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申请预审工作解析
2015-01-08吕海霞
吕海霞 田 斌 胡 涛
(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 北京 100028)
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申请预审工作解析
吕海霞 田 斌 胡 涛
(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 北京 100028)
分析了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CTSOA)申请的必要条件、适航性程序要求以及预审查工作的工作流程、资料内容及汇报方式,并对首次开展CTSOA申请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预审工作给出了预审工作开展建议。
CTSOA;CCAR;预审查;机载设备
目前,C919、蛟龙600、新舟700等民用飞机型号急需配装大量的机载设备,我国机载设备研制单位逐步意识到民用机载设备研制领域的广阔前景,积极拓展民用机载设备市场。开展适航性工作是进入民用机载设备市场的充要条件,计划进入民机市场的机载设备单位必须开展机载设备适航性工作。机载设备适航性取证工作主要包括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零部件制造人批准、随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一起批准、重要改装设计批准和由适航司确定的其他批准4种方式。机载设备研制单位更倾向于不局限于某一具体民机型号的单独取证方式,即技术标准规定批准。目前有大量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积极筹划技术标准规定批准工作,但是由于之前我国机载设备单位多以军用机载设备研发为主,民用机载设备适航性工作经验较少,首次开展适航性工作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对如何具体开展机载设备适航性工作需求极为迫切。本文即对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CTSOA)申请提交后,局方开展的预审工作进行解析。
1 概念介绍
技术标准规定(CTSO):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是对民用航空器上的某些零部件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及管理要求的文件,这些文件包含在CCAR-37《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及相应文件中。
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CTSOA):民用总局颁发给符合“技术标准规定(CTSO)”要求的项目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批准书。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给供安装在已获得型号合格证的民用航空产品上作为加改装或替换用零部件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批准书。
2 CTSOA预审查工作解析
2.1 CTSOA申请的基本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机载设备都能进行CTSOA取证工作,只有对应中国技术标准规定CTSO或国际上相应现行有效的TSO标准的机载设备才能提交CTSOA申请,开展CTSOA适航取证工作。截止到2014年4月,现行有效的CTSO标准67项,美国现行有效的TSO标准157项。进行CTSOA取证工作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应先查询对应的CTSO标准或/和TSO标准。
2.2 预审的适航性程序要求
在CTSOA取证的审查程序中,对预审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管理程序AP-21-06R3《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合格审定程序》中规定“适航司在接到申请书后,根据需要授权有关适航部门进行预审,授权审查部门对申请人设计以及制造该项目所必须具备的能力进行调查,并在预审后提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建议。”预审工作对于申请受理与否影响极大,因此,机载设备研制单位在提交CTSOA申请后,就应充分做好接受局方预审的准备工作。
2.3 预审工作解析
预审工作是适航当局(以下简称局方)对申请单位进行初步了解的阶段。通过预审查,局方对申请单位的研制能力、验证能力和生产能力有一个初步的结论,并对是否受理申请给出建议。因此,局方的预审查工作对于申请单位来讲极为重要。
预审查工作与局方对申请单位的了解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如果申请单位有CTSOA取证经验,局方对申请单位较为了解,对其信任度较高,则预审工作就会相对简单。如果申请单位首次开展CTSOA取证工作,局方对申请单位了解较少,那么预审工作就会较为严格,本文即对首次提出CTSOA申请单位的预审工作进行解析。
进入预审工作阶段,申请单位应首先准备汇报资料,一般称为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局方或直接向局方审查人员进行汇报。汇报资料形式没有统一的要求,申请单位可以文件的形式提前提交局方预审人员,也可以PPT的形式直接向局方预审人员进行汇报。局方预审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后,会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主要审查申请单位的研制能力、验证能力、生产能力、设计保证能力,通过现场审查局方预审人员对申请方的CTSOA取证能力进行评审。通过上述审查给出CTSOA申请受理与否的建议,并提交至局方相关部门。至此,预审工作结束。
预审汇报资料可以极大的促进局方预审人员对单位的了解,因此局方预审人员对该份资料极为重视。提交的汇报资料至少应涵盖如下内容。
● 单位情况介绍。主要向局方展示单位的综合实力情况。
● 申请时提交材料的说明。
● 项目情况介绍。主要向局方展示申请产品的产品成熟度。项目情况介绍部分主要介绍产品的技术特征,并说明研制单位预计如何设计、验证该项产品,保证该产品能够满足适航性要求。局方预审人员通过对本部分的审查,确定研制单位是否具有研制满足适航性要求产品的能力。
● 过去设计生产同类产品经验介绍。如果过去生产的同类产品是民用航空产品,重点介绍产品的取证经验。如果是军用航空产品,重点分析军民用航空产品在设计生产该产品方面的差异,通过分析向局方预审人员展示军用航空产品的研制经验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一般来讲,生产同类产品的经验越丰富,预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信心越强。
● 过去同类产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说明。产品使用过程中问题说明重点说明出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针对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包括设计改进、管理流程改进等。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说明主要向局方预审人员表明显示随着产品的使用,机载设备研制单位会对该类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改进,不断提升其可靠性和安全性水平。
● 组织体系说明。组织体系说明主要向局方预审人员展示申请单位的组织体系是健全的,并且针对组织体系有相应的严格的工作、管理程序,保证组织能够针对取证的CTSO项目的研制优质高效运行。
● 研制队伍建设情况说明。研制队伍建设情况说明主要介绍机载设备研制单位的设计、生产、制造的综合情况。包括设计、生产、制造的能力介绍以及相应的人员介绍。能力介绍部分重点介绍设计队伍力量、经验和研制必要的设备。人员介绍重点介绍设计人员、制造人员、工艺人员等的职称等级、人数及比例等。
● 质量控制的经验说明。本部分将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详细介绍,如供应商管控、原材料进厂控制、不合格品处理、设计更改和生产更改控制等,重点介绍机载设备研制单位的质量控制经验。
预审资料准备好后即进入接受局方审查阶段,预审资料可以文档方式直接提交局方预审人员审查,也可以汇报的形式接受审查。对于首次申请CTSOA的单位建议采取汇报形式,由于适航性工作的开展顺利与否与单位的重视程度直接相关,因此最好由单位较为重要的领导向局方预审人员进行汇报,向局方预审人员展示申请单位对CTSOA申请工作诚意和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3 结束语
本文对CTSOA申请的必要条件、适航性程序要求以及预审查工作的工作流程、资料内容及汇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首次开展CTSOA申请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预审工作给出了预审工作的开展建议,以期望对首次开展CTSOA取证工作的机载设备研制单位能够起到积极的帮助作用。
(编辑:雨晴)
T-65
C
1003-6660(2015)03-0042-02
10.13237/j.cnki.asq.2015.03.011
[收修订稿日期] 201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