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完善健全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
2015-01-04袁易德
袁易德
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刘强华处长深入乐山指导仲裁院标准化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调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和多部门参与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
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是维护和调整劳动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对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开局良好,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初见成效
三方机制建设逐步加强,基层平台工作不断深入。“十二五”以来,乐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机构覆盖到县,并向基层延伸,建立基层协调机构326 个。探索推进三方办公室实体化,上下沟通联系加强,“三方四家”协调新机制逐步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工业园区15 个,涉及职工近60万人,开展创建的街道(乡镇)14 个,覆盖一大批中小企业,“党政领导、三方协同、社会支持、企业和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初步形成。11个县(市、区)普遍开展了劳动关系协调进街道(乡镇)、社区工作,各地整合资源、充实力量、配备人员,基层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全市建成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421个,配备专兼职协调员1205名。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有序推进,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升。乐山市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劳动人事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努力使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横向上,基本形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导,司法行政、工会、企业、商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的“一元导引、多元跟进”的调解格局;纵向上,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的立体调解网络。截止2014年底,已建街道(乡镇)调解组织380 个,已建事业单位调解组织426 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3350人。
“两网化”管理稳步推进,劳动监察执法领域不断延伸。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划分若干劳动监察网格,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调查掌握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用人单位信息档案和劳动用工情况数据库,通过管理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全市6县1 市4区辖7个街道、211个乡镇、248个社区、1958 个村已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所(站)、配备专兼职劳动监察协管员2715名。
综合治理机制普遍建立,劳动保障维权维稳常态监管和源头治理得到加强。乐山市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多方参与、联合行动、分工负责、协调共管的治理格局。制定实施《乐山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乐山市市级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设立应急周转金专用帐户,健全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体系,切实有效防止了重特大劳资纠纷事件。2014年,全市共清理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4.5亿元,清偿1.2亿元,向主管部门移交源头性案件2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涉及农民工685人,涉及金额736万元。
问题突出,亟待完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严峻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停产倒闭、提前解散、兼并重组、转移搬迁等引发工资拖欠、欠薪逃匿、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非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侵害职工权益问题;同时,为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国企改革,各地进行政策性调控,可能出现隐性失业显性化,这在乐山市煤炭、硅材料等行业已经出现。
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第一道防线”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县(市、区)及以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明确,运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企业家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缺位现象比较普遍;基层调解组织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重要补充和职能的有效延伸,个别地方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和运行不重视、不支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网络化监察”的工作平台未真正建成,广大用人单位仍处于监管空白,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劳动保障领域违法问题依然突出,劳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乐山市部分中小企业用工不规范,一些纺织、陶瓷企业职工参保率较低;一些非公企业长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随意超时加班、克扣和拖欠工资;建筑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频发;少数企业改制、关闭、解散等人员安置问题引发劳动争议,集体上访日趋增多;部分职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诉求日益强烈,处理难度进一步增加。
预防预警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难以适应新的要求。目前,乐山市劳动关系预防预警主体不明确、体系不完善、信息不畅通、协调联动机制不顺畅、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不能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运行情况进行准确监测和预防预警,协调处理联动机制处于被动反应和疲于应对状态。
全面助力,将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落实到基层
劳动关系预防预警目的是建立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预防劳动争议,核心是实现劳动关系稳定。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原则。以街道(乡镇)为劳动关系预防预警主体,以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协管员为抓手,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基层调解组织、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为依托,着力构建“一个平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工作机制,形成反应快速、上下联动、协调有力、覆盖广泛的劳动关系预防预警工作机制。
路径举措。首先是健全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府劳动关系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园区“四项创建”活动,建立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机制,引导职工有序表达诉求。建立完善基层调解组织机制,提高用人单位自我预防纠纷、自我化解纠纷和预防预警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对管理区域、对象、环节和过程实现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其次是设定指标。围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劳动合同、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的八个方面运行情况及时监测;围绕企业转制改制结构调整和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分流安置涉及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及时监测;对可能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突发性事件及时监测;对因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引起劳动关系利益调整及时监测。
然后是完善制度。完善信息月报制度。由街道(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协管员担任信息员,及时了解采集本辖区用人单位有关情况,每月上报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经分析处理后逐级上报。完善现状分析制度。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劳动关系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突出矛盾,提出协调处理意见。制定考评通报制度。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下级进行监督检查,实行量化管理,加强跟踪问责,进行年度评估。
最后是强化管控。预测是首要环节,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预审是重要环节,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预报是基层街道(乡镇)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本辖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使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现状和发展趋势,采取相应对策。预控是关键环节,发生劳动关系冲突时,应提前介入,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行使调处职能,确定预警等级,启动应急程序,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明确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一线处置;对事态恶化可能引发公共危机,由县(市、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为防止事件反复,还应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对事前失察、事中失措,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