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南水北调系统职工退休报批工作
2015-01-03王英
王 英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北京 100038)
如何做好南水北调系统职工退休报批工作
王 英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北京 100038)
本文结合南水北调系统职工在退休报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人事档案信息管理、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职工社会保险转移及养老金待遇指数等方面对职工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南水北调;退休审批;人事档案;信息管理
随着南水调中线工程全线通水,在工程开工初期从全国各地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单位招聘的职工逐步进入退休年龄。目前,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职工退休的报批,从职能部门的审分、划分到审批的程序更加规范明确,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也实现了新老办法的平稳过渡。在办理报批过程中,从职工档案个人信息的填写、到个人账户的审核查阅和职工工作简历的审定,及养老金指数的计算,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的运行体系,提高退休报批的效率及准确率,维护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如何做好职工的退休报批工作,使职工如期顺利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直接影响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
1 在办理退休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
职工退休审批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政策多,参与养老金的计算要素也多,要使退休审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必须掌握职工的基础信息,从细节入手,反复认真阅读档案,理清因果关系。而现实的职工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给办理职工退休报批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导致退休报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影响企业和职工利益。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工档案信息收集不全、职工出生时间与参加工作时填写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二是职工调转信息不健全、不及时,档案信息与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不一致。三是职工身份多样化。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一些职工身份多样化,不仅有学生,而且有上山下乡的知青、部队转业军人,还有从公务员事业单位系统调转到企业的员工。在办理退休时,由于支撑材料不全,导致退休报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给退休审批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2 针对退休审批中难点的对策
2.1从“细”入手,掌握退休职工的基本信息
认真反复阅读职工档案,确认三个时间点,即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职工所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时间。现阶段年龄退休职工均为20世纪70年代参加工作,主要通过企业招工、学校或农村直接招兵、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待业青年由街道安排临时工作等途径参加工作。因参加工作途径少,一些职工为能顺利获得工作,对真实年龄进行隐瞒,造成实际出生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与身份证上提供的时间不一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针对出生时间不一致的现象,应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审核。目前,社会保险机构也是依据此文件审批职工的退休时间,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二是做好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证据的确认。职工参加工作的依据包括劳动部门审批的《招工审批表》、县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应征入伍登记表》或部队出具的《新兵入伍政审表》、地市以上知识办出具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证明》、学校出具的《派谴证》、社区办事处出具的《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等,这些材料均可作为职工参加工作的证明。三是审核档案时,首先,确定文字记载有无遗漏和缺陷。有涂划的一般不能采信,有缺失的记录,缺失的部分不能直接推论,能补齐的资料必须补齐才能认定。譬如,一些职工有下乡当知青的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这段时间应认定为视同工龄,但档案中没有明确记载,应通知职工到原知青点或本地档案管理部门补齐相关证明,即可认定。其次,要对档案记载内容做整体分析。再如,某职工在同一单位工作多年,很多记载显示在同一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但有部分年份没有明确记载,有记载的年限不足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这时应在综合分析现有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查找其他档案材料,从而综合判定其特殊工种年限。当遇到档案前后记载出生时间与身份证的基本信息不一致时,以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内容为准。
2.2做好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工龄是指职工参加社会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作为全部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同时是衡量职工工作年限长短的标志,是职工退职、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的基本条件。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从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退休时视同为缴费年限,其费用由国家承担。如北京地区对确认职工视同缴费工龄的政策是对1992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它是计算基础养老金的依据之一。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核算也依赖档案记载,特别是参加工作时间的记载,直接关系到职工缴费年限尤其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与养老金待遇的多少有直接联系,因此,档案记载的准确性尤为重要。在退休材料审查过程中,要明确可以作为退休审核依据的材料除本人现有的档案材料外,还包括本人的全部档案材料。这些退休涉及的材料界定为证据材料,逐个审核各个材料的真伪及关联性,最大限度还原职工的真实情况,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保证他们的退休待遇不受影响。不仅需要对参加工作时间、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的审核,也要对高级专家(高级技师)、高海拔工作环境等相关待遇增发条件审核,这要求职工档案必须完整、客观、准确。因此,档案的妥善保管是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一旦档案出现问题,必将影响职工退休待遇的核算。
2.3以个人账户为重点,做好退休前的养老保险转移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把个人账户作为重点,认真做好账户的记账与审计工作。对个人账户管理时,重点管理职工缴费是否具有连续性。特别是职工多处跨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退休前是否进行个人账户合并,如果没有进行个人账户合并,将影响正常办理退休报批手续和职工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因此,在职工到新单位入职初期,应了解职工的相关情况,督促职工及时将原单位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转移到现工作单位。
2.4科学准确地计算养老金指数
养老金指数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参数,养老金指数计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过渡性养老金的正确性。由于目前养老金指数是用职工退休前历年的个人账户缴费基数来计算的,涉及年份较多。因此,必须认真反复核对。另外,应特别注意失业期间养老金指数的计算问题。按规定,失业期间不计算养老金指数,但是,由于失业往往是从某一年的某一个月开始,这一年有几个月缴费,有几个月失业,这样一来给该年度的指数计算带来一定困难,有些人容易用缴费的几个月的基数计算养老金指数来代替失业期间的养老金指数,或把失业期间的养老金指数确定为来算该年度的养老金指数,这些做法都不准确。笔者认为,应将原来每年计算一次养老金指数转变为每月计算一次养老金指数,有多少实际缴费月数,就计算多少次养老金指数,然后求平均养老金指数。在对个人账户审核时,应重点审核账户的储存额、缴费月数、缴费基数等信息,因为这些信息都直接影响职工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2.5熟悉各行业与地方政策
自1992年开始实行企业与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以来,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段不一致,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年限也不一样。如北京市在1992年10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河南省从1995年1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水利系统从1993年1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铁路系统从1993年10月参加社会保险,煤炭系统从1995年1月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1992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一直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退休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京人社发养【183号】),简称183号令。对2000年9月30日之后由事业单位、公务员系统的职工转制到企业的,执行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发养【2007】31号)简称31号文。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参加社会保险时间段不一致,职工退休时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政策也不一样。
10.3969/j.issn.1673-0194.2015.16.174
F249.2
A
1673-0194(2015)16-0241-02
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