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不该有“证明我妈是我妈”
2015-01-03
协商论坛 2015年4期
北京市民陈先生一家3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要开证明只能到江西老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最终这一难题的解决,还是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看到过很多奇葩证明,未必能够想到“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其实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毕竟不是常态,而证明之痛却是常态;即便普通的证明,也会碰到若干痛苦。
今天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也一再呼吁全社会要有互联网思维,并且还有不少推动措施。说得好也应该做得好,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做互联网的先行先试者?方便、共享是互联网思维的特征之一,如果政府部门有互联网思维,那就应该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一个公共信息库,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联网操作,像“证明我妈是我妈”,当场就可以开出,何需东奔西走?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也启示我们,在简政放权这个话题上,一方面要立足于“减”,一些证明能减则减,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另一方面要立足于“通”,打破各地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障碍,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实现公民基本情况的共享,解决证明难开难办问题。果能如此,许多证明也就不必开了,也没有什么奇葩证明了。
互联网时代不该有“证明我妈是我妈”,出现这一问题,说明现在的互联网思维只是说说而已,或者要求别人的多要求自己的少。在其背后,既有着理念问题,还可能有着利益问题。这就提醒我们,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还要难。而要让互联网思维深入人心,让政府成为互联网思维的先行先试者,不仅需要一场思维风暴,更需要一场改革风暴。一些利益必须打破,否则改革红利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