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角度下的儒家生态伦理观困境哲学审视
2015-01-06杜俊涛邹厚亏
杜俊涛 邹厚亏
(1中共临泉县委党校,安徽 临泉 236400;2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随州 441300)
一、内省思维方式下的儒家生态伦理观困境
(一)对儒家伦理思想思维方式的理解和分析。包括生态伦理观在内的儒家伦理思想其思维方式选择了一条内在的道德超越路线,这种思想一开始就不假外求,只通过主体对宇宙人生机器大化行流的体认可获得。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意思是只要向人的内心世界用功探索,就可以体验到作为价值本体的义理之天,进入“下上与天地同流”,达到天与人合一的高尚境界。二程说:“学者不必远求,近取诸身,只明人理……至于圣人,亦是如此,更无别途。”(《二程遗书》卷二上)所以“在儒家看来,决定一个行为是否合宜或正当的,并不是外在事物的性质或关系,而是行为者大公无私的道德意志的发用,便能决定行为的合宜性”[1]。由于古人长期置身于农业经济和宗法专制环境中,侧重向内探求以完善自我,为获得天地之道,依靠人自己对于天地万物的存在加以领悟。儒家认知思维方式则以直觉领悟和类推为主,二程说:“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二程遗书》卷十八)正因人与天地万物本属一体,人、物同理,故不分主客,可直观领悟予以类推,向内反省就能认识天道。
(二)儒家伦理思想思维方式对生态伦理观困境形成的影响。这种不分主客的认识方式和以直觉、类推为主的思维方式的生成机制,“就是不重视主体与客体、我与非我的区分,不重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支配作用,因而不重视主客关系式的认识论和方法论”[2]。儒家文化认定道德是人的本质,那么“在宇宙本体与道德法规的互换过程中,人的本质就被无限地升华,以致等同于宇宙本体……人只要尽力挖掘自身固有之道,就能体察自身本质,进而悟解宇宙的真谛”[3]。所以儒家思想讲究的是内省自思的直觉性思维,轻视逻辑分析思维。其中“直觉式思维的特点不是以概念分析和判断推理为特点的逻辑思维,而是靠灵感,即直觉和顿悟把握事物本质的非逻辑思维”[4],这种思维特点具体表现在语言的模糊性和缺少逻辑推理能力。如阴阳学说,本身具有朴素的辩证法,但是各种自然现象有其本身的特点和各自的规律性。如果各类自然现象都只简单地用“阴”、“阳”相对解释,就会使思维模糊,还会给人一种表面的满足,阻碍人们进一步探索问题。总之,儒家生态伦理观难以在内省自思的思维定势中达成科学共识,因为“整个儒家文化缺乏追求宇宙起源和探索自然法则的高层次思辨传统,难以形成科学的理性”[5]。
二、社会功利性弱化下的儒家生态伦理观困境
(一)对儒家社会中生活功利性弱化的理解和分析。在我国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人们过着相对稳定的农耕生活,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态气候及有利的农业生产条件使人们创造的中原文明在与周边国家对比中长期保持优势地位。在这种优越的生产条件下,人的物质利益需要的极大满足吸引着世俗社会人们的视线,并且社会的阶级分配和占有模式加大了人们在社会内更多的世俗功利性关注。但是这种优越的生产条件造成了人们对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绝对崇拜,人们在与自然界的物质生产实践中形成了小农经济式的农业社会生产思维,进而导致人们对自然和农业社会的无限崇拜和敬畏,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的生产方式更新和社会转型,导致社会生产力持续低下和发展滞后。同时,我国传统社会政治以血亲家族为基础家国一体的等级制为特征,人们在一定生产条件下获得的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在社会规定的范围内实现。这种阶级性使物质利益满足的可能性难以实现,导致生产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不协调,人们的功利物质生活实际上很难得到社会的合理满足,造成民众生活世俗功利性在强化的同时相对弱化。
(二)社会功利性弱化对生态伦理观困境形成的影响。民众生活世俗功利性使儒家文化关注现实生活的衣食住行,相对忽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这样人们在社会生产力低下及生产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的不协调下,民众的生活世俗功利性无论是在自然还是在社会方面其实都弱化了。而儒家倡导的社会政治道德伦理实践和生态伦理实践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出现的,试图通过各自的调节作用消解社会关系不协调中人们出现的不良后果。一方面,儒家肯定人的主体地位,但他们的能动性因为主要体现在政治服务上,而不是探求自然知识和发明创造,从而导致封建社会后期中国科技及经济的落后。另一方面,在落后的生产和经济条件下,“一般平民应当以生存为基本条件,而不是以忠君效仁为生命的基本出发点”[6],所以社会只能通过牺牲自然资源解决民众的生存问题,这与现时代民主与绿色发展的环境是不同的。所以儒家生态伦理观在社会生活功利性弱化的历史中难以经受住生存的考验。
三、国富民强理想制约下的儒家生态伦理观困境
(一)“儒家的局限是用血缘人伦关系作为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枢纽,人们的自我意识被血缘人伦观念层层缠绕,致使本来应当享受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的人陷溺在人伦中”[7]。这种血缘人伦观念使儒家传宗接代及重男轻女的观念成为推动中国人口增长的主要思想渊源之一。相对的儒家把追求广土众民视为国家繁荣的象征,而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态气候及有利的农业生产条件为儒家实现广土众民的社会理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基础。所以自有人记录以来,中国就始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为了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只能向自然索取,打破人与自然的平衡。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人口数量却迅速增长,这使得古人保护自然的朴素观念及措施在现实面前显得软弱无力。
(二)环境伦理规范是以抑制个人物质贪欲性为主要特征的,这与统治者个人自然贪欲的本性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而国富民强的社会理想需要造成更大范围内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争夺。这样统治者为了自己的欲望又总是以国家专政机器为后盾,违反社会公共力量对其最低限度的制约,社会对行政者必需的历史约束力则相对薄弱。只有少数社会精英自觉和有限的环境保护措施,远远化解不了为了生存向自然开发和索取的盲目力量,儒家生态伦理观在国富民强社会理想的制约下其实践过程缺乏社会政治公共力量的合理支撑和引导。
四、对儒家生态伦理观困境的把握与认识
(一)儒家生态伦理观在内省自思的思维方式下靠内心修养体悟人与自然关系,并不具体地在实践中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某些保护自然的观点没形成系统的思想和可操作的管理体系,难以在生态保护中发挥积极效果。
(二)儒家的道德伦理突出人性善的自信理念,对人的自觉性估计过高,对人性脆弱和贪婪缺乏深刻的反省,掩盖现实物质生活中人们的生存才是第一要义的实质,以致在生存面前人们难以做到儒家生态观要求的那种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采取的一系列自觉主动行为。
(三)包括儒家生态伦理观在内的儒家思想的伦理控制更强调一种内在的超越不具有强制性、彻底性。它只能借助政治上的统治压力威慑和人身控制使人们被动消极地接受乃至于实践,使人们缺乏自觉主动实践行为。
总之,儒家生态伦理观最主要表现为一种宇宙人生哲学,对于主体的行为规范缺乏具体制度化的建构,仅仅停留在一种伦理层次的道德诉求上。除非有一种强制力的政治制度作后盾并通过对民众加以人身控制和行为约束兑现这种生态观外,否则人们将难以抵抗世俗物质利益的引诱,甚至因为过度改造和征服自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所以“中国儒家思想与西方相比,较看重人与自然的一致,但就其自身而言,它更重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天人合一也好,民胞物与也好,都是要建立国泰民安的王道盛世,内圣外王,而其中蕴涵的生态意义则被极大地削弱了”[8]。更重要的是儒家生态伦理观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命题是以这种农业社会封建专制政治体制作为其实践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条件和手段的,其社会实践机制中民主成分的缺失使得与自然直接密切联系的广大劳动群众不能成为积极主动的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真正社会力量,这是儒家生态伦理观在历史与现实中面临的主要困境。
参考资料:
[1]黄慧英.儒家伦理:体与用[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52.
[2]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02.
[3]张东辉.社会主义和谐概论[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6.402.
[4]郭亚萍.试论传统思维方式对科技的影响[J].塔里木农垦大学学报,2004(4).
[5]葛荃.中国政治文化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8.
[6][7]李晃生.儒家的社会理想与道德精神[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334,63.
[8]孟昭红.略论儒家伦理思想中的生态消极因素[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