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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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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改革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
4月8日,外汇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对外发布,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二是对资本金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三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四是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五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证监会发布《公开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
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指引》共十条,对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资格和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股票,不需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今后,证监会将强化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监管。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印发《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4月3日,商务部印发了《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从三方面确定了电子商务工作的16项重点任务,包括促进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以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等内容。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将全面推进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商品流通和对外贸易领域的应用,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成立
4月11日,中国经济网从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获悉,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自贸区的仲裁机构发起建立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以形成中国自贸区仲裁机构的合作交流机制,集聚中国各自贸区优质仲裁资源,共同提升中国自贸区仲裁专业化和国际化服务水平。其宗旨主要是联合各自贸区仲裁机构探讨交流自贸区仲裁业务创新。
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一次注册分期发行
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简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流程,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可申请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贷款等)经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其可有效盘活存量信贷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从2005年开始试点,2013年试点进一步扩大。
央行此次公告明确表示,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此之前,2014年11月,银监会已宣布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审批,不再打开产品资产包对基础资产等具体发行方案进行审查。这意味着,信贷资产证券将由原来的银监会、央行依次逐笔审批制变为向银监会备案向央行申请注册后即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央行公告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可由市场和发行人双向选择交易场所,最低档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可免于信用评级。
规划中指出,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将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合作内容。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将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将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表示,“一带一路”建设已从顶层设计迈入推进务实合作的阶段,中国将与沿线各国和地区共同努力,在海上合作等八大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