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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强制度化反腐

2015-01-07

今日中国 2015年4期
关键词:条约腐败法律

文|本刊记者 李 媛

中国加强制度化反腐

文|本刊记者 李 媛

“2014年,中国在海外开展了‘猎狐行动’,抓回了一批外逃嫌犯,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中国还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作条约的谈判,使这两类条约的总数达到了91项,实现了各大洲的全覆盖。”

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反腐”是代表委员热议、媒体关注的话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抛给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反腐。第二天,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反腐将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态势。这意味着中国已进入反腐新常态阶段,反腐不但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

反腐成果显著

2014年,众多高官落马。6月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因“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调查。6月30日,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12月22日夜,全国政协副主席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此前,12月5日,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与高层腐败相比,基层问题也很严重。2014年,全国31个省(区)共有637名贪官落马。2014年,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共发现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170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问题线索5570件。

大力反腐为改善官风和社会风气带来希望。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随机访问结果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认为当下奢侈风有所改善,近七成受访者表示“吃饭讲排场”和“送高档礼品”的现象减少了。一位公务员表示,“少了应酬,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不怕打点不到位,也不怕拒绝不了别人的送礼或请客,而且有更多的时间陪家人。”

中国政府反腐败举措也受到国际关注。澳大利亚学者梅丽莎·泰勒认为,中国当务之急是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这就需要建立良好的治理体制以及法律规则,所以反腐败非常重要。

加强反腐制度建设

腐败的治理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专门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法律,相关法律、法案有100余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腐败行为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共性,不同国家的反腐立法,也有一些共性的经验可供借鉴,有一些普遍性的规律可以尊重和遵循,加速中国反腐立法进程。”李少平认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从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才能使反腐从“治标”向“治本”迈进。

其实,关于反腐立法的呼声从20世纪末开始一直没有中断。1999年,时任上海社科院院长的张仲礼就提出法治反腐观点,并向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提交了《建议制定国家“反腐败法”的议案》。这是全国人大史上第一份建议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许多国家制定了《反腐败法》或《惩治腐败法》等法律,而中国只有刑法对贪污、受贿、渎职等,作了惩治性规定。”张仲礼说。但几十年来,中国的反腐一直停留在“文件反腐”,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

近几年来,中国反腐立法进程加速。2013年,全国人大首次公布反腐立法的时间表;2014年,执政党对“完善中国反腐败国家立法,对于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度的完善会对反腐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李少平说。

李少平指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严重的干部腐败问题,必须通过加大办案力度来处理。让这些腐败分子不敢为。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加大,震慑作用越来越显现,取得很多成效。同时,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也在治本上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让他们不能为、不想为。”

推进国际反腐合作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反腐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人员特别是资金的跨国流动,一些贪腐分子通过洗钱、对外投资等形式将赃款转移至境外,加大了反腐调查的难度和成本,助长了贪腐的气焰。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共有1.8万名贪官外逃,仅2013年就有至少500名官员逃往国外。而自2008年以来,中国仅成功地从54个国家和地区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跨国反腐成效不彰的重要原因是缺乏国际高效协作。

2014年11月,在中国推动下,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决定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旨在推动亚太各国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北京反腐败宣言》除了重申共同打击腐败的决心以外,还出台了一些具体的举措。

2014年12月,中美双方在北京召开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12次会议,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达成重要共识。JLG成立于1998年,是中美之间最重要的双边反腐败合作框架。美国是中国贪腐分子外逃藏匿较多的国家。中美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但中美之间有多个反腐败合作机制。美法学研究机构专家孙远钊(Andy Sun)在媒体上撰文称,中美加强反腐合作不仅利于构建法治中国,也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同时也有助于未来双边关系发展。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介绍中国开展国际反腐合作情况时说:“2014年,中国在海外开展了‘猎狐行动’,抓回了一批外逃嫌犯,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中国还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作条约的谈判,使这两类条约的总数达到了91项,实现了各大洲的全覆盖。”他表示,中国愿意同更多的国家签署相应的条约和协议,“将反腐败国际合作这张‘天罗地网’织得更密,让再狡猾的狐狸也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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