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苏州府碑刻中的妇女形象
2015-01-12陈佳
[摘 要]明清时期苏州商品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思想观念开放,留下了许多女性墓志铭。从碑刻中留下来的只言片语,勾勒了明清时期吴地妇女的典型生活,这些片段之下的妇女往往也被理想化和典型化。墓志铭当中的寥寥数语承载了她们的人生历程的记录,更是明清时期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州府有关道德,伦理,教化,社会风气和社会性别角色的体现。
[关键词]明清时期;苏州女性;墓志铭
《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一书中共收录苏州碑刻共计500件,墓志铭一共173块,其中墓志铭部分收录女性墓志铭53人。墓志铭是中国古代祖先崇拜和丧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明清时期妇女的墓志铭基本上每一块墓志铭都要介绍铭主的婚姻、子女和生活,因此一块墓志铭就是一个家庭的简史。(1)本文拟据《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一书,对明清以来苏州府妇女的社会形象做一个初步的考察。下面将分几个方面来讨论墓志铭中所反映的明清时期苏州府妇女的生活经历以及社会形象,
一、时代背景
南宋时“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就已经广为流传,到了北宋时朱长文曾说苏州“井邑之富,过于唐世”(2),到了元代的昆山一县更是“并东南之海,夷方之物坌聚至,卉服鸟言之人贸焉,杂处其间,虽比屋能坐致富赢。”(3)乾隆年间陕西商人称“苏州为东南第一大都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4)江南经济的发展到了明清时代的确较之全国其他地区非常亮眼。
二、明清时期苏州府墓志与妇女的生活
明清时期墓志铭一般分为七个部分:家族的背景、铭主幼年的经历、铭主一生当中主要事件、主要功德、主要的家庭成员、丧葬的安排、颂词。
在本书5中(下同)提及的墓志铭中,近90%左右提及到铭主的婚姻,未婚的女性仅占3篇。而占据绝对大多数篇幅的已婚妇女多为小康之家人士之妻,社会角色中从女儿到妻子、母亲、妯娌,再到三代同堂的大家长,墓志中所记载的几百字又怎能完全的描画出数十载人生。墓志所记载的生命事迹虽然摄取的片度过于短小,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时期的苏州居民所勾勒的理想化女性的生命历程。
在墓志铭当中妇女往往以一种典型性形象出现,撰写者无论是对铭主是否相熟还是由铭主家人授意,墓志铭的内容往往都充满的溢美之词。清时期的墓志同时也在细微之处反映了当时苏州府女性的学识,墓志使观者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印象。虽然女子的博学与文采鲜少在正史当中有所记录与撰写,尽管自《旧唐书》起正史中已经著有关于女性学识文采的传记,但大多以“贤媛”和“列女”两种典型性读本形式铭记,即单薄又太具有典型性。在列女传中记载的女性百余字便是其一生,会涉及到对女性一些少时读书识字的记录,“吴仁壁女,少能为诗。”(6)“且诲子书,授之诗情,又作女范贻子妇遵之。”(7)吴县文玉清也是列女传当中记载的女性,她“幼承庭训,通《孝经》、《论语》、《孟子》及《小学》皆成诵”(8)即便是列女传这样以记载女性在困苦境遇中艰难生存为主体的传记,仍旧不难窥见苏州府的女性还是很大程度上有机会受到良好教育。
到了明清时代,科举制度发展已经高度发达,苏州更当时出状元集中密度最高的地方。苏州重教的社会风气在明清时代尤甚,洪武年间《苏州府志》已经描述了“虽闾阎村僻之所,莫不置句读师以训童蒙”(9),而弘治年间的《吴江志》也说道“虽村居里巷,而弦通之声不缀”。根据《明清进士题名备录索引》记载,自明洪武四年到崇祯十六年前后二百七十多年间,苏州府被录取的状元占据了全国状元录取总数的9%.到了清代苏州府出的状元数量已经占全国状元总数的近23%,江苏一省的状元一半是由苏州府人士占据。(10)这样的环境下,读书、识字、有文采的女性已经成为判断女性妇德的另一个方面。
碑刻集中明确被撰写提及到识字的妇女有7位,占书中收录女性的比例为13%左右。例如陈景祯之妻解氏“性柔顺婉肃,凝重寡言”,又如被视作“生而端厚静尊,不妄笑语”(11)的吴氏。第038号碑刻的铭主是一位早逝的妇人,在她短暂的三十一岁的人生之路上,墓志铭所撰写的内容不但有父母家庭成员对其的哀思,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孺人甫三岁而囗所怡,秉资娟秀,柔弱婉■,性颖悟,自幼即知事亲敬长之道,尤好诗书。”(12)在县志这样的史料中,对女性学识的记录也是多有记载的,正德年间的《姑苏志》中就记载长洲一位因家境贫困而到二十二岁都没有出嫁的女子陆淑清,陆氏被写道“颇聪慧,识字”(13)可见,在当时的一些家庭女性已经拥有读书识字的机会,虽然仍以士大夫家族女性读书识字为主且较为全面与完整,而一般家庭的女性可能仅限于一些基本知识。
对于教育子女她们往往倾注了很大的心血与精力。“教子孙以义方,夜则亲课其读书,不令游逸。”(14)张氏生活的年代从明初到正统年间,对子孙的教育不仅仅严厉,还亲自授课,可见张氏自身也有一定的学识与教养。而她“常戒其子:‘汝治政必以爱民为上,要以清慎廉勤为本,省刑之罚,薄税之敛,当以恤民之道。”(15)张氏对子女的教育无疑是成功的,其子时年担任苏州府昆山的判薄,在任职期间也被民众认可称赞,其子“在任三载,治政有方,民称颂德。”(16)而母亲对子女的教化往往比四书五经来的烙印深刻,“判薄奉母之命,不敢毫厘之违也。”(17)而张氏对子女的教育必然不局限于诗书八股考取功名,还有最重要的以一颗宽厚之心做好父母官,发挥一人为官体恤爱民的功用。“民间闻之,老稚皆称其贤母也”(18)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张氏对子女的教育非常成功,得到民众的众口交赞。
生活在西学东渐时期的女性更是受到传统教育与新学涌入的冲击,第059号墓志铭所记载的吴太夫人便是一例。这位高寿的女性亲眼不但见证了四代同堂孙辈承欢膝下的场景,也见证了儿子以举人身份被录用而后又成为民国教育总长。(19)孙子辈后代从吴淞学校毕业生、北大毕业生到斯坦福大学毕业生(20)这个大家族教育历程的变迁更是晚期与民国初年社会受西学教育冲击之下民众受教育程度多元化的体现。
就婚姻形态而言,我们从墓志铭当中可以看到与唐代女性墓志铭有所不同的是,明清时代的苏州表亲结婚的状况很少。唐代的婚姻取向形势有同姓为望,耻与诸姓为婚,而发展至明清时期科举制的高度发达与完善已经不能压制望族扩张的势力,外地女子嫁入苏州府便很少迁徙离开。本书中的女性婚姻无一例外都是由父母或长辈约定完成,没有一例是自由恋爱结合,这说明在明清时代婚姻自由仍旧是不可实现。不少望族在娶妻之前往往已经先娶妾生子了,比如035号墓志的铭主,“侧室王皆有出,孺人遇之,恩若己出。”(21)家境优越的女子在嫁入夫家之后身份旋即转化为正妻兼丈夫子女的法律意义上的母亲。而从碑刻当中女性一生当中所扮演的三种角色,女儿、妻子、母亲以及其所处的地位的分析和考察当中不难发现,这三种角色在明清家庭中的地位有了等级上的差异。三者中母亲的地位最高,女儿次之,而妻子又更次之。为人母者往往在家庭中拥有崇高的地位和威望,儒家观念当中的“孝道”和“长幼有序”完全贯穿一个女人一生的身份地位变化当中。
结语
虽然本书中收录的墓志铭多为家庭成员和当地有学识之人或为官者所撰写,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统计数据也不能完全概括苏州府女性生活的全部形态。但墓志所反映的情感和生活细节也成为现代学者研究明清时期苏州府女性社会形象的宝贵资料。此外,墓志铭当中撰写的女子的生命历程往往被理想化和典型化,因此以墓志铭为载体的这些碑刻又可以成为考察当时社会性别观的一个可靠来源。这些墓志铭让我们了解到在对明清时期的苏州一地社会环境下生活女性的描述也有逐渐变化的过程——从简单的赞誉女性学识,诸如幼年阅读各种《女诫》、《小学》、《孝经》发展至强调女性成为母亲之后教育子女读书的能力。而史书中的《列女传》所铭刻的女性往往着重描绘一些女性遭遇严苛生存状况之下表现出色,放到女性这一群体并不具有代表性。更重要的是在本书中所收录的关于女性的墓志铭可以让我们对近600年来以苏州一地区域社会内发生的社会风貌、价值体系有了深刻的了解。
注释:
(1)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3
(2)(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城邑
(3)(元)郑东:《来鹤亭集·序》
(4)苏州历史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P331
(5)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20
(6)乾隆《长洲县志》卷十四·烈女传
(7)(明)杨循吉:《吴邑志·长洲县志》,卷十·节妇特书二人
(8)光绪《苏州府志》卷113·《烈女》
(9)同治《苏州府志》卷一六·风俗
(10)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书中所写,苏州府在清代1646年至1905年的260年间,共出状元26位,占全国22.81%,占江苏省53.06%
(11)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明故处士沈叔庄室吴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24
(12)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虞孺人王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40
(13)《姑苏志》卷57,《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续编》第11册
(14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故盛孺人张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16
(15)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故盛孺人张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16
(16)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故盛孺人张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16
(17)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故盛孺人张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16
(18)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故盛孺人张氏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16
(19)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张母吴太夫人墓志铭并序》“以举人考试经济特科第二,直隶补用知府,入民国为教育总长”,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63
(20)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张母吴太夫人墓志铭并序》“孙七人,为章,北京大学商科毕业生。为屏,吴淞学校毕业生……为儒,美国肆旦佛大学毕业生”,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63
(21)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李母胡孺人墓志铭》,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P36
作者简介:陈佳(1986-),女,江苏省南京人,苏州科技学院专门史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