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乡村三尺讲台 奠基民族美好未来
2015-01-05许涛
许涛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这样说,“学校是乡村的中心,教师是学校和乡村的灵魂,小而言之,全村的兴衰,大而言之,全民族的命运都掌握在小学教员的手里。”寥寥数语,却立意高远,意蕴深刻。乡村的三尺讲台,关系广大乡村孩子的命运,关系整个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的出台如时雨春风,意义重大,必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一、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意义重大
乡村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乡村教师是乡村教育的基础和根本。当前,我国35%的幼儿园、35%的初中和66%的小学在乡村。长期以来,数百万乡村教师坚守在最边远、最偏僻、最贫困的地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支撑起了乡村教育的一片蓝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让每个乡村孩子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两基”攻坚目标的顺利实现,乡村孩子“有学上”的问题已经得到全面解决,但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良好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发展后劲、改善生活质量以及更好服务社会的愿望更加迫切,“上好学”、接受更加优质的教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是让乡村孩子享受与城里孩子同样有质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发展乡村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没有乡村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教育的现代化。发展乡村教育,关键在教师。教育现代化不仅要实现硬件条件的现代化,更要实现教师队伍的现代化。乡村教师强,则乡村教育强;乡村教育强,则中国教育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保证乡村与全国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减贫脱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治贫先重教,扶贫先启智。发展教育是减贫脱贫的根本之举。广大乡村教师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的乡村,教师不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还肩负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使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明白人”,是防止乡村衰落与“空心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大计。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更多社会急需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支撑。当前,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归根结底要靠人才。我国有数千万乡村孩子,他们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基础,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把乡村沉重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转变为人才资源强国,为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人才和智力保证的重要支撑。
二、近年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重要讲话,就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强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边远地区为国家教育事业建功立业;2014年12月9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2015年9月9日在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全体参训教师的回信时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教师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李克强总理2013年9月9日在看望大连市第二十高级中学师生时强调,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特别是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从教;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9月8日在接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乡村教师代表时指出,乡村教师无怨无悔的坚持和付出,使知识的甘露遍泽祖国的每个角落,这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要使广大执教农村的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刘延东副总理2013年9月9日在接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时强调,要依法维护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地位与合法权益,落实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5年9月10日在看望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小学教师代表时强调,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让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在全社会更有光彩、更有地位、更有吸引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近些年来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为乡村教师办了很多大事实事好事,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乡村教育事业焕发了生机活力。
抓培养补充,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一是大力实施特岗计划。特岗计划自2006年启动至今,累计招聘约50万名特岗教师,覆盖中西部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留任率超过90%。据最新统计,目前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至2014年入岗)18.4万人,其中到县以下(不含县)学校任教17.1万人,占92.6%;到村小、教学点任教4.5万人,占24.7%。在中央政策的示范引领下,各省市积极推进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录用数万名地方特岗教师补充到农村学校。特岗计划已经成为中西部省份补充乡村教师的重要渠道,极大改善了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素质。二是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2007年国务院在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在中央政策的示范引领下,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采取在学免费、学费返还等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约有3.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通过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吸引了一批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为基层学校特别是中西部乡村学校补充了一批高素质教师。
抓待遇改善,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为改善连片特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经国务院同意,2013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2013年9月至今,中央财政下达综合奖励补助资金43.92亿元,惠及22个省份604个连片特困地区县的94.9万名乡村教师。其中补助标准较高的湖南泸溪、凤凰等地,最高标准达1400元,部分地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2015年,该项政策将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99个县全覆盖,惠及118万乡村教师。这一政策推动了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对于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调动广大乡村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抓交流轮岗,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一是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校长补充配备,2014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全面推进各地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流动。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这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有19个省(区、市)出台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政策文件,交流轮岗改革正由点到面迅速推开。同时,教育部组织首批19个示范区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尽快破解制度瓶颈,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探索推进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2012年启动,截至2014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省份,设置支教点3521个。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近1.9亿元,招募高素质的志愿者7081人,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乡村幼儿园教师缺口,解决了部分边远地区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
抓编制统一,保证乡村学校开设国家规定课程。为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4年,印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城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农村、县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等课程,以保障当地教育需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山西、辽宁、上海、福建、山东、青海、新疆等省份实行了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其余各省份编办、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正在按照文件精神,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抓持续发展,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扩大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为宗旨,以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为重点,开展大规模专项培训。到2014年,培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0多万人次,完成了对640多万中西部农村教师的一轮培训。一大批乡村教师走出大山、走出乡村,更新了观念,拓宽了视野,提升了教育教学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培计划”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称其为中西部教育事业做了一件大好事。二是全面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该工程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大举措,计划到2017年完成对1000多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一轮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2014年共培训乡村教师约40万人。三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政策向乡村倾斜。2008年开展试点以来,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6个地级市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06人,其中县及以下农村学校教师有240多人,约占总数的30%。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强调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开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
在肯定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然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去年教师节以来,教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研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4年12月26日,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计划》。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计划》。2015年6月1日,国办正式印发该《计划》。
制定实施《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计划》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组合拳,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做到支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补强成效精准,通过实施八方面政策举措,为广大乡村教师扎根乡村学校解决后顾之忧,让广大乡村教师切实感受到乡村教育温暖、踏实而有尊严的未来,到2017年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畅通源头活水,让乡村教师下得去。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计划》紧紧抓住这一问题,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三方面政策举措,激活乡村教师补充配备的源头活水。一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吸引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建立“省级统筹、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严格用人标准程序,提高乡村教师入职门槛,从源头上保证乡村教师质量。扩大特岗计划覆盖面,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贫县列入支持范围,加大向村小、教学点的支持力度,使特岗计划成为中西部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加强师范生本土化培养,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不仅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而且解决薄弱学科教师短缺问题。二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破解影响交流轮岗的瓶颈问题。三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乡村教师补充留下空间。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乡村学校编制,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推动编制配备向乡村学校倾斜。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留得住。长期以来,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生活负担重。《计划》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两方面政策举措,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安心从教。一是提高生活待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重大疾病救助等。二是建立荣誉表彰制度,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突出“长期坚守”,首次建立专门面向乡村教师的荣誉表彰制度,由国家、省、县分别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或给予鼓励。
提升素质能力,让乡村教师教得好。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的根本所在。《计划》提出了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三方面政策举措,努力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一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发挥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二是职称(职务)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拓宽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研究完善针对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教育教学能力。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明确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目标,到2020年完成全员360学时培训。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政府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明确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明确改革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四、切实让《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地生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因此我们要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让《计划》落地生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是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支持政策不仅要在省市县具体化,还要往下更具体化,并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促使扶持政策公开化。各省(区、市)要于2015年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提倡因地制宜。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立足省情、市情、县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切实摸清当地乡村教师队伍基本状况,准确把握当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政策诉求,把准支持重点,提出有针对性、差别化的推进举措,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将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不要在锦上添花的事上浪费资源。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专项督导,及时向社会公布督导情况。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计划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计划》出台后,教育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撰写文章等,阐释《计划》背景意义,解读《计划》政策举措。研究制定相关部门分工方案,明确了任务责任分工表,制作了工作台账。举办高级研究班,对《计划》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实地调研和集中调研的方式,分赴有关省份了解推进《计划》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
各地抓紧行动,加快推进,当前特别围绕《计划》实施办法的制定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快进展。截至目前,湖北、贵州已经正式印发了实施办法,其他各地也都形成了实施办法初稿,提出了很多有亮点的创新举措。例如,贵州省建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选拔、任命、培养、考核乡村学校校长制度;每年重点遴选培育10名乡村教育家和300名乡村名师。湖北省对师范生从原来按专业系数1.0生均拨款,提高到按2.0系数拨款;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省级补助。湖南省拟改革免费师范生制度,由“县来县去”,改为“县来乡去”“乡来乡去”“乡来点去”。云南省拟在全省实施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工作津贴的基础上,对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根据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补助,省级财政对实施“500+X”差别化政策的县市进行综合奖补等。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从2015年开始,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入第二个五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今后若干年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带有全局性的关键举措。我们相信,随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各项政策举措的全面落实,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乡村教师队伍将很快形成,乡村教育事业将迎来新的更高腾飞。
(作者系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
(责任编辑:胡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