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研究
2015-01-02孙太祥
孙太祥
(孙吴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黑龙江孙吴 164200)
一、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体现国家对中小型国企设定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会计制度是中小型国企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体现本企业作为合法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因此中小型国企在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时必须符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同时规范的内部会计制度一定要靠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遵守这一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
规范的中小型国企会计制度应该约束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制度规定的权力。而这需要有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同时单位负责人应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对本单位规范的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单位负责人也应当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注重单位从上到下形成统一意识,重视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内部会计制度应当涵盖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以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重视会计制度的核算功能的同时重视会计核算的监督效果。形成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的监督局面,共同为本单位服务。中小型国企规范的会计制度设计虽具有稳定性,但必要时也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有效性原则,同时也要留有余地,保持弹性,不断进行修正与完善,减少因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而带来的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三)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会计制度应当具有经济性,即产生的收益要大于消耗的成本,以合理的监督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这里的收益是指规范的会计制度运行后产生的收益,包括减少利益相关者利用会计信息的损失,成本是指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所耗费的成本。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应该能够为大多数利益相关者提供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多,权衡利用规范会计制度产生的收益和消耗的成本,尽量做到在消耗少量成本基础上做到会计制度设计的客观、科学、有用。在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时,一定包括规范的会计制度满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合理保证中小型国企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即满足需要,也符合经济性原则,使会计部门真正成为中小型国企发挥核算监督作用的职能部门而不是附属部门。
二、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一)建立健全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任何一家中小型国有企业都包含资金运动,所以必须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藉以核算和披露资金运行状况。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并且在设置会计岗位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经过授权,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要在内控制度建设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合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枢纽,通过财务会计披露的信息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小型国企现金支出的随意性比较大,收入审核制度不规范,所以中小型国企的会计制度设计时必须严格进行现金支出、收入的监督核算制度,合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销售、采购、投资、筹资活动都与现金收入、支出联系的很紧,只有建立健全现金收入、支出制度才能进行其他的经济业务核算。中小型国企的总业务活动包括销售与收款活动、购货与付款活动、投资与筹资活动,在这些活动注意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种互相牵制的局面能够确保会计实际核算过程中,少犯错误,诚信做账。经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例如在采购环节,中小型国企要做好对材料采购的市场发展做好前期预测工作,对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情况做好一定的准备工作。也可以寻找更好更新颖的材料代替价格增长太大的原材料。通过招标的方法确定最佳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人和询价的人不能为同一人,付款、记账、保管实务的人要分离,通过数据采集可以采取经济订货量,确保订货成本和储存成本最低,企业内部要明确采购业务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权限。
(二)强化外部管理,引入审计监督机制
社会审计监督机制是外部监管的重要手段。中小型国有企业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外部会计监督可能会出现“真空”现象,从而使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游离于外部审计监督之外。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作用,发现和纠正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各种不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合法具有重要的鉴证作用。也让中小型国企会计人员有压力,如果会计核算的不真实、不合法将会曝光,而这将损害本企业的声誉。任何理性的活动都有其目标,因目标而起,至目标而终。事物的发展也是内外因的统一,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正是这种曲折性要求中小型国企在设立会计监管目标时,既要有最终的规范的会计制度对中小型国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又要考虑到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对中小型国企的约束力。在完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的同时,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管工作也不能忽视,从目前我国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应该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实现规范化。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政府部门直接进行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监督的有效性也比较差,易引发腐败等社会问题。而且政府审计资源有限,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外,再加上对中小型国企的审计监督,根本无暇顾及,所以中小型国企必须强化自身的内部监督工作。但是政府监督虽然有限,但也不是对中小型国企放任自流,政府转变监督方式,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去监管那些监督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通过对事务所的监控对中小型国企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性。不断加强社会监督,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中小型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当然,外部监督是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规范化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但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的努力,会计规范化工作只有在内外共同努力下才能得以实现。
(三)加强法律约束力,完善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对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知,会计制度设计的规范化问题不是孤立的一个问题,要从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中小型国有企业科学化管理的角度实现会计制度设计的规范化。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促进中小型国企的全面发展。从中小型国企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知,会计规范化的问题不能孤立的看,要彻底解决中小型国企会计规范化问题,必须强力推进中小型国企的健康稳定发展,解决中小型国企的发展瓶颈,帮助中小型国企实现科学化管理,克服自身的弱点。所以要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型国企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为中小型国企提供优惠政策。改善中小型国企经营环境,促进中小型国企健康发展,发挥中小型国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解决中小型国企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为推进中小型国企的持续快速发展,税务部门改进查核方式,侧重进行实质性查核,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建立税务代理人制度,增加税务申报速度,减轻税务人员的负担,以便为中小型国企创造健康稳定的纳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