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鲁迅
2015-01-03何三坡
[文/何三坡]
[文/席慕蓉]
亲爱的鲁迅
[文/何三坡]
一个好作家必须有一只猫咪。爱伦·坡有一只猫咪,海明威有一只猫咪,马克·吐温有一只猫咪,布罗茨基有一只猫咪,博尔赫斯有一只猫咪,村上春树有一只猫咪。
但,鲁迅没有猫咪,而且,他仇恨猫咪,甚至,他养过一只拇指大小的隐鼠。
他梦想生活在百草园,与蟋蟀们待在一起,与木莲覆盆子们待在一起,与美女蛇待在一起。白天,看云雀从草丛蹿向云霄;夜晚,等着老和尚在枕头底放一盒飞蜈蚣,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当然魔幻又炫酷,但大人们不答应,将他送进城里最严厉的学校。
在三味书屋,他识了字,见几千年的历史全是吃人,他扯开嗓门大声呐喊——他朝阿Q呐喊,朝闰土呐喊,朝孔乙己呐喊,朝祥林嫂呐喊,朝九斤老太呐喊,朝单四嫂子呐喊,朝蓝皮阿五呐喊,朝红眼睛阿义呐喊……整个世界都听见了他的呐喊声。
他亲眼见过一个鬼,叫作无常——有一年,爷爷高考满分,被皇帝点了翰林;又一年,父亲高考作弊,爷爷又成了等死的囚犯。
田地卖光了,父亲病倒了,大厦将倾了,15岁的孩子要做顶梁柱,清晨或黄昏,他奔跑在绍兴城中的小巷,去请名医们开药方,名医们的药引浪漫得要死:要么是原配的蟋蟀,要么是经霜的芦根。但浪漫是靠不住的,37岁的父亲终究还是撒手而亡。
曾经,绍兴新台门那六扇朱漆大门中的小王子,转瞬之间沦为乞丐。他从母亲手中接过落满泪水的八块钱,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没想到,一路上,他三闲二心,南腔北调,最终混成了个吐槽王、大毒舌。
一个矮小的人却藏有巨大的悲伤,他把这些悲伤写在纸上。这个世界不理睬他的悲伤。而他的悲伤比河流要长。
许多年后,一个叫大江健三郎的日本作家接到了诺贝尔文学院的电话,很狂喜,急切地向母亲报喜。母亲很不高兴,问,鲁迅先生获过这个奖吗?大江健三郎瞬间石化了,羞愧了好久。后来,大江健三郎说,我一生的写作就是为了向这个人致敬,就是为了靠近他。
在日本,他学过医,入过革命党,但最终,他没做成一个像样的医生和革命党,甚至,也没能像弟弟一样,娶上一个日本姑娘。最不堪的是,这个日本姑娘还把他两兄弟都打败了。
但男人们都打不败他。许多会写字的人都有跟他对撕的惨痛,几乎,每个对撕倒地的,爬起来后都会献上膝盖。因为,他撕得风趣,撕得高雅,让每个对撕的家伙都自愧弗如。
他身高不足一米六,却是帅酷的一代男神,一米八的萧伯纳赞美他好看,他告诉萧伯纳:等到我老了,会更好看。
世上的作家都喜欢换马甲,但没有一个作家的马甲比他的多。他一生共用过180多个马甲。甚至,他还让自己的马甲相互说话。看上去多么荒谬,多么孤独,又多么挖心。
生命中,他热爱微小的事物,他叫许广平小刺猬。一个雨天,许广平去看他,那一晚,他画了一只小刺猬,打着一把小雨伞。
按星座的说法,他与他的小刺猬大约确乎是绝配,不止因为天秤与水瓶都爱做白日梦,而且,水瓶的从容也大约确乎能够安抚天秤那颗摇晃的、不安的心。
在厦门,他因为思念他的小刺猬,去一株相思树下静坐,偶然看见一只猪吃相思树叶子,他勃然大怒,与那只猪展开决斗,一个同事见了,惊问究竟,他说,这是个秘密,不能告诉你。
他唯新是求,嫌衣服太老土,在东京时自己设计了一套鲁式服装。但是,当东北姑娘萧红穿了一身难看的衣裳在他眼前晃荡,逼问他好不好,他又说,谁穿什么衣裳,我是看不见的。
在上海,他有时穿着补一大块补丁的布衣服出门。他去外国人的公寓拜访朋友,电梯司机不准他乘电梯,要他一步步爬到9层楼。
16岁前,他因为矮小而迅速,大人们叫他胡羊尾巴;46岁了,他还常常会在他的小刺猬前,从长条板凳上跳过来,又跳过去。
他跟铁杆许寿裳说,鲁迅这个笔名的意思是:愚鲁而迅速。许寿裳说,不就是胡羊尾巴吗?他们于是哈哈大笑。
但林语堂称他为“令人担忧的白象”。因为他太特别了,特别得令人担忧。
在延安,毛泽东通宵达旦读鲁迅,还将《鲁迅全集》 随身带到中南海,是他晚年的手边书。他说:“鲁迅是中国的第一个圣人。中国圣人不是孔子,也不是我,我算贤人,是圣人的学生。”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信仰鱼肝油,几乎每天都吃,而且让儿子海婴跟着吃,海婴在疯长,重得像石头,他说鱼肝油太厉害了。
五岁的海婴进了幼稚园,识了几个字,回来告诉他,你如果字写不出来,只要问我就是。他简直惊呆了。
听说幼稚园要放两礼拜假,他就发了愁。因为海婴已经发现了他打孩子的秘密:每一回的声音都很响,但一点也不痛。
他热爱自由,但他不敢跟没有爱情的朱安太太离婚,他说,那是母亲的太太。差评。
他把钱袋子看得紧,比金牛座还抠门。他的小刺猬跟他写信哭穷,他竟然装着看不见。再差评。
他喜欢说笑话,如果有人说了笑话,他会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小说发表了,被胡适狂点赞。他请点赞大师吃饭,第一道菜点的是辣椒梅干菜扣肉。点赞大师非常不解。他解释说,“夜深人困时摘下一支辣椒放进嘴里,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比咖啡要好”。点赞大师不敢点赞了,只好摇头。
他喜欢吃面包,见租住地附近新开一家白俄饭店,很高兴,但黑面包比黄面包贵,冰激凌一杯要卖三毛钱。他又很不高兴,预祝饭店倒闭关门。
他每天抽烟30支,抽得手指发抖,也停不下来。他的小刺猬管束他,他又闹脾气。他向林语堂讨主意,林语堂说,戒烟其实蛮容易,每天都可以戒几回。
他生了病,胡思乱想,以为要挂了,准备写遗书,突然想到稿费,一骨碌爬起来,病立马就好了。他说,生小病,还有钱,就是福。二者缺一,就是俗人。
最终,他带着咳嗽离开了这个世界,还给世界留了遗书,说是赶快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而这个世界不理睬他的梦想,还给他准备了几顶高帽子和纪念馆,也都堂皇得吓死人。
今天的中国,一万个注册作家中,至少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渴望获得鲁迅文学奖。但鲁迅不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文学奖。可见,他比今天的作家们都谦卑。
在北京,在上海,在广州,在绍兴,几乎每一天,他的纪念馆游人如织观者如堵。但是,亲爱的鲁迅,不在教科书,不在纪念馆,不在神坛上。他在这些冷酷、讥讽、悲伤的不朽经典中。
偶 遇
[文/席慕蓉]
两个女孩坐在巴黎歌剧院门前的石阶上,聊得正欢。
一个是金发碧眼的白种人,一个是黑发棕眸的印度人,却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应该是学艺术的学生。年轻的像小鹿一般瘦削而又结实的身体上,都穿着相同的衬衫和牛仔短裤,一样把头发梳到脑后扎成辫子,露出光洁的额头,双眼也和小鹿的眼睛一样,对周遭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热情。
在石阶上,其实散坐着一大群花花绿绿的观光客,但是,在众多的人群里,我只看见了她们两个。
应该是同学,也是相交甚久的好朋友了,乘着暑假,结伴远行,是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可是,然后呢?
再相似的气质,再相似的热情,却有着太多不能相似的背景,年轻时如此心契如此亲密同行的朋友,再过几年,也只能各奔东西了吧?
缓缓行过这两个女孩的身旁,我心疼痛,强烈地怀想着当年我的那些同学和朋友,不知道她们此刻身处在什么样的城市里,有着什么样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