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味的“奖金”
2015-01-03纪宣
201中4级年人5民月法1院5日宣,判无了锡一市件受贿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泉山区原区委书记张引。他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送他锒铛入狱的,就是下级街道送来的那些奇怪的“奖金”。
下级给上级发“奖金”
张引是1989年从部队转业到徐州的,为人谨小慎微,勤勤恳恳,他先后担任了九里区委组
织部部长、副书记,泉山区区长,2008年当上了泉山区区委书记。
当上区里主要领导的张引,看起来抓廉政抓得非常紧,请市纪委、检察院领导来给区里干部讲法讲纪,逢年过节都要下文严禁收受财物,严禁互相吃请等。但每当看到那些住豪宅、开豪车的老板们,他的内心都有着微妙的变化。
一边是对奢靡生活的向往,一边是党纪国法的红线,2007年徐州市的一个文件给在欲望和理性中挣扎的张引带来了“希望”。
2007年2月,徐州市政府为了加快推进城市拆迁工作,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实行拆迁工作属地负责制的意见》,文件允许在拆迁工作中向拆迁工作人员发放奖金。
这个政策的目的是激励街道拆迁的一线工作人员,然而,几个月之后,街道却把一张“奖金”存单送到了张引的办公室。张引考虑了两天,隐隐觉得不妥,没敢收。
两个月以后,一位街道办主任又送来了1.8万元的“拆迁奖金”现金,还带来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您是领导,担的责任重,这是您该拿的。而且大家都有。”看到现金,张引的心动了,他打开了贪欲的闸门,闭上了理性的眼睛……
此后的张引一发不可收拾。在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5年间,他先后收受8个街道和两个单位所送的“拆迁奖金”等40次,共计人民币139.7万元。
从“习以为常”到“主动索要”
对于下级“孝敬”的奖金,张引一方面表现得很“谨慎”:“奖金”存单用的是别人的名字,财务做账时用“领导”或假名代替,签字由别人代签;另一方面他又明目张胆,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公开讲:“逢年过节不要到我办公室来,但拆迁奖金是可以发的!”街道书记们立刻心领神会。
长时间拿不到“奖金”,张引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在区委书记的“叮嘱”下,有的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到位了。
借用“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给张引发过“奖金”的下属们开始渐渐“求”上门来,而拿人钱财的张引秉公办事的底气少了,“关照”“帮忙”的情况多了。
“相关人员以奖金名义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其在干部任用、街道建设、资源分配及个人职务职级晋升、子女家属工作问题等方面予以帮助关照,相关人员所做的证言对此也予以证实,供证一致,双方在发放和收受所谓奖金的意思表示上心照不宣,就是以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张引的刑事判决书这样写道。
罩在张引案的“奖金”表象被撕开,本质袒露无遗。
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尝惯了“奖金”甜头的张引,已不满足下级单位的“孝敬”,开始巧立名目、重复发放、擅自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金。
2009年至2012年,张引擅自以“收入目标奖”等四个奖项的名义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财政干部发放奖金,他个人实得人民币54.76万元,造成国家财产直接损失1000余万元。
东窗事发后的张引,还曾试图狡辩,办案人员精心准备了一系列党课,有针对性地对张引开展了专题教育。
张引主动交代了尚未被检察院掌握的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及主要的受贿犯罪事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滥用职权发放的1000余万元奖金也被全部追回。
2015年1月,记者见到了铁窗内的张引,此刻的他痛不欲生,追悔莫及。张引说:“我的老母亲已经85岁了,还对我说‘你好好表现,我等你出来。’我对不起母亲,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我希望干部们能以我为戒,贪官们能看到我的前车之鉴,扪心自问,早些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