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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析孔子“兴、观、群、怨”的诗教思想

2015-01-14董小伟

山花 2014年22期
关键词:孔子诗歌

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歌的精髓已经融入到了历代中国人思想、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诗歌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社会的功用很大。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就明确提出了“兴、观、群、怨”说,指出了诗歌具有感发志意、考查得失、协调关系、抒发怨情等多种社会功用,这种思想一直引导着历代诗人的诗歌创作。

诗歌是语言艺术的精确外化;是人们心灵摇荡的风帆;是承载无数感情的声音;是一幅精心渲染的水墨画;是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反映;是交流情感的最好载体,在中国社会,诗歌具有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强大力量。林语堂曾说“中国的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由此可见诗歌一直是中国人的崇高信仰,“诗教”思想也就成为中国古代重要文艺思想之一,影响深远巨大。

孔子以及以其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历来重视“诗教”,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有教育子弟的一段话: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在此,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孔子要求年轻人学习《诗经》,原因也说得非常明确,因为《诗经》具有“兴、观、群、怨”的作用,也可以学到事父、事君之道和作为义理的教材和话语的工具,还具有识字课本的作用,可谓好处颇多。当然,孔子这里所指的“诗”主要还是指《诗经》,但这对后世“诗教”理论开启了一扇重要的窗户,这里的论述也是根据孔子“诗教”思想而发,广举中国古代诗歌实例加以阐述。

所谓“兴”,孔安国解释为“引譬连类”,意即诗歌可以让人触类旁通,以譬喻己志,引起话题。而在朱熹看来,“兴”可以解释为“感发志意”,意即诗歌可以启发人的意志,可以鼓舞人奋发向上的精神。其实,“兴”的意思是这两种解释兼而有之,既可触类旁通,引起话题,也可启发意志,鼓舞向上。故“兴”是借助于非常形象的、具体的事物,通过诗人的丰富联想,使人领会和感受到一般的、普遍的美,且这种独特的美最终不是通过说教来表现,而是运用非常直观的艺术形象去感染人、教育人,让人更容易接受。例如《诗经·关雎》中就大量而明显地运用了“兴”的手法,且通过这种手法使人浮想联翩。

《关雎》是《诗经·国风》中的开篇,是一篇描写“君子”对“淑女”大胆而炽烈追求,最后终成正果的婚恋诗,其内容正好反映了儒家重视婚姻家庭的美好思想。为了达到效果,诗歌开篇几句就运用了“比兴”修辞手法,即用了雎鸠和鸣于河之洲上来起兴淑女美好,是君子的好配偶,连鸟儿都要追求自己的伴侣,而况人哉?后面的“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也都是用了“兴”的手法,即运用了采摘河州之上的荇菜起“兴”,来喻男子对女子的追求。此就是孔安国所谓的“引譬连类”,也就是先从别的景物引起所咏之物,以为寄托。后面诗歌写了男子为了追求“淑女”所采取了“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等一系列行动,这些都是雎鸠、河水、荇菜等一系列的自然景物,触动了男子的主观之情,引发男子对女子进行追求,并通过反复咏叹,也让读者为之而感动,甚至为之而落泪,此乃朱熹所谓的“感发志意”。

这类例子还很多,《诗经·桃夭》是一首祝贺少女出嫁的好诗,诗歌以妖娆无比的桃花起兴,来写出嫁女子的美丽动人。那鲜美的桃花好像年轻而貌美的新娘,桃花纷纷吐蕊生长好像精心打扮后的新娘面若桃花,脸颊绯红,青春动人;接着又用桃花的果子又肥又大,又圆又美,正好象征美丽的新娘嫁人后会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好孩子;最后又用桃叶的繁盛茂密起兴,来指新娘、新郎婚后生活兴旺发达、幸福美满,诗歌可谓通篇运用了“比兴”手法来述说感情,也正是因为“比兴”手法的运用,使得感情的抒发含蓄婉转,不至于太过直露。那艳丽非凡的桃花,摇曳多姿的桃叶,是最能让人联想起姿容秀美的新娘形象的,那悬空而垂的果实,正是家族兴旺、子孙繁衍的预兆,可谓自然贴切,这不正是朱熹所谓的“感发志意”吗?

所谓“观”,郑玄解释为“观风俗之盛衰”,朱熹注释为“考见得失”,这都是从诗歌反映社会生活和诗歌的认识作用的角度来立论的。诗歌既然是对社会生活的最好反映之一,那么从诗歌中就可以看出当时许多相关的社会风俗。《毛诗序》中说“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故学诗可以观风俗、知盛衰。这里的“观”是要求运用一种冷静的、理智的态度去观察和考证,但在冷静与理智中其实还应伴随着人们的主观感情,通过对当时、当地风俗的客观描写来抒发作者丰满而复杂的感情,来表达作者的好恶,这正好说明了完美的艺术是对社会生活集中、正确的反映,从艺术层面去看待当时社会人们的心理感情是完全正确的。例如唐代大诗人王维的著名诗篇——《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就是一首观风俗的诗歌。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在这一天,人们有登高、望远、喝酒、佩茱萸等一系列风俗,而这些风俗习惯在王维的这首《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中得到完美展现。王维家居蒲州(今山西永济),但重阳节令正在长安追求功名的少年王维思绪万千,写下这首思念家人的千古名作,抒发了身在他乡的少年游子对家人的深切思念,反映了许多身在异乡的人们的共同心声,引起人们的千古共鸣。特别是后面“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两句,用最直接的笔法写出自己对家人的想念,他的思绪随着清风回到了家乡,家乡的亲人也在此时想念自己,由此连接起了两地的相思之情。从此我们得知了在中国古代的重阳节,人们喜欢佩带茱萸,登上高山,畅饮菊酒,消灾避邪等一系列的风俗习惯。而诗歌也正是通过这个古代的独特风俗习惯用重阳节兄弟登高插茱萸的细节来表达思念之情。而诗歌中反映的中国古代社会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民间有登高、插茱萸、饮菊花酒等习俗,此乃“观”的作用。

再如宋代诗人王安石写的《元日》就是描写了大年三十的风俗。诗歌写了新年时节的热闹非凡。春节是中华民族最传统的节日之一,是华夏传统历法夏历的开始;是中国最盛大、最热闹的传统节日;也是象征团圆、喜庆的佳节。在这个节日中有许多如放爆竹、大扫除、饮团圆酒、贴春联、挂年画等传统民俗。王安石的《元日》是这个民俗民风的最好反映。诗歌直接描写了在阵阵的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年,人们在和煦的春风中畅饮着美味的屠苏酒;在这个阳光灿烂的特殊日子里,家家户户取下旧桃符,换上新桃符,以示万象更新,给我们展现了一幅富有浓厚生活气息的民间画卷,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宋代人们在过年时节的真实风俗习惯。在这幅生活味极浓的民风画面中,其实也包含了作者王安石执政变法,除旧布新,强国富民的抱负和乐观自信的情绪。endprint

所谓“群”,孔安国注释为“群居相切磋”,朱熹解释为“和而不留”,也就是人们在一起相互切磋,研究学问,交流思想,和睦相处。如焦循曰“诗之教温柔敦厚,学之则轻薄妒嫉之习消,故可以群居相切磋”。“群”充分肯定了人的社会属性,一个人要有社会责任感,要与人和谐相处,要很好处理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而艺术也应该促进人们感情交流、加强人们的联络,团结群体,促进社会发展。例如被称之为苏洵有生之年的压卷之作《九日和韩魏公》,这是在农历九月九的重阳节,苏洵参加了历任枢密使、宰相的韩琦的家宴,在席间韩琦曾赋诗一首,当晚苏洵就写下了这首和诗。诗歌以高度概括的语言写了已年近半百的苏洵与韩琦的交游,也用了“不才”等自谦之词写出了对自己虚度光阴的愁绪,在佳节之时,愁绪满怀,借酒浇愁。最后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乙巳重阳》的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诗歌的主旨虽是要反映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但从诗歌中可以明显看出诗人在宴席上与文人墨客的交流和切磋,且通过不断交流加深了文人之间的默契,也有利于社会文化的传播,这就是所谓的“群”。

所谓“怨”,孔安国注释云“怨刺上政”,朱熹注为“怨而不怒”,意即诗歌既可用来表达对君为政不善的怨愤和讽刺,也包含着一般的悲怨、哀怨,甚至还包含着男女之间的情怨。“怨”说明了诗歌具有批评政治的作用,强调了诗歌的批判功能。除此外,“怨”还具有当人们正常的愿望得不到实现、或遭到压制的时候,来抒发具有社会普遍意义和崇高道德情感的作用。这一类的诗歌很多,如聂夷中用独特的视角所描写的唐末农民无以为生的诗《伤田家》。诗歌成功运用了比喻和对比等修辞手法,控诉了唐代末年高利贷给农民带来的极其深重的苦难,从而表达了诗人对田家的深切同情。诗歌首先描写了封建农村中,农民预先将还未产出的农产品低价抵押,令人心酸。接着诗歌用“挖肉补疮”来形象比喻只顾眼前,顾不了将来,由此写出老百姓旧伤未愈,又添新疮,一日不如一日的社会现实,也揭露了高利贷嗜血的剥削本质。最后诗人针对君王,委婉讽刺了君王那明烛之心只照富贵,不恤百姓的事实。诗人用自己的妙笔,为百姓立言,可谓底层百姓最好的代言人,此乃最好的“怨”。

再如《古怨歌》就是写了窦玄当官后,攀龙附凤,娶了公主,遗弃了“糟糠之妻”,妻子心中怨怒之情。诗歌以白兔来起兴,兴中含喻,抒发了弃妇复杂而难受的内心情感。那孤苦无依的白兔正好像被丈夫抛弃的弃妇,往东走,却又西顾,写出了虽然离开,而仍眷恋故人。弃妇多么希望用以往的恩情来打动丈夫,使得丈夫能够悬崖勒马,回心转意。诗歌语言淳朴易懂,但很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时代一位向往美满姻缘的女子,在被丈夫无情抛弃后,向社会发出的哀怨、凄苦之声,这种声音是封建社会女子的普遍心声,也是最有力的反抗之音,这也正是诗歌“怨”的说明。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正是现代诗歌教育所说的认识、教育、审美三大作用的统一。其中“兴”和“怨”侧重于个体心理感触抒发的功能,“观”和“群”侧重于通过感染陶冶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兴”是核心和基础,“观、群、怨”都要依靠“兴”,只有通过“兴”的艺术感染的力量,诗歌才能够真正达到“观、群、怨”的作用,由此可见,孔子已经意识到艺术的社会作用要通过审美的心理活动来表达。

总之,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突出了文学的审美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指出了诗歌具有感发志意、考查得失、协调关系、抒发怨情等多种功用,除此外,诗歌还有事父、事君,并且可以多认识鸟兽草木之名的作用。“兴、观、群、怨”说全面总结了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对后世学者论文与社会的关系起到了奠基石的作用,是现实主义文学批评理论的源头。

注释:

①何晏集解:《论语集解》(皇侃义疏),中华书局出版。

②朱熹集注:《四书集注》,商务印书馆。

③孔丘等撰:《论语》(程昌明译注),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194—195页。

④李元强、卢晋主编:《论语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社,2009年版,第300—311页。

⑤蒋凡、郁源主编:《中国古代文论教程》,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3—27页。

⑥李壮鹰主编:《中国古代文论读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3页。

⑦李壮鹰主编:《中国古代文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

⑧王伟力撰:《孔子“兴观群怨”说的意义与影响》,《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年第5期。

作者简介:

董小伟(1980— ),男,四川成都人,博士,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讲师,通识教学部副主任,四川省优秀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古诗词赏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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