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协调
2015-01-02郑俊勇
◎ 文/郑俊勇
浅析如何加强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协调
◎ 文/郑俊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实现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的协调已经成为提高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为切入点,通过分析税法与所得税会计规范之间的共同点,为强化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的协调提出了一些建议。
所得税会计规范;税法;协调性研究
一、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形成差异的原因
(一)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的目标不一致
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形成差异的根本原因就是二者的根本目标存在差异。所得税会计规范,就是要将企业、单位、组织的会计信息规范化,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从而为决策、监督等工作提供基础,并且在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有着相应的工作标准,例如会计计量、会计信息确认、会计信息记录及报告等。税法属于国家性法规,其目的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且要以法律为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保障企业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二)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规范对象不一致
形成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差异的重要原因还有二者规范对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得税会计规范的规范对象以企业的所得是相关信息填报、计量及确认为主,规范对象为所得税信息。而税法的规范对象是整个国家的财富分配,是一种调节机制,其主要内容是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财富关系,有着无偿性、强制性以及固定性的特点。
二、加强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协调的建议
(一)将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理论基础差异协调
前面说到,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形成差异的根本性原因就是其目标,因此,在协调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的工作时,可以从理论基础方面入手。由于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所属法律体系不同,在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二者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在保持体系独立的情况下求同存异。对于所得税会计处理规范,由于其基础是财务会计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因此,在进行协调处理时,应该以二者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为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寻找二者的共同点。对于税法,由于其根本目标是公共利益,那么其保护与规范对象也必然包括会计主体或者投资者的利益。从这种角度看,二者在目的和本质上都有着很大的共同点。当前,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出现的矛盾主要在于:税法的变更会导致会计处理方法的改变,而在税法进行变更时,配套的会计处理规定出台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协调所得税会计处理规范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可以从理论基础入手。可以对变更完善税法过程中涉及到会计处理方法的部分进行明确规定,减小二者的差异。
(二)将所得税会计处理与税法实务操作协调
本文从收入类目与成本类目的实务操作,为协调二者提出建议。
1.在收入类目上,所得税会计规范在处理经常性收入时要比税法更为完善成熟,因此,税法可以在收入类目的实务操作上减小二者的业务差异,从而提高其协调性,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入、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短期与长期投资收益等几方面。对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入,税法可以参照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处理办法,例如在商品促销折扣时,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发票,那么收入就可以直接按照折扣后的净销售额计入收入,这样可以提高税负的合理性。对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可以参照会计规范中的重要性原则。一般的,试运行收入出现的记录不多,按照重要性原则,可以将在建工程试运行的收入不确认为应税收益,这样可以避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一致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净残值确认工作受影响。
2.在成本类目上,为了针对具体业务进行协调,可以实现互相借鉴。主要包括销售成本扣除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公益救济性捐赠处理、以及资产价值准备计提处理等几个方面。首先,在销售成本扣除的处理上,税法可以以规范成本概念为基础,借鉴会计规范上的处理原则。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上,税法可以按照会计规范的处理方法,在对企业的实际进行了解之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自主选择折旧方式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可以简化税务调整的过程减少纳税调整工作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纳税的合理性。在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处理上,税法也应该借鉴所得税会计规范的处理办法。由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根本上属于扩大企业社会效益,其目的与税法存在很强的一致性,在对公益救济性捐赠进行处理时,如果对超过标准的捐赠部分进行严苛的税前扣除,那么税法的处理方法很可能影响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与税法的目的背道而驰,因此,税法在这一方面有必要向所得税会计处理靠拢,提高企业公益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处理上,会计规范应该向税法靠拢,可以采用固定资产使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同时考虑适当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以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此外,税法也可以靠拢放宽企业加速折旧范围。
三、结束语
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多共同点的,协调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效益,刺激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强化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协调性的过程中,国家应该不断深化认识,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实现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法之间的有效协调。
[1]杨向阳,夏雪芹.与所得税会计相关的几个理论问题[J].经济师,2002(09).
[2]季晓东,韦国庆,于金梅.所得税会计应用若干问题研究[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03(02).
(作者单位: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