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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经济增长从“速度时代”转向“质量时代”

2015-01-09张朋飞刘迈

商场现代化 2014年31期
关键词:监管部门权益监管

张朋飞 刘迈

2014年9月的中国质量大会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从速度时代转向质量时代”,武汉大学质量研究院程宏教授在《宏观质量管理》一书中提到“好的质量需要市场质量管理体系、社会质量监管体系、政府质量监管体系三个方面的共同管理来实现”,我们现有的市场、社会和政府具备这些条件吗?还需要做哪些准备迎接质量时代的到来?

从市场质量管理来看,质量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博弈的结果,国家整体质量取决于国民平均收入,我国国民收入水平还处在低位同民众对于质量的较高期望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对于生产者来说,质量是价格和成本之间的博弈。质量依附于生产材料和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地球是平的,大部分生产材料可以通过全球采购来实现;苹果、三星等全球顶尖的手机生产都在中国完成,这一点证明,中国的生产工艺在国际上并不落后;至于质量控制,中国企业这些年已不遗余力地向全世界学习,同工艺一样,质量控制依赖于检验设备,通过购买设备都能实现。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来说,质量是价格和收入的博弈。消费者的当期资产和预期收入决定他的消费水平。手机消费者不是人人都需要苹果手机,甚至不是人人都爱苹果手机。拿普通小家电必须使用的电机来说,铜质漆包线和铝质漆包线的价格差仅在几个美金,如果都能撑过三包期,生产者会选择后者,因为消费者期望买到价格便宜的小家電。一件高质量的衬衣,需要100多道工序来生产,如果都能满足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者本能会减少到50多个工序来加快生产。因此,消费者经常提到的某某商品质量不如某某国际大品牌好,但下次购物他依然不会选择某个国际大品牌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

从社会质量监管体系来看,民众实际的质量诉求和无序的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矛盾。近年来频发的砸豪车、驴拉豪车悲情事件和王海式英雄主义色彩的维权行为,映射出当前消费者维权者的质量诉求;除了屡被诟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现存的社会组织还有行业协会、各大非官方媒体等组织。可以看出,除了消协,维护消费者权益都不是这些社会组织的主要工作,也就会出现质量事件频发和成功维权的偶成质检的困境。出现质量事件,消费者被侵权,消费者维护权益,这些一连串的行动都是法律术语,从法律的角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终也要在法律部门得到声张。如果没有正统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认可(或进行备案)的部门作为权威,冒充王海欺骗消费者的二次伤害将会不可避免。因为社会组织也有其运营成本,伸张正义不能仅靠“绿林好汉”。

从政府质量监管体系来看,“小政府”现象越来越明显。以进出口商品为例,国家统计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58267亿元人民币,约合合4.16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出口137170亿元人民币,以美元计价为22096亿美元,增长7.9%;进口121097亿元人民币,以美元计价为19504亿美元,增长7.3%。全国检验监管人员6000余人,近年来,监管人员对商品质量监管日渐乏力。

质量时代的到来需要被推动,需要市场质量管理体系、社会质量监管体系、政府质量监管体系共同努力来实现。

1.质量创新是国家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的必由之路。产品的生命周期由四个阶段组成: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产品在成长期阶段获得的利润最高,生产者必须不停创新,推陈出新,才能获得最高的利润,反过来,高利润也刺激企业不停创新,是企业创新的原生动力。以苹果公司为例,苹果公司不停地推出一种又一种产品,一种产品出了一代又一代是保证其获得高额利润的根本企业战略。政府严格的监管只能促进企业生产出平均质量水平的产品,只有通过激励和保护才能促进企业创新。

2.建立有序的社会组织和信息反馈渠道,是社会质量监管体系发挥作用的前提。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时一般会向生产者、消协、质量监管部门、网络或媒体反馈,无序的信息反馈渠道会延迟或阻碍质量问题的解决。同时,社会组织的无序管理会带来质量管理的内耗甚至造成消费者的二次伤害。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律师事务所参与公共质量信息反馈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作为平台运营部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律师事务所根据质量问题大小介入,分类分级对质量问题进行解决,一般问题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协调;中等问题由监管部门调查解决;严重问题由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律师事务所共同介入。

3.基于大数据的质量监管机制,变“小”政府为“强”政府。数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建立广泛的数据来源,融合内部管理平台、国外通报、消费者反馈、检验鉴定机构反馈、其他部门反馈等信息,建立信息评价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成功的大数据监管机制要做到以下几点:(1)打通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2)打通政府监管部门间和区域间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3)严格有效的质量法律要作为大数据管理的法律保障;(4)定期形成报告对外发布。

质量时代的到来,需要以监管部门的职能转变为推手,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需要消费者质量意识的高度自觉。反过来,质量时代到来的红利也会让消费者欢欣鼓舞、社会组织良性运营和我国政府的质量自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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