾客的所谓“深度游”,时间通常不超过20天,游客只要进入几个稀罕景地,一般即以为可以摆脱“走马观花”的恶名了。古人由于交通、食宿等方面的诸多不便,日常工作又不以“快节奏”为特色,所以一旦打算外出走走,时间上动辄以年为单位,三个月几乎是下限。如素来不喜旅游的18世纪英国大批评家约翰逊博士,与友人包斯威尔结伴游览苏格兰,即用掉了三个来月。哲学家叔本华早年面临职业选择前,曾跟随父母去英国、法国游玩,一玩就是两年,还从此养成了每天必读《泰晤士报》的习惯。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年轻时游历法国、意大利等地,费时亦旷日持久,当他因国内发生内战而决心中断去希腊和西西里岛的计划、立刻动身回国时,实际上仍花费了半年时间才回到英国。正是这份时间上的从容悠闲,使他们的旅行散发出美酒般的醇香。他们游历过程中往往不仅游玩了景点,还学会了所在国的语言,甚至培养出对他国文化的强烈喜爱。哲学家约翰·密尔前往法国游玩时,学会了法语,还跟随某位教授精研了高等数学,同时涉猎了大量法国文学著作。托克维尔的杰作《论美国的民主》,也是作者周游美国的产物。他曾写道:“一个外国人,在接待其来访的主人的炉边,往往会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关于这种内情,主人可能都未向他的亲朋近友透露,而保持必要的沉默;但他不怕向外国人表白,因为外国人马上就会离开。每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随即记录下来。”这本书如此光彩夺目,部分原因便在于此。西方文化对旅游的注重,确有中国人所不及处,古罗马人即经常外出旅游。保罗·约翰逊在《知识分子》一书中转述了一个趣闻:1862年,穷困潦倒的挪威剧作家易卜生不断地给王室和国会写信,请求政府拨款使他能到南方去旅行,这些信今天读起来真是哀婉动人。他终于得到了一笔钱,在随后将近1/4的世纪里(即1864~1892),他离乡背井,在罗马、德累斯顿和慕尼黑生活。

相形之下,中国古人的游玩,大多属于仕宦途中的“假公济私”,古人留下的大量风景诗文,作者往往凑巧在当地为官,如白居易、苏轼之于杭州,柳宗元之于柳州等。但值得认真听取的旅游见解,也绝非少见,例如苏轼胞弟苏辙的《上枢密韩太尉书》。在这篇用意鄙陋的文章里,苏辙以“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为依据,提出了宏大的旅游见解,诸如“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过秦、汉之故都,恣观终南、嵩、华之高,北顾黄河之奔流”,“至京师,仰观天子宫阙之壮,与仓廪、府库、城池、苑囿之富且大也,而后知天下之巨丽。见翰林欧阳公,听其议论之宏辩,观其容貌之秀伟”等,听来倒与英哲弗兰西斯·培根的建议颇为吻合。培根在《论旅游》一文中曾写道:

应当参观的事物有君王上朝,尤其是接见使臣;有法庭审案;有宗教法庭;有教堂和寺院及其遗存的历史文物;有城墙和城堡;有海港和商埠、古物与遗迹、图书馆、学院、答辩、演讲(如果有的话);有航运与舰队;有大城市附近的雄伟建筑与游乐花园;有军械库、兵工厂、火药库、市场、交易所、货栈、马术训练、剑术、军训,等等;有上流人士喜欢光顾的剧院;有珍藏的珠宝衣物;有精品陈列与稀世珍藏。总而言之,是所到之处的任何值得纪念的事物。

倘以苏辙、培根的旅游观为标准,今人的旅游确有“傻乐”之嫌。不过,这种比较并无必要,别忘了,培根、弥尔顿等人出行,通常还带着仆人。但注重旅游的深入性总是有好处的,这种好处有时还会以意外的方式给你回报。二战期间,罗斯福总统听取乔治·马歇尔某个作战计划时,即以自己“曾在波恩和法兰克福地区骑自行车旅游过”,因而“熟悉那里的地形”为由,批准了那个计划,该计划终获成功。如果他当年只是走马观花,跟着导游手册欣赏几座著名的大教堂,这场战役是否得以实施,或许就得另当别论了。

不管你是出于增长知识和见闻的古典目的,还是出于休闲、购物、健身、释放心灵的现代目的外出旅行,你都是在享受一项现代人的正当权利。这项权利不应成为国家“假日经济”和“拉动内需”谋划的牺牲品。虽然旅游难免消费,但消费乃是旅游的附属目的或必要代价,政府部门不应对它竭力瞄准,过度利用。此外,旅游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一个虽然重要但通常是“说了白说”的话题,对此,我只需引用华盛顿·欧文的一句话就可以了。他也是一位老资格的旅行家,19世纪初曾游历英伦,留下了著名的《欧文见闻录》。他在书中批评英国报刊纵容旅人对邻国的歪曲性报道时写道:

一个民族的所作所为,逃不过千万个目击者的眼睛,一个国家是荣耀还是耻辱,由他们共同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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