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公务员的“免费午餐”
2015-01-09惊鸿一瞥
惊鸿一瞥
用“天下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来形容唐朝的机关食堂,是最恰当不过的。
唐朝的公务员在上班之余,都能享用一顿免费的午餐,不但味美量足、营养丰富,而且吃不完的“伙食尾子”,还可以装进自个儿的腰包。这真正是公家的饭好吃,公家的钱好赚。
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制度,是从唐朝开始的。《崔记》记载,唐太宗李世民统一天下后,决定延长定期举行的朝会时间。为了表示对参加会议的各类官员的体恤,唐太宗就“略备薄菲”,所有参会者都可以吃一顿免费的工作餐。因为这个提议很受大家的欢迎,自唐太宗之后,就形成了一种公费吃喝制度。
唐代的机关食堂名曰“公厨”。公厨中档次最高的,就是皇帝在金銮殿摆下的国宴。参加国宴的官员一般是朝会官员,一定品级以上的地方官进京汇报工作也可以去享用“朝食”。由此看来,“朝食”是最高级别的免费午餐,对享用者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荣光。
无资格参加朝会的其他京官,他们可以在本部门的机关食堂享用工作餐,档次最高的是宰相办公的政事食堂,称为“堂厨”。各级地方政府及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派驻机构,也有自己的公家食堂,名称不一,如中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等。除了部门领导,各部门的一般办事员,也可享用免费午餐,称“吏厨”、“佐史厨”或“府史厨”。
史料记载,国宴的伙食津贴由国家财政承包,大家只管吃就是了。其余各部门和地方食堂的经费,也是由上级财政拨款。
一般来说,这笔拨款并非“死钱”,而是由各部门各级政府在年初作为贷款放出去,然后在年终时连本带利收回来,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是完全可以支付机关食堂日常开支的。正常情况下,还有“伙食尾子”可分,真正的“吃不了兜着走”。
唐代著名学者型官员柳宗元在其《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一书中,讲了一个分配吃不完的“伙食尾子”的故事。有个叫陈京的官员兼任集贤院食堂总管的时候,“伙食尾子”由“学士与校理官颁分之。学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杀其二”——那些负责整理图书的学士,官位五六品的,要多分些。那些负责校对的校书郎,品级要低得多,分到的“伙食尾子”只有学士们的1/3。可见,“伙食尾子”也不是平均分配,而是按照级别的大小而定。而陈京主管集贤院食堂后,一律平均分配,在柳宗元看来,此举提高了校书郎们的工作积极性,是值得肯定的,所以著书予以表彰。
但机关食堂是否都有改善吏治、提高效率的作用,也不尽然。唐代另一学者官员韩愈在《唐故河南令张署墓志铭》中称,张署任京兆尹府司录时,对下属要求严厉。某次在食堂吃工作餐,大家“揖起趋去,无敢阑语”。吃完了只打个无声招呼,谁也不敢说话,更谈不上交流工作了。碰到这样不苟言笑的上司一起吃饭,谁说不是受罪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