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构建新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要素
——知识产权体系
2015-01-05罗盛
文 /罗盛
如何认识和构建新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要素
——知识产权体系
文 /罗盛
工业化、信息化和知识化是是新经济时代的突出特点,知识化充分体现在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方面,如何认识和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把控当今世界新经济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罗 盛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商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杜宁将资本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从17世纪初叶到19世纪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济(Land basedAgri——business)时代;从19世纪到20世纪末叶是以机器或金融为基础的工业或制造业经济(Machine/Finance based Manufacturing)时代;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今是“知识经济”(The Knowledge Economy)时代,即新经济时代。
所谓“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以知识为资源主要配置工具的经济”。从知识经济的特征来看,人类的脑力创造性成果在知识经济时代起着巨大的主导作用和能动作用,人类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中走来,迈向了智力化、信息化、数字化、全球化的新时代。工业化、信息化和知识化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教育、文化和研究开发是知识经济的先导产业,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动力,创新成果就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如今已经成为新经济时代的核心标志。
一、认识知识产权体系
知识产权体系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专利、商标、版权三种类型。
(一)专利分为:1.发明专利(重点保护方法和高端结构);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结构);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外观设计方案)。
(二)商标分为:1.文字商标;2.图形商标;3.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
(三)版权分为: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法律保护期:专利:1.发明专利保护期是20年;2.实用新型保护期是10年;3.外观设计保护期是10年。商标:保护期是10年(可以续展)。版权:公民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二、构建知识产权体系
如何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在新经济时代市场竞争中尤为重要,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尽力发掘各种自主知识产权,并及时加以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不同类别的企业会形成不同的知识产权,按照企业服务市场的方式来划分,有生产型企业、贸易型企业、文化创意型企业、咨询服务型企业。就以上几种类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体系构建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生产型企业
生产型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比较,其知识产权种类最多,也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的主力军。充分体现我国科技发展的实力和层次,所以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
生产型企业的商标品牌保护,生产型企业在创办初期就应当注册商标,保护自己的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应当具有中文、英文、图形三种商标,形成统一品牌模式,以免日后被他人抢注,造成自己企业的品牌不统一。
生产型企业的专利保护,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工具、生产设备的技术创新和改进方案会形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往往忽视这一方面;其次是新产品的技术创新和改进方案,一般可以形成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及时保护。及时保护专利的益处是不仅及时保护了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另外还可以为做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之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拥有一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专利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100分的分值中占30分的分值,可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二)贸易型企业
服务商标的注册保护,贸易型在企业创办初期也应当注册自己的服务商标,保护自己的服务品牌。应当具有中文、英文、图形三种商标,形成统一品牌模式,以免日后被他人抢注,造成自己企业的品牌不统一。
商品商标的注册保护,除代理销售的商品外,贴牌生产并销售的贸易型企业,还应当及时注册自己的商品商标,即为自主品牌。销售自主品牌的商品,久而久之会在市场中营造自主商品的知名度,对于增强商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十分重要。
(三)文化创意型企业
服务商标的注册保护,文化创意型企业在创办初期也应当注册自己的服务商标,保护自己的服务品牌。应当具有中文、英文、图形三种商标,形成统一品牌模式,以免日后被他人抢注,造成自己企业的品牌不统一;
及时登记注册保护版权作品,文化创意类企业一般指设计、加工、装潢、电影电视制作、演出等企业,这类企业一般具有生产制作的业务,也有服务的业务。生产制作的业务一般会形成版权,如文艺作品、电影电视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图形作品等作品。实践经营中,很多国内企业无意识或不重视自己的文化创意作品的登记和保护,结果被侵权。虽然《伯尔尼公约》规定,各成员国之作者在版权作品完成时即享有版权,即受法律保护。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因原权利人在侵权诉讼前没有对自己的作品及时登记注册版权,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版权证书,虽然事实是自己创作的,但是因年久失传源文件或手稿,法院却难以权属认定,权利人的权利在诉讼中显得捉襟见肘。在法律诉讼中,法官一般不对版权证书的真伪做实质性审查,而一般做形式审查,只要具有证书,就是第一证据予以采纳,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否定,版权登记注册的证书在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及时有效的登记注册保护自己的版权作品,十分必要。
(四)咨询服务型企业
服务商标的注册保护,咨询服务型企业最主要的知识产权就是商标品牌,创办初期也应当注册自己的服务商标,保护自己的服务品牌。应当具有中文、英文、图形三种商标,形成统一品牌模式,以免日后被他人抢注,造成自己企业的品牌不统一。
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主体,正确认识和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对市场经济主体在新经济时代(知识经济)中增强国内、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希望市场经济主体在新经济时代、新的一轮经济大潮中正确认识和把控发展方向,方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