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研究
2015-01-12陈颖郑立波曾骏张夏
陈颖+郑立波+曾骏+张夏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奋力加快改革进程的集结号,勾画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提出和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翻开了新的篇章。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能更好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关键词:法治视野;高职院校;和谐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奋力加快改革进程的集结号,勾画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方向。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在,高职教育已经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培养一大批能够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这对人力资源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加快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以便更好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国家服务。
一、法治的含义以及对构建和谐校园的意义
199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确认了法治的价值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的观念得以确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外,《决定》还专设一节,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我们将“法制”改为“法治”,仅一字之差,内涵却相差甚远,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而法治是从治理国家的方略、策略的角度提出的,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最早提出法治概念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治简单归纳为两点,一是宪法和法律得到普遍遵守,即法律至上;二是宪法和法律都是良法,即良法之治。法治对于和谐校园的建设起到了指引建设方向、规范治理行为的作用,并通过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建立相关保障机制,如学生的申诉制度、校园听证会制度等,充分保障师生的民主权利来实现校园的和谐。
二、法治视野下构建和谐校园的内涵
构建和谐的高职院校可以看成构建和谐社会这棵大树上的一个小分枝。高职院校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的腾飞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由于高职院校在教育目的、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等方面和本科院校大相径庭,因此,做好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是我们的首要议题。在《说文解字》中,“和”,相应也;“谐”,配合得当。《应用汉语词典》中“和谐”的含义为:配合得匀称,比喻感情融洽,气氛良好。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无抵触、无冲突之意。琴瑟和鸣,黄钟大吕,这是艺术上的和谐;和风细雨,桃红柳绿,这是自然上的和谐;政通人和,安定团结,这是社会上的和谐。那什么是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呢?我们说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是指高职院校处在一个良好的发展状态中,校内外各个要素之间协调稳定、相互促进的健康发展状态,主要表现为:与外部环境(如自然、社会、法律等)和谐,校园内部如师生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和谐,教育资源配置和谐。法治视野下的高职院校和谐建设就是要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运用法律和制度进行规范,并在此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体现法治精神。
三、高职院校和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为更好地进行高职院校和谐建设的研究,我们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深入展开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问卷主要采取随机抽样法,主要对象为教职人员及学生。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6份。调查的目的在于找出构建和谐校园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教职人员以及学校共同协调努力构建和谐院校指明大致的方向。调查结果表明,构建和谐校园表现出来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有:
1.法治思想根基淡薄。法制观念是人们经过认识了解其含义,经过自己的言行表达出来的对法律规范、制度及法理的接受程度。提升法制观念,有助于增强权利意识。调查结果表明,无论是教职人员还是学生,法治思想意识都较为淡薄,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
2.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缺失。利益诉求指的是人民对待利益问题的一系列态度和行为的总和。调查报告发现,学生希望学校对于各类奖助学金、荣誉称号、本专业教师的师资水平、课程的设置、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心理咨询等敏感问题,能够建立相关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以便及时、合理地与校方进行沟通交流,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3.师生和学生之间问题突出。高职教育的生源特点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校生普遍存在学习热情不高、学习自觉性较差、文化基础薄弱、课堂遵守纪律意识淡薄的情况,甚至还有少部分学生自卑心理严重,遇到挫折容易走弯路,这样在教职人员与学生之间,难免出现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困难,教师难教、学生学不进的低效局面。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因为地域、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行为方式、脾气性格等差异,产生矛盾,人际交往出现障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和谐建设的措施
1.树立法治理念,优化管理机制。要让学校保持一种良好的运转状态,必须在思想上树立法治理念,即以人为本、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按照《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在法律的框架内采取符合构建和谐校园的管理制度,剔除与法律不符、甚至相违背的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机制,以丰富的宣传、认真的学习和举办各种讲座活动为载体,提高学校、教职人员、学生的法治意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让法治的春风吹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2.建立和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在法治的框架内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也民主法治的原则。目的是让广大师生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建议、要求的渠道,也是监督职能的体现。例如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听证制度、坚持执行党代会、职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行使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等,使师生能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搭建好师生与校方的沟通平台。
3.拓宽救济机制。为尊重和保护好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处分学生、评议国家奖助学金、校内评优评先、职工劳动争议等情况的认定过程中,应该把权利救济作为法治状态下学校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可以引入外界专业人士成立听证、申诉、调解、心理咨询等部门,拓宽学生、教师的权利救济途径,也对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起到规范、促进的作用。
4.加强教师师德建。针对我校近几年招录大量年轻教师的实际以及社会上出现关于教师师德问题的负面报道,有必要进行师德教育。师德教育要以法律为框架,职业道德为蓝本,加强自身修养,理论联系实际,用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感染学生,与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法治视野下高职院校的和谐建设是依法治国理论在学校层面的缩影,其实质是将学校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理念之下有秩序地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和环境卫生等活动,目的是限制公权力,规范高职院校的管理理念,切实维护学校、教职人员、学生三个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法治在校园中不仅是法条、制度,更是一种追求与生活的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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