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趋向
2015-01-11熊德明
熊德明
(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趋向
熊德明
(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湖北襄阳441053)
调整和重构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是推动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关键因素,因此,在自学考试人才目标调整方面,不仅要体现社会价值诉求,还要统筹考生主体利益,更要与终身教育理念相适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规格和标准,是自学考试在人才培养中的一种价值主张和目标要求,[1]也是自学考试人才观的客观反映,体现了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的教育理想和使命。调整和重构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对于加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提升适应能力、全面推动当前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一、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社会价值诉求
在社会实践中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活动,教育目的是社会价值选择的结果。马克思曾说过,“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2]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幸福”指的就是社会价值,而社会价值的选择就是我们教育的目的。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其教育目的同样也是社会价值选择的结果,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和重构,应充分体现社会价值诉求,并与社会价值需求一致。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完善,社会人才观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人才规格和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与自学考试传统的人才培养目标之间产生明显的矛盾,导致自学考试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实现无缝对接的难度加大。一方面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急需大量的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由于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发展理念落后,人才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不强,毕业生专业素养与工作岗位要求吻合度较差,毕业生难以高质量就业,难以实现社会对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的价值诉求。
图1 2013年考生年龄结构
图2 2013年考生学历结构
从自学考试自身情况来看,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自学考试的考生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据全国自考委办公室2013年工作报告所公布的数据:2013年,25岁以下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80%,26~35岁以上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9%,36岁以上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11%(如图1);考前学历以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居多,占考生总数的67%,高中或中专学历占考生总数的17%(如图2)。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工作报告,2014(4):2.所以,专科生已成为参加自学考试的主要对象。相较于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之初的考生,无论从学习动机、学习条件、自身素质等方面,他们都存在差较大的差别。[3]但自学考试“学历补偿教育”的性质决定考试明显在工具理性(实用功能)的支配下进行,这无疑偏离了学习型社会完善人性的价值追求。[4]
因此,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要紧紧围绕“造就数以亿计的有知识、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5]的社会价值诉求,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专业素质与知识与能力并重、综合能力与创新发展能力有机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和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从传统的培养以理论为主的理论性、系统型、学科型人才向以培养职业素质为主的应用型、职业型人才转型;从注重考生规模和专业数量到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特色。通过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有专长”的有用之人,来增强自学考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
二、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要统筹考生主体利益
人才培养目标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约束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预期结果,即对学生的预期发展状态所作的规定。”[6]约翰·杜威(John Dewey)曾对教育目的做过较为经典的概括:一个好的教育目的具有三个特点:(1)它们是建立在学生的活动和需要的基础上;(2)它们有助于学生的相互合作;(3)它们是专门的、直接的,而不是“普遍适用的、最终的”。[7]而美国另一个学者V·C·莫里斯对学校也曾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学校并不只是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一种“个人”的制度,即是为个人而设立的一种制度。[8]两位学者关于教育目的和学校制度论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学生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教育目标,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是教育的价值体现。对自学考试而言,受教育的主体是指考生,尊重考生的需要是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应有的品质。
当前我国自学考试的生源群体基本上是高考落榜生、中职生及专科生。然而,自觉考试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仍然定位在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没有考虑到自考生的需要,更没有考虑到考生的自身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而是以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为国家批量生产所谓的技能型人才为由[1],长期用“国家考试”将考生再次带入到应试教育的“学海”中,考生的主体性、自身需要被“灼伤”得“体无完肤”。这种忽视学生主体性和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很难将教育的社会价值与考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有机统一起来。如果考生的需要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其自我价值就难以实现,教育的社会价值最终不可能实现。
因此,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个性化教育为目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对人才的需求;以尊重考生的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考生的利益诉求,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自学考试特点和优势的“以考促学”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建立职业技能型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考生实践能力培养,让考生能够真正通过自学考试掌握一门生存技能,提升今后人生发展的竞争力。同时,将自学考试定位为普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补充形式,采取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和特色发展的策略,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高适应性职业化专业人才的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
三、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要与终身教育理念相适应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为不同层次的人们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平台,使得学习者特别是“学习失败者”有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三十多年的发展证明,自学考试制度顺应了终身教育的发展理念,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的学习需求,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接受继续教育、促进终身教育及学习的重要形式。自学考试定位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这不仅是《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也是自学考试的现实选择。[8]因此,扩大终身学习机会供给、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是自学考试实现终身教育理念的重要途径。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在体现社会价值诉求、统筹考生主体利益发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加强与部门、行业的合作,积极为行业系统或岗位群体开发非学历教育职业证书考试项目。进一步拓展非学历教育、发展闲暇教育,实现自学考试学历与非学历并重,使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与终身教育理念更具有一致性。
第一,拓展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的职业证书考试项目。自学考试作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拓展新的考试教育服务项目。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岗位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非学历岗位培训的有效衔接和学分互换,积极开发职业技能非学历考试项目。通过课程模块职业证书资格化,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即将技能性较强的课程组成一个模块,按照专业知识适用、实践技能管用的原则开发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让考生通过自学考试的“以考促学”真正学到一技之长,为不同领域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提供有效服务,使自学考试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加大与国外证书考试项目接轨的力度,通过“消化、引进、吸收”的模式,引进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职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自学考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二,回归自学考试“自学”的特质,积极发展闲暇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定位不应仅限于学历教育中应用型或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窠臼,还要继续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等优势,把养成自我学习习惯、提高人才对社会生活和岗位工作的适应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人们拥有的闲暇时间不断增多。[9]自学考试应探索一种以休养身心、提高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的闲暇教育和学习模式。通过这种闲暇教育提高人们的工作技能、提升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发展,从而养成主动学习、自我学习习惯,形成开放、灵活的个性化、生活化、社会化的自学教育模式,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最终促进自学考试向“自学”教育发展,并成为个体的生活方式,这将是自学考试未来改革的方向。[10]
[1]查吉德.关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3):69-71.
[2]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EB/OL].(2007-01-19)[2014-10-11].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8598120.html.
[3]叶清清.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新论[J].中国考试,2008(8):53-55.
[4]张亚军.学习型社会视域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价值危机——兼论自学考试功能的嬗变[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26-29.
[5]郑丹平.为实现十六大宏伟目标而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4):31-33.
[6]李向东,卢双盈.职业教育学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01-102.
[7]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育目的[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506-507.
[8]姜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J].中国考试,2014(4):3-7.
[9]ANTHONY WELCH.The Professoriate,Profile of a Profession[M].Dordrecht:Springer P.O.,2000.
[10]梁忠环,曹爱霞.畅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之路[J].成人教育,2013(5):96-98.
Trend of Talents Training Goal of Self-study Exam in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XIONG Deming (College of Education,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Xiangyang 441053,China)
To adjust and reconstruct the talents training goal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 is a key factor for selfstudy examination comprehensive reform,therefore,in terms of adjusting self-study examination talents training goal,we should not only reflect the social value appeal,and overall interests of the subjectof the examinee,more should be compatible with the concept of life-long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Self-study examination;Talents training goal
G726.9
:A
:2095-4476(2015)03-0066-03
(责任编辑:刘应竹)
2014-11-03;
2014-11-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BKA130101)
熊德明(1968—),男,湖北襄阳人,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