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农村物流发展体系构建
2015-01-02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州510507
■ 冯 佳(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 510507)
在信息技术发展的今天,如何使得电子商务平台渗透农村物流,对提高农村物流科学化、规范化、综合化的管理有着积极的影响,因此,必须对农村物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构建有足够的认识,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能适时把握农村物流发展体系的构建内容和条件,打造持续、稳定发展的农村物流体系。
农村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配送渠道狭窄,物流配送企业单一
我国农村与城市之间基础建设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最明显的体现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落后。由于我国固有的农村经济处于经济发展的非核心地位,使得农村相比城市而言处于偏僻地段,交通极为不便。由此造成了农村物流配送的渠道相比较城市而言非常薄弱,喜欢并愿意进入到农村市场进行相关物流配送的企业非常少,而且形式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目前农村发展的现状。在目前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村经济的形势之下,如何改进这种状况,也成为极其紧迫、需要快速改变的问题。在现阶段除了中国邮政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方物流企业涉及到农村物流,而且中国邮政据了解在农村物流市场除了知名度较为广泛之外,企业经济效益并没有突出的表现。一方面这是由于农村物流配送较为分散,农户与农户之间相距遥远,田间地头各种农产品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而且农产品配送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小单元配送较为繁琐。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物流量不大,没有形成规模集中效应,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考虑企业发展方向的同时,注意到农村物流投入成本与收益不能处于平衡地位,因为几乎没有任何获利空间而主动放弃。
(二)农村城市化进度相对缓慢,信息化程度低
众所周知,农村和城市有着较大的差别。农村与城市差别不仅仅是在经济层面上,农村网络覆盖率比较低,有关网络的通信以及网络资费相比较城市而言还比较高。由于传统观念和长期城乡二元化等运作,农民受教育的程度远远不足城市居民。在目前国家城市化建设当中,这些差距使得农村城市化进度相对缓慢,农村信息化程度比较低。相对来讲,这也使得农村农户不能够及时的将自身农产品信息发布出去,同时也无法将农资需求在第一时间予以发布。由于信息的闭塞,也无法对农产品市场上的需求信息进行及时的了解和相应的对接。有时可能造成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身的农资需求往往通过一些当地的农资销售企业来进行,依赖性较大。二是自身所生产的农产品不能迎合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销售不佳造成浪费。三是即使农产品符合市场的需求,但是由于不能及时了解市场的行情而影响农产品收益最大化,进而影响到了农民的收益。
C2C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一)C2C电子商务模式概念
我国农村农户较为分散,并没有形成国外发达国家农场经营模式。农村农产品生产均采用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作坊形式;从一个层面上来说,我国农村农作物相关的种植和生产都处于较为分散的状态,农产品的种类也没有集中化的管理和计划,使得农产品种类较多。这些农产品的收获期与促使农产品茁壮成长农资需求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集约化的管理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从某种形式来说,这恰恰迎合了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C2C(Consumer to Consumer)流通模式是通过网络形式在生产者、消费者之间建立一种个人对个人的交易平台,而且他们之间农产品的交易额不大。在平台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形式直接建立贸易关系。由此在C2C电子商务模式中,消费者根据自己需求,通过交易平台来寻求自己的产品,不但能够清晰地掌握整个交易过程的细节,而且能够在时间效率上得到最大的改善。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需要第三方介入才能完成整个农产品交易状况,使得交易的双方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
(二)C2C电子商务模式优势
C2C电子商务模式运用到目前农村物流发展过程当中,主要是针对农产品的对外销售和农资的对内需求的对接方面,同时也满足了中间环节传递者的利益需求。相关利益者通过人员密集、海量信息的电子交易开放平台相互了解各自的需求,进行沟通交流,自主达成协议。不仅能够通过网络资源核对的信息有效性、真实性,而且还能够进行本类产品的横向比较,及时掌握周边行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信息进行整合与研究,除了提高农产品信息发布时间、农产品信息运作效率之外,也能加大农产品的流通速度、提高农产品的生存率,使得具有较为特殊性——易腐烂、不易保存、生存周期短等的农产品能够及时的到达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营造双赢的局面。目前在有限的农村电子交易开放平台运作过程当中,交易的模式、交易的方法、交易的内容都在不断地摸索当中,如网上拍卖、网上对接、网上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置顶、信息推广策略等均使得交易平台的手段和内涵不断加深,在促使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作出了极大贡献,其作用不可小视。
(三)C2C电子商务模式在农村的实施效果及现状
农村C2C电子商务模式是伴随着交易平台发展而产生的,目前农户、农资经销商、农资生产商、农产品需求商是平台交易的主体。例如:2012年江苏沙集镇销售额已经超过8亿元,义乌青岩刘村淘宝商家的总销售额更是超过15亿元,湾头村淘宝商家全年的营销业绩也超过亿元。电子商务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加快了农民接受网购的进程,促进了农村内需的高速增长。由于C2C电子商务模式优势所在,第一,对于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可以通过交易平台寻找到或对接自己最满意的农产品的价格以及数量,直接使得自身的收入增加,趋近于收益的最大化。第二,由于收入的增加会导致农户生产农产品的积极性得到最大的调动和提高,他们会及时针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采纳、运用和分析,使得农产品在市场更能具有针对性。第三,在交易双方的主体达成协议之后,C2C流通模式往往是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进行的,由此可以推动寄送数量提高,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成本和利润上得到较大的改善。由于农村市场的巨大型性和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性,使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看到农村市场的潜力,从而进行积极的参与。第四,在宏观层面上,随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农民信息概念的形成、对学习意识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作用,直接促进了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对我国整体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基于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农村物流发展路径分析
(一)政府积极引导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C2C电子商务模式仅仅依靠农户、农资生产商、农资经销商、农产品需求商自发的组织和行为存在一定的欠缺。在模式当中必须具备三个必要的条件,一是网上交易平台、二是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三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任何条件的缺失都不能构成C2C电子商务模式通畅的进行。由于长期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人们的传统意识,我国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政府参与模式。农村物流系统在我国目前还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极度不完善,整体而言还处于一个初级的发展阶段。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给予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在政策方面要给予优惠,形成良好的、促进C2C电子商务模式迅速发展的外部因素。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由此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能和责任。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立,也有助于我国农村经济从内到外打开国际市场。
(二)与农业农产品相关的平台给予大力支持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我国电子商务C2C贸易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时期。从本世纪初开始,网络的概念迅速风靡世界。在我国,目前已经有多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如淘宝、天猫等。从一些相关报道的数据上来看,这些交易平台本身潜力十分巨大、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也正因为如此,农村物流C2C电子商务模式交易平台如果能够依赖于这些专业性的电子商务平台,那么由于信息传播性广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农村物流C2C电子商务模式需要物流企业的鼓励和引导,也需要政府给予的优惠和支持,这样才能在一定力度上促使C2C电子商务模式在交易的便捷性、安全性、及时性上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也能够使得农户农产品在一个更为广泛的平台上对外发展和推广,让农产品更好地对接市场层面,形成完美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满足所有利益者的需求。
(三)建立第三方物流外包形式的推广以完善农村物流
C2C电子商务模式在交易达成之后一般采用将物流产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寄送方式,而在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很少直接将业务范围开展到农村,大多数只是局限在城区以及临近的郊区,渗透力远远不足,不能形成完善的、真正的物流网络。假如这种情况不能够得到改变,那么就会造成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基础不完善,直接影响到物流配送的成本。因此,相关企业可以进行物流二级外包形式解决上述问题,具体的形式和内容可根据农村各自不同情况进行拟定和探讨。
(四)相关执法部门要确实履行监管监督的职责
相关执法部门要确实履行监管监督的职责,切实保障农产品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社会经济转型阶段,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经济活动当中不可避免产生众多矛盾却不能通过直接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关的解释或者矛盾调解。这就需要政府相关执法部门针对市场运行过程当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对照比较得出结论。必要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助,对网上交易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与处理。由于网上交易涉及面较广,可能一个执法部门不能够完全将执法程序执行到位,这就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和通力配合,积极维护市场运行的秩序,有效保证C2C电子商务模式持续发展。
结论
本文通过浅议C2C电子商务模式下农村物流发展体系的构建,阐述了农村物流发展存在的理由、对C2C电子商务模式概念和必要性作出了深入的分析,对C2C电子商务模式效果、实施策略进行了深度的剖析。
可以看出,在目前农村物流发展体系构建方面需要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掌握目前农村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对策研究,这将有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有利于新农村建设速度的加快,也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农资经销商、农资生产商、农产品需求商、消费者之间的利益诉求。使得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支付的成本较高的现象不再发生,把大中城市“菜篮子”演变成“贵篮子”“金篮子”的问题顺利解决;也使得电子商务平台完全渗透到农村物流,对提高农村物流科学化、规范化、综合化的管理有着积极的影响。因此,大力发展C2C电子商务模式下农村物流发展体系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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