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企业在“营改增”转换期面临的问题及筹划措施
2015-01-08彭兆霞
彭兆霞
【摘 要】建筑业“营改增”已势在必行,但是作为建筑行业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在“营改增”转换期将更加凸显,本文作者从建筑行业的组织管理、会计核算、资金链、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如何去规避、解决面对这些问题,从而找出了切合建筑业实际的税务筹划方案。本文的撰写正值“营改增”转换期,对建筑行业“营改增”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问题;措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期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届时,施工企业实行多年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所取代。从目前算起,时间点可能不到一年,也就是2015年底之前必将实施“营改增”改革。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将使企业减少重复征税压力,从理论上讲可以降低税收负担,但受建筑业所处环境及行业特点的影响,加之企业管理仍处于传统且粗放水平,造成建筑企业存在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增值税发票难取得等相关问题,经测算,建筑企业的税负可能不降反大幅提升。“营改增”税制改革会对建筑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因此,把握好“营改增” 转换期的税务筹划尤显重要。
一、“营改增” 转换期及时间预计
“营改增” 转换期,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时间点的前后期间。这期间由于政策变化巨大,各企业把握国家政策的能力、准备不同,能否顺利转换,将对建筑企业带来巨大挑战。“营改增”转换期内,企业的战略与组织架构、投标报价与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与资本运营、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预算与企业考核等都必须做相应调整,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税风险。
二、建筑企业目前不适应“营改增”的几个问题
1.企业基础核算工作不适应“营改增”的要求
目前,就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来讲,基础核算工作较为规范,但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管理粗放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不规范。如:工程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实际工作中,企业有的没签合同,有的合同条款不合规,有的合同规定不要发票、有的还是无效合同等等。如果申报抵扣增值税缺少有效而合法的合同,那么企业就无法税务抵扣,税务筹划也就无从谈起。
(2)建筑企业取得的发票不规范。目前,建筑企业取得的发票,比较繁杂,有白条、有收据的、有发票但不合规的等等。同时,建筑企业有一些业务也无法取得发票,如临时征用村民土地的费用、青苗补偿、农产品等,这些在“营改增”的过程中,都将严重制约建筑企业规范操作。
(3)资金链、会计核算不规范。当前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部分业主、企业信誉不高,致使建筑企业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工程计价、拨款不同步,票据传递不同步。这样,“营改增”后企业有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裂,财务杠杆陡增的不利局面。
2.企业的组织管理不适应“营改增”的要求
目前,建筑企业集团大部分都是由集团公司(母公司)统一对外投标,中标后在成员企业(法人子公司)内部分解,由成员企业负责施工。为发挥集团优势,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招标采购,然后直接提供并转账给成员企业。另外,各子公司之间互借资质承揽任务,挂靠经营等,这样由于法人主体不相容,这些管理模式就违背了增值税“三流”统一的原理,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企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适应“营改增”筹划的要求
“营改增”涉及企业所有业务、所有人员。大部分企业人员由于对增值税知识不熟悉,学习和培训不到位,更没有对“营改增”转换做研究。特别是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经营方式、业务操作的梳理都需要各企业提前做好规划,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企业微乎其微,因此“营改增”工作将使建筑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营改增”转换期的税务筹划
1.加强宣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凭证还有货物运输发票、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进口环节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废旧物资取得的抵扣凭证。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存在打印不清楚、错行、纳税人识别号填列错误、合同和发票出票人不一致等情况,在“营改增”后这部分发票将会无法进行认证抵扣。因此,实行“营改增”后,所有业务人员都必须仔细认真,严格按要求取得、审查发票,否则,要么多交增值税,要么会被处罚。所以,加大宣传力度,向每位业务人员加强灌输增值税知识,是税务筹划的重要一环。
2.调整企业组织架构,适应“营改增”要求
建筑企业应该根据组织架构再造的原则,对构成企业组织架构的各种要素进行细分化,并以此为载体实施整合,一是减少管理级次,尽量减少层级对增值税抵扣和核算上的工作量。二是加强专业化分工,尽量取得高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各项目部要梳理各种承包模式,必须依法进行分包,务求最大限度的取得可抵扣进项税票或能降低综合税负的业务模式。四是成立“营改增“改革小组和税务管理机构,通盘组织、筹划、培训工作,做好万全准备以迎接“营改增”时刻的到来,达到既不增加企业税负,也能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3.配合税务局查补税款,顺利完成“营改增”转换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将面临由地方税务局管理转国家税务局管理的时期,地税局可能要对营业税进行检查,查补未交纳的营业税。因此我们要合理规划资金,有计划地交纳营业税,防止集中交纳给企业资金造成压力。
4.加强税务业务筹划,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税务筹划的最根本方法就是围绕增值税计算公式进行规划:降低销项税,增加进项税,从而使应纳税额最少化。建议如下:
(1)销项税的筹划。该项工作涉及的是收入部分,具体操作方式,一是能晚开发票的就尽量晚开;二是将税率低的费用能剥离的就剥离;三是尽量杜绝工程虚计量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销项税额。
(2)进项税的筹划。进项税额涉及主要成本部分,包括工费、料费、机械费、运杂费、管理费等。其中:①工费的筹划:一是根据分包性质,对包括架子队、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个人分包、个人挂靠进行梳理,要防止非法分包或大包;二是尽量以设备施工代替人工,减少工费所占比例,增加进项税抵扣额。②料费的筹划:一是尽量采购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的材料;二是针对模板、主材等要充分利用所属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进行运作,目的是留住进项税。③机械费的筹划:对各单位自购设备仍未开发票的机械设备,运作方式同模板、主材模式。对租赁设备,尽量使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的设备,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设备尽量不用。同时,“营改增”前尽快清理固定资产,该报废的尽快在营改增前报废。④运杂费的筹划:企业的业务尽量交由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实施。⑤管理费的筹划: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定要取得专用发票。无发票、自制单据、不愿开发票不适合开发票的业务越少越好。
(3)税率的筹划。对高、低税率事项、非增值税事项、免税事项,尽量做到就高不就低,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增值税抵扣额。
(4)销项、进项发票时间搭配的筹划。工程款计量、开具发票时间要搭配,尽量做到进项税发票早于销项税发票;同时对业主开发票时间与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发票时间要做好规划,利用时间差取得税务筹划主动。
5.现行业务的调整筹划
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将“甲供材”模式改变为“甲控材”模式,使施工企业由无法取得发票变为能够取得发票,以用于进项税额抵扣。二是对商品砼经营方式做出选择。根据增值税政策,自产商品砼可以采用6%简易征收方法,同时外购材料等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也可以适用17%税率一般计税方法,外购材料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就需要我们做出选择。三是对 营改增”过渡时期的设备采购做出安排。需要自购设备时,尽量延后到2015年“营改增”后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设备使用上,尽量考虑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使进项税额能分期抵扣。对于那些不是生产经营必需的设备,或者能够找到替代设备租赁使用,不需要当下必须购买的设备,企业可以采用经营租赁的形式,待2015年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以后再购买。四是对发票、合同、付款不一致的业务做出整改。坚决杜绝虚开发票的嫌疑,使企业的业务符合增值税“三流”(资金流、实物流、业务流)相统一的原则。
总之,建筑企业“营改增”转换期在整个税务筹划中有其特殊性,把握正确的筹划方法,对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减少将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朱军良.建筑业“营改增”对发票管理的影响[J].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3(2)
[2]张璠.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的应对措施[J]. 财会月刊,2013(2)
[3]林雅敏.“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中国税务,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