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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

2015-01-03代翠平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10期
关键词:借贷金融机构民间

代翠平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河南 商丘 476000)

1 民间融资界定

本文所采用的定义实质为非正规金融,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2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2.1 标的大、利率高、时间短、违约风险高

一是标的都相对较大。贷款标的有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有的甚至上百万元、千万元,贷款标越大,回收风险也越大。二是普遍利率偏高。据统计,在交易中1/2以上融资在3%左右,有少数甚至高达5%、6%,远远偏离了市场平均投资收益水平。三是贷款期限相对较短。由于投资公司、典当公司、寄卖行自身发展的特点,好多都是由于做生意、投资入股或其他生产生活急需资金,在商业银行一时难以贷到而用于临时周转,所以贷款期限往往相对较短,大部分在1年以下,最短的还有10天、15天。

2.2 存在非法集资风险

因为市场混乱、行业自身发展缺陷、监管不力,因此许多人抱着投机的心态,在本来自有发展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加入投资、典当、寄卖行业。现有典当、寄卖行、担保公司,大多依靠吸引民间资本来扩充资金数量,扩大自身发展规模,且不核实款项的性质,也有不少“黑钱”的不良资金来源,为整个资金链的良好发展留下阴影。

3 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

3.1 加大法律保障,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

鉴于民间借贷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以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议从理论和政策上给予其合理定位。理论上,应肯定民间借贷是金融生态自我调节的产物,也是资金资源的一种配置方式。政策上,应肯定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只有把民间融资纳入整个金融市场统一考察,做好民间借贷监测,关注民间借贷对金融宏观调控的影响,正确把握宏观资源体系,有效统计金融市场比例,才能发挥货币政策的正确决策。因此,建议出台相应政策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监管,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3.2 建立民间融资组织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金融市场准入制度是指金融机构的设立、市场运行的法定条件的原则和规范制度的总称,包括组织形式准入、资本准入、业务准入等、准确地评估审查新设民间融资组织是否具备从事民间融资活动的资格,能有效地防止不适格主体进入市场,保证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符合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现行的民间融资组织主要是各种类型中介机构,比如合会、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融资网站、典当行、寄售行、房屋中介公司等,可以借鉴台湾地区对合会进行规制的经验,规定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民间融资活动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制度与规范,首先,限定民间融资组织的主体资格,如人员构成、资本门槛、经营范围等,同时制定其运行的规则,监管部门应依法定期对其进行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本维持情况,防止民间融资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偏离正常的轨道,发生违规行为,保护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利益。

在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民间融资的市场退出机制同样不可忽视,现实当中很多民间融资的案例之所以扰乱市场金融秩序,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对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民间融资机构退出,要求其先向政府监管部门申报,在政府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和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清算后允许其退出,对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民间融资机构,应依据企业破产法,并结合民间融资自身特点,建立起民间融资机构破产制度,对民间融资机构的破产宣告,清算方式进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进行明确的界定,使民间融资的市场退出机制有章可循。

3.3 改进民间融资的监管方式

过去我国对银行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使银行信贷服务于宏观经济政策,通过信贷配给将资源配置到国有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制的健全,它们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时也很难实现其监管目标。因此要转变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要实现由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由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防范、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通过现场审核和间接监管等实现对民间融资市场的多元化的监督。此外,还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准。

[1]张立先.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及防范路径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1):44-47.

[2]石莉萍.我国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探析[J].金融经济,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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