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女子监狱
2015-01-06梁子
梁子
阿富汗女子监狱
梁子
经由时任新华社驻喀布尔分社首席记者老曹的帮忙,我终于拿到了进入女子监狱的批文。
女子监狱设在喀布尔市警察局内,我被监狱长哈丽达女士很客气地请了进去。
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监狱长,一副和蔼可亲的知识女性模样。
眼前的监狱,没设铁窗,没安电网,没砌高墙,连个像样的大门都没有,只有一排土坯房,四周有一圈一人高的土墙。院里的压水机是小院最奢侈的物件。
这时,迎面跑来两个六七岁的女孩儿,活蹦乱跳地追打着玩儿。
“这是你的孩子?”我问监狱长。
“不,不是的!我的孩子已经很大了,这是犯人们的孩子。这里有18个女犯,除了三人没带孩子,其他人都是带着孩子来的。”
话音刚落,我们已经穿过黑黢黢的走廊,走到了第一个监舍的门口。
门没上锁,也没有普通监狱都有的小窗口,它就像一间集体宿舍,我们推门就能进。
打开门,屋里十分窄小,挤得满满当当的,每个女人都抱着孩子,像个托管所,还伴着一股不透气的奶腥味。
“她们是犯人?”这与我事先想象的差距太大了。
监狱长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没等我仔细打量这间屋子,她已经开始向我一一介绍屋内的女犯了。
监狱长说话的口气很温和,感觉就像我是公司新人,老板带着我介绍员工的情况。
这间牢房大约20平方米,有五个女犯,连同四个孩子,共住了九个人。屋里横七竖八地摆放了五张床,地上还有垫子,下脚的地方不足一平方米。尽管对外有一扇小窗户,但房子低矮,屋内阳光并不充足。
进门左手处,有一个木架,上面摆着煤油炉和一堆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
“她们自己做饭吗?”我问。
“给孩子做吃的是允许的。”监狱长说。
感觉犯人们像是在监狱里过上了小日子。孩子们在屋里屋外跑进跑出,自由自在的。
这里既不像《红岩》里小萝卜头所处的渣滓洞那么阴森,也不像正规监狱那么封闭。我敢说,像这样的女子监狱,全世界找不到相同的。
监狱里这么宽松?我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问号。没等我开口,监狱长就解释道:“她们很幸运,赶上好时候啦。”
难道犯罪也分时间和季节?“她们的‘罪行’大致相同,都是为了自己的真爱。”监狱长平静地说。
监狱长指着一个名叫谢克巴的女犯向我讲述了她的犯罪经过。
1997年,18岁的谢克巴与父母为她相中的男人结婚了,很快生了三个孩子。婚后丈夫对她还算说得过去,但她与婆婆的关系很紧张。婆婆稍有不快就抄家伙打她,最严重的一次,婆婆竟然把她的耳朵咬掉了一块。
有一天,婆婆带来几个陌生的男人,说是家里的客人,让她好好招待。可是那几个男人对她动手动脚的,她好不容易挣脱他们跑了出去,直到晚上才偷偷溜回家,但还是没有躲过婆婆和丈夫的一顿毒打。当晚,丈夫就以她不检点为由休了她。
按照当时的法律,离婚无须任何证明,只要丈夫一句“休妻”的话,这婚就算离了。
一年后,谢克巴遇到了28岁的铁匠哈利姆。善良的铁匠,不仅娶了谢克巴,还接纳了她的三个孩子。谢克巴本以为这下可以过上安稳日子了,没承想,2002年10月的一天,前夫突然找上门,要领回三个孩子。谢克巴拒绝了前夫的要求,第二天就被前夫以重婚罪告上了法庭。由于拿不出离婚证明,法官判决谢克巴犯了重婚罪,处以八年监禁,而铁匠也开始了他九个月的铁窗生涯。
监狱长说:“谢克巴已经很幸运了,要是在塔利班执政时期,妇女犯重婚罪是要被活埋或被乱石砸死的。”
其实,按照伊斯兰教义,谢克巴被前夫休了,就等于离了婚。按理说,她完全可以寻找自己真正的爱情。但是,口述休妻,谢克巴没有凭证,只能自认倒霉。
监狱之所以对这些女犯管理得比较宽松,主要是对她们的“犯罪行为”予以理解,也很同情。
女监共有三间屋子,每间都挤满了女犯和她们的孩子,这里是她们生活和服刑的地方。在我看来,女犯们的日子过得至少比在家伺候丈夫和公婆要轻松许多,每天不仅能跟自己的孩子们在一起,还能和同屋的女伴们家长里短地聊聊天。
不过,这里毕竟是监狱,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股失去自由的压抑感。
走出女子监狱,我看到门口站着两个身穿波尔卡前来探监的妇女。由于当天不是探视日,她俩只好离开了。
两个在风中飘拂的蓝色波尔卡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尽管她们并非身处监狱,但命运之神,能否把真爱降临到她们身上呢?至少,监内的女人,为自己的真爱争取过、拼搏过。
我为这些“女犯”祈祷,但愿她们刑满释放后,能与自己真正相爱的人共度余生。
(继续前进摘自中信出版社《你是尘埃也是光:面纱下的阿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