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 突出“三化”建设开创调解仲裁新局面
2015-01-04杨明均,徐幽微
省、市人社部门仲裁处一行检查该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其他区(市)县仲裁人员参观该区仲裁办案流程
2015年4月23日、24日,全省人社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现场会在青白江召开。成都市青白江区作为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全省示范点,在会上做了“信息化、规范化、网格化”的亮点工作交流发言。
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2009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在劳动维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截至2014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58件,每年结案率均在97%以上,在全国仲裁机构办案质量检查中荣获全省第二名。
突出实体化建设 打造高起点机构
青白江区积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断深化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
理顺岗位职责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部机构实行仲裁立案与调解、案件审理、审核实现专业化分工,为劳动仲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硬件配备 区人社局先后投入资金十多万元,购置了信息化的办案设备,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有效地保存证据材料,提高双方当事人满意度。
夯实工作保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行经费独立预算,区财政每年除划拨人头经费和公务经费外,还单独匹配办案专项经费20万元。
突出规范化建设 推行高质量办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精神,青白江先后完善、规范了仲裁院办案工作制度和流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仲裁工作制度,全力推进办案规范化。
强化系统办案,注重“监管”结合。青白江自2013年7月全面启动仲裁办案信息系统,截至2014年,共受理案件390件,并将数据实时上传,仲裁系统办案率达100%,进一步实现了仲裁办案信息公开。
强化调解办案,注重“调裁”结合。青白江坚持审前先调、边审边调、审后再调的“三调原则”,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满意效果。2014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00件,结案率98.33%。
强化部门联动,注重“裁审”结合。按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要求,青白江建立了以人社部门为主导,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组成的“三方四家”参与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同时,每年定期召开2次联席会议,设立巡回法庭,不定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内外”结合。青白江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开展“星期二学习班”,组织专题培训,掌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新方法。积极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交流会,定期进行庭审观摩和劳动争议案卷评估工作,提升庭审技巧和文书写作水平。
突出网格化建设 搭建高标准平台
青白江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有机对接,逐步建立起调解、执法、仲裁于一体的劳动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健全基层组织,强化人员培训。截至目前,青白江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02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956人。另外,该区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员的集中培训,组织参加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探讨会。
加强基层建设,规范职责流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青白江区明确统计上报内容和程序,要求各社区增挂“劳动人事争议受理窗口”。同时,引导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动发现矛盾、化解矛盾、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开展对口指导,发挥挂帮作用。青白江通过“传帮带”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效能。“传帮带”即:“传”授调解工作经验,落实责任对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面对面”下基层交流;“带”头示范履行职责。
实行关口前移,建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行企业裁员预警监控,指导企业建立矛盾排查工作制度和解决矛盾纠纷工作预案。
下一步,在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青白江区将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强化仲裁调解、提高办案水平、完善基层平台、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利,促进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