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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战略与对策研究

2015-01-04马敏象尚晓慧

云南科技管理 2015年1期
关键词:南亚东南亚科技

马敏象,张 维,尚晓慧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战略与对策研究

马敏象,张 维,尚晓慧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对实现我国多边国家关系战略升级意义十分重大,云南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对东南亚、南亚当前科技需求,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制约因素的分析,提出开展科技合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合作的重点领域、实现途径以及9大平台建设任务和相应的对策措施。

科技合作;中国;东南亚;南亚;对策

0 引言

随着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区域的合作性超越了地区的竞争性,走向一个更广阔的空间范围,全球合作正走向区域整体合作与局部竞争并存的时代。东南亚国家主要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等10国,南亚国家主要包括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不丹、马尔代夫、尼泊尔和阿富汗等8国。该区域发展中国家正在群体崛起,形成充满活力的20多亿人口的新兴市场。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存在天然的纽带,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通过“南方丝绸之路”联系在一起。当前,中国与该区域国家群体通过国家关系战略升级,深入开展合作,将形成一个地跨东亚、东南亚、南亚世界新兴经济增长极。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是中国与东盟、中国与南亚合作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

1 科技是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关系战略升级的最佳切入点

1.1 通过科技合作推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关系战略升级

随着国际财富向东亚、东南亚、南亚等地转移和集中,国际权力资源配置已开始向东南亚、南亚地区许多原先被忽视或轻视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和集中。各传统大国正在加紧展开新一轮的政策调整与战略互动,积极调整国家战略,深化与东南亚、南亚新兴国家的合作。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中国需要基于政治互信、经贸往来,在软实力外交方面寻找一个较好的切入点,实现与周边东南亚、南亚国家关系战略升级,营造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外部环境。

中国与东南亚和南亚各国传统的“经济外交”是我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则要发挥好科技对双方多边的经济领域交流合作起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外交总体工作。通过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南南合作,对缩小与发达国家南北差距,打造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三方多边的“战略关系升级版”,促成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安全”等都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1.2 云南省是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前沿基地

云南处于古代南方丝绸之路要道,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从陆上可以沟通太平洋、印度洋,连接东南亚、南亚、西亚三大市场,是中国东盟“10+1”的连接点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参与者,是当前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南北并重的重要省份,也是构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起点。

随着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的战略合作进入转型升级的快车道,云南将能实现从大通道向前沿大基地转变,以科技为切入点,推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模式的战略升级,推动合作从低级向高级、从松散向紧密、从低效向高效的转型:一是能充分发挥“科技助推”作用,在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做好与东南亚和南亚国家互联互通;二是能以科技合作放大区域合作高地优势,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升级版,实现多边合作效益最大化;三是凭借“科技无国界”的优势,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睦邻外交战略通道作用,推进孟、中、印、缅经济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开拓新的合作空间;四是充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基地”的示范效应,能借助“南方丝绸之路”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依托现有的滇中产业新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建设,依靠科技推动产业合作,促进沿边开放型经济水平全面提升。

2 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需求分析

根据近5年世界银行《全球竞争力报告》综合衡量,中国、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对应的发展阶段见表1:合作中互补性很强。在起步阶段和转型阶段的东南亚、南亚各国,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需要通过科技合作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技术层次与技术含量,为我国(东部)提供了以云南为基地的巨大出口市场。就我国而言,通过与科技、信息服务和制造业水平高的新加坡、印度和马来西亚等国合作,在云南内陆沿边地区设立区域性总部,顺应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大趋势,将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为资本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把低技术变为高技术,促进自身产业结构升级。

表1 东南亚和南亚各国的发展阶段

3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制约因素分析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前景,但是也面临着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普遍性和特殊性2个方面。

在科技合作普遍性方面。由于区域内地域广阔、国家众多,造成科技资源分散,缺乏联动,科技资源的协调运用客观存在着许多不便利之处。另外,区域内各国科技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管理、运行机制各不相同,在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不少的差异。

在科技合作特殊性方面。首先是区域内产业发展层次不高,缺乏能够有效带动产业群发展的核心技术,由此导致的区域科技合作在形式上容易停留在会议研讨等表层合作,合作的内容也容易流于较低层次的简单的生产经营上的合作。其次是产业集中度低,具有较强研发实力、较大规模的企业少,科技合作的主体力量较弱。再次是区域内产业结构严重雷同,出现区域科技合作主体单一化的现象,专业分工与协作有待提高。

中国和东南亚、南亚组成当今世界上第一大市场,合作空间广泛,区域内有科技水平发展程度较高的新加坡,有制造业水平较高的马来西亚等,有发展中国家代表印度等,有欠发达的老挝等,科技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在一个区域内集中,科技

4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总体思路和目标

4.1 合作的总体思路

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和把云南建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历史机遇,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以推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在开放环境下,按照“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聚集国内外的科技创新资源,依托全国的力量、充分发挥云南的前沿基地与先行先试示范区的优势,通过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基地,不断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扩大我国科技对外影响力,努力把云南打造成我国与东南亚和南亚之间科技经济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使云南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真正成为我国对外合作的重要门户,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增进周边国家睦邻友好,推动区域科技、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交工作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4.2 合作的战略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以科技为先导、以拓展国际市场为目标,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企业或企业集团与东南亚南亚的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在10年内使云南昆明成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地区的科技合作中心,初步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比较完善的科技合作体系,消除制约中国和东南亚、南亚国家科技发展的宏观体制性障碍。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科技合作格局;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外向型创新能力布局;企业“走出去”能力加强,开拓国际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己品牌的能力显著增强。

5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重点领域和实现途径

在专家咨询和德尔菲法结合的基础上,我们得到了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8个重点产业领域(11个细分领域)和2个条件建设领域,即现代生物(含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生物技术服务、海洋生物资源开发4个细分领域)、能源、矿冶与新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旅游、交通与物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保护、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等。

按照合作路径选取的步骤,对中国的11个产业领域发展阶段作评价,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重点合作产业领域综合评价表

根据上述领域发展水平判定,结合东南亚、南亚国家科技需求,我们得出重点领域合作模式如下图1所示:

图1 重点领域合作模式

6 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重点任务

如前所述,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除了存在产业方面的障碍外,还存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除依托市场媒介进行科技合作外,另外一块重要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科技平台和机制,以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研究设计下述重点任务。

6.1 筹划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产业园

充分发挥我国的科技资源优势、云南的区位优势,依托云南滇中产业新区建设,围绕现代生物医药、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优势和特色产业,结合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合作建立产业园。

6.2 抓紧实施中国-东盟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

建立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在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对话、协商和沟通机制,绘制中国与东南亚、南亚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技术的路线图,建立多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合作培养本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6.3 完善中国-东盟科技论坛机制

在现有中国-东盟科技论坛的基础上,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联合东盟秘书处和各国科技部(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成立“中国-东盟科技论坛”组织机构,共商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的发展和推进。

6.4 联合建立中国-东南亚、南亚国家开放实验室

通过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推动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共建开放式实验室,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现代农业、生物、环保、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与研发。

6.5 在东南亚、南亚国家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发挥多边农业科技优势,依托我国在农业新品种开发的资源优势以及云南的地理优势,在东南亚、南亚国家建立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展新品种和配套新技术的示范,并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推广。

6.6 东南亚、南亚国家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与活动

在国家科技外交官、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与活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在东盟国家开展我国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与活动工作。学习相关国际组织科技援外经验,积极探索提出我国对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科技援外的思路和模式,促进政府间、企业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

6.7 建立中国-南亚科技工作会商机制

由国家科技部倡导,协调南亚各国科技部或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建立中国-南亚部长级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协商政府间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国-南亚科技伙伴计划的发展重点,推动中国-南亚科技伙伴计划的实施,促进中国-南亚科技合作向机制化方向发展。

6.8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建设

依托现有工作基础,组织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与孟加拉国、印度、缅甸合作开展小型光伏电站、光伏光热利用、光伏水泵、光伏干燥、光伏照明、生物质气化发电、高效环保生物质节能炉具、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工程技术试验示范及其设施建设。

6.9 南方丝绸之路科普基地建设与科普人文交流

利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现有的科普设施和条件,大力挖掘和利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科普资源,开展双边及多边的科普活动,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论文、期刊,报告和相关研究参考材料的信息交流,促进科技人文交流合作。

7 推进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对策措施

7.1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集中协调区域内科技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对东南亚和南亚的科技外交,尽快将科技外交纳入国家外交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整合、利益分配和平台共享中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成立中国-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圈合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指导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科技合作重点领域方向和实施方案;建议国家科技部牵头与东南亚、南亚国家政府科技部门和国际组织成立理事会,启动多边合作机制。

7.2 绘制区域科技合作路线图

制定分阶段、分国别、多层次的政策,积极吸纳民间机构和民主人士参加,结合“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制定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际科技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主导产业、公共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基础性及战略性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7.3 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

建议国家加大转移支付和投资力度,对在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科技合作中重点发展的省份和产业提供贴息、就业和投资补贴等。进一步加大科技计划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支持力度和投入,保证国际科技合作经费的配套和落实。设立中国-东南亚、南亚次区域科技合作基金,促进深度高效合作。

7.4 建立多元的合作融资体系

建议搭建形式多样的国际科技合作融资平台,争取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国家政策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优势企业在东南亚、南亚资本市场上市和发行债券。吸引国内民间资本及东南亚、南亚资本参与到国际科技合作中去,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联盟的形式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科研交流与研究工作。

7.5 支持企业探索建设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试验区

以企业走出去为主体,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选择边境区以商建园,探索建设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试验区,在试验区内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产业园、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联合开放实验室、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展两头在外的全产业链建设。

7.6 构建中介服务体系和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建议政府引导,选择一批有较强综合实力和丰富业务经验的信息咨询、技术转移、风险投资、人才经纪、法律、会计、金融、管理咨询、外事服务等中介机构进行对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知识培训、业务指导和业务代理,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中介服务体系。建议财政给予相应资金安排,引导企业承担建设和运营中国(云南)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信息平台,依托合作信息平台,提供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会议、人才交流、资金、政策等权威信息、交易平台和数据库支持。

7.7 支持企业承担对东南亚和南亚科技合作项目

建议加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对企业开展对东南亚、南亚科技合作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资金匹配制度,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及后评价及验收制度建立工作。对正在开展对外合作和具有对外合作潜力的项目,采取科技计划资金优先配套支持的方式,引导其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规模,进一步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

7.8 增强国际科技合作影响力

建议对我国科技发展的成效和做法,特别是对我国依靠科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消除贫困差距、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等方面做出的成绩,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外宣传,树立我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有计划地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重要的国际和区域科技计划与活动,鼓励我国科学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重要国际组织任职,竞争高级职位;鼓励在华举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和专题研讨会;争取重要国际学术组织在华建立总部或设立分部。

F125.5

A

1004-1168(2015)01-0017-05

2015-01-08

马敏象(1970-),男,回族,云南昭通人,研究员,理学学士,主要从事战略研究、国家技术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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