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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

2015-01-02鞠志倩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5年23期
关键词:税务机关税法纳税人

鞠志倩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 大连 116023)

自1992年至今,税收宣传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通过宣传,税收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但税收宣传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存在宣传内容层面化、宣传对象局部化、宣传方式陈旧化、宣传时效短期化、宣传力量薄弱化等问题。

1 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培养纳税人对法律的信仰

1.1 树立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以人为本位的理念

正确的宣传应该是服务,即根据不同层次的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差异,提供相应的服务。纳税人有及时充分地获取税收信息的需求;有政策咨询、办税程序、答疑解惑的需求;有知晓纳税人权利的需求等等。这些需求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一样,也是层层递进的。因此,税收宣传要改变“撒网式”的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从关怀的角度出发,根据纳税人个体情况和需求差异,从复杂的税法体系中梳理出适合的部分,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辅导。

1.2 树立动静法治(制)相结合、以动态法治为主的理念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统称,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和方式。加强税收宣传不仅是让纳税人知道税收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要让纳税人从实践法律的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所以,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中不仅要宣传静态的税收“法制”,更要宣传动态的税收“法治”。如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征纳纠纷的排解等可通过合适途径引导和指导纳税人代表积极参与,其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要大力宣传税收法治思想、税收程序制度、税收法律权威,通过各种税法知识、税收文化、税收法治信息、税收法治观念的交替传播和共同作用,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纳税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

1.3 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以权利为本位的理念

我国目前的税制是以政府为主的理念建立的,只有让纳税人充分意识到自己纳税并没亏,而是从政府那里享受到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才能信赖政府,从而才能够自觉自愿纳税。在美国,税务机关在每年免费发放的100多种税收宣传手册中,都会附有美国前一财政年度的联邦收入和支出的详细说明。值得学习借鉴的是,2008年,北京市地税局首创在寄出的纳税人完税证明上,显示该局各项税费收入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详细说明及税收用途概况,这可以说是我国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上迈出的一大步。所以,税收宣传要逐步将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到具体数据上,让纳税人充分意识到认识到自己作为纳税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进而增强自觉纳税的意识。

2 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2.1 突出科技手段,创新税收宣传的形式载体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短信、上网等多媒体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一个方面提示必须抓住和运用网络的力量向社会公众施以税收的影响。快捷便利的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如,通过“网送税法”、热线咨询、纳税人自行搜索等方式开展网络税收宣传;同时,要继续加强税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与维护,增加动态信息更新数量,增强互动性和及时性;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门别类地进行归纳整理,便于纳税人上网查阅学习。通过栏目和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充实网站功能,突出宣传特色,把网站建设成为辐射面广、时效性强的税法宣传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即时交流;采取汇编税收宣传电子书、开通税务博客、编制税收屏保、制作税收宣传FLASH动漫等方式,拓展税收宣传新路子,大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

2.2 突出日常宣传,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

在利用税收宣传月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营造氛围外,税收宣传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更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在美国,纳税宣传方面的资料可以在任何地方的税务部门免费索取,只要报出资料编号就可以,这使得纳税人随时随地都能掌握税收信息,而不仅仅只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宣传期”内。纳税意识的提高仅靠一时一地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一个多管齐下,不断完善的过程。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能局限在每年的宣传月中突击搞、重点搞,要像抓税收收入一样做到常抓不懈,让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深入人心。要建立税收宣传的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使税收宣传的持续、稳定投入得到根本保证。要确保宣传经费的支出,把宣传经费作为重要业务支出项目,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另外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税收宣传队伍是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根本保证。

2.3 突出学校宣传,建立税收宣传长期规划

纳税意识的转变需要长期的过程决定了税收宣传工作也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作为国家总局或者省级税务机关,应就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宣传远景规划,与每年的宣传计划相衔接,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近的工作方针,逐步推进。而从娃娃抓起,突出学校宣传应是长期规划非常重要的环节。国外非常重视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未来纳税人的税收宣传,从小培养自觉守法纳税的观念。在美国的12年义务教育中,纳税义务的教育是每个学生都要接受的。通过在中学八年级开办《美国的税收史》课程、高中阶段开办理解税收课程,对即将毕业的中学生开办“你和税收”教育课程的讲解,使每一位公民走进社会后就能熟练自如地办理各种纳税事宜。而在我国,中小学的税收教育一般只是在税收宣传月时,找一、两所学校上上课,并没有真正普及和持之以恒。国家总局或省级税务机关应与教育部门联系,编写分别适合于中小学生的税法宣传教材,将其纳入教学内容,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还可以开发一些税务小游戏,通过税务外网向社会公开;通过电视儿童节目黄金时段播放一些儿童做税务游戏的过程;免费向中小学生赠送印有税务标志封面和税务漫画插页的适合做各门功课作业的本子等等,使依法纳税意识从小就渗入中小学生的思想中。

3 创新工作内容,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渗透性

税法只有根植于广大纳税人当中,才会真正具有生命力。在税收宣传内容上,要围绕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突出税收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

3.1 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两法合并、二手房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等等,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税务部门在宣传时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

3.2 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宣传

税务部门查处的涉税大要案无疑是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但受繁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牵绊,各地税务部门此项工作做的不同程度存在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违法必究是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除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外,利用媒体曝光对纳税人形成的震慑与刑、罚异曲同工,尤其是其所起到的社会影响将使税务部门正面疏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具约束力和严肃性。所以,税务部门要定期将案件查处情况以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公告栏或宣传材料的形式向社会广而告知。

3.3 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疑点问题进行宣传

目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这就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税收政策疑难问题,税务机关也要及时进行税法宣传和培训,提高税法遵从度。

3.4 突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

没有良好的法治文化,就不会形成现代法治意识。要积极探索税收法治与税收文化的结合途径,把税收法治文化引入到税收宣传的各个环节之中。将税务文化理念和治税思想融入到税收宣传活动中,同时还可以提高群众参与税收宣传的积极性,提高受众面。例如:出台相关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计划,培养纳税人对税收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形成法治文化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以文化为载体,深人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辟税法教育基地,开设税务博览馆等等。

4 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

当前,应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举全区域之力,形成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税收宣传工作互动、协动和联动机制,将税收宣传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政府普法宣传的范畴,构建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税务机关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媒体支持配合的社会化宣传格局,提高税收宣传合力。

4.1 强化税企之间的互动

建立税企之间有效的互动机制,不仅使税务部门的服务更加具体实用,纳税人能够与税务部门平等交流,消除许多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利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纳税服务,也便于让纳税人说出对税收工作的真实想法,对税收管理在主动参与、大胆监督的同时,也给予税收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互动过程中所展现出良好的形象和素质,会带来纳税人对整个政府机关信任度满意度的上升,进而对税务机关表现出支持肯定的回报,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国外很多国家通过与税务代理机构、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或联谊会)、行业联合会等组织团体进行合作,定期对纳税人特别是企业主进行税法培训,召开税务研讨会,并解决税务疑问。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应从建立规范的纳税人组织,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入手,丰富税企互动的形式和手段,如税企文化交流、税务约谈、预约服务等来融洽税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4.2 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动

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每年有步骤地提请政府表彰一批诚信纳税企业,联合各级基层政府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枪匹马”搞税宣的尴尬境地,形成地方党政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还要加强与当地的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在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的基础上,携手搞好税收宣传工作,维护税法的权威和尊严。

4.3 强化内部之间的联动

应当把税收宣传置于整个税收工作通盘考量,把税收宣传贯穿于税收管理、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的全过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上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整体性大型税收宣传活动的指导与牵头组织,充分利用好上级组织分配的各类税宣资源。同级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用有限的资源形成最大的税宣合力与效应。

[1]谢旭人.中国税收管理[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2]张炜.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问题的思考[J].财政研究,2011(9):26-28.

[3]靳东升.国外税收征管模式发展呈现七大趋势[N].中国税务报,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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