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立新突破贸易保护坚冰
2015-01-04
[记者观察]
2009年至今,向中国轮胎出口企业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国家已达到十余个,涉案商品已经从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扩散。
除此之外,除了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外,我国轮胎出口还面临越来越多来自出口目的国的技术贸易壁垒保护。根据明年年底正式生效的欧盟新规,不能满足其最低标准的轮胎将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轮胎对外需依存度已高达40%,然而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这对于依靠价格取胜的中国轮胎产品来说将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在生产技术没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情况下,我国轮胎业将逐步失去这些市场。
新形势下,轮胎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一方面要加强自律提高产品质量;一方面要开辟新兴市场,推行“多元化”战略,降低发展过于集中的风险;此外还需要增加节能、环保、智能产品以及品牌产品的比例,将生产高附加值轮胎作为主攻方向,培育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一次应对来自各方的技术贸易壁垒。
与此同时,企业还需要重视研究目的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准则。这不仅是业务发展需要,更因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非常复杂,其中涉及大量数据、材料调查落实、法律和技术问题,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灵活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技巧。2011年,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告赢美国商务部就是一个经典的成功案例。受益的将不仅仅是兴茂轮胎和涉案的十多家企业,还将过去5年来,美方向中国所发起的30多项反补贴调查案例都予以了纠正。
在此,我们还应该看到,科学的制度和行业规范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导向。近几年,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诸多规范轮胎行业的标准,不久前工信部还针对《轮胎行业准入条件》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标准和要求不仅可以促使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产品质量,更是在帮助企业应对未来国际市场竞争,从而获得更多发展空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