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
2015-01-03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8期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 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 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此次一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