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2015-01-01刘顺仕
◎ 文/刘顺仕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 文/刘顺仕
在国库改革不断深化的影响下,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但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严重的违纪违规现象,内部控制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通过论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的运作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新制度下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应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一、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财政资金的运作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指国支付机构通过在指定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支付方式明确界定了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范围,有利于提升对财政资金监控力,同时加强了国家在财政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对财政资金运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财政部门对下级的经费支付由传统的实拨资金变为国库零余额用款支付,在精简资金流通程序的同时有利于确保资金安全。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变成了国库单一账户下的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也更为准确具体,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支付资金,严禁先行垫付的行为,有利于确保各项工作项目能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最后是财务支付方式的改变,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只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而不再是通过独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极大地维护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
(一)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并且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特别是领导阶层的不合理观念导致内部控制建设往往停留在表面上,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职能和意义缺乏深入的了解,将内部控制局限于收支管理和编制预算报表等内容上,过度依赖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较为薄弱,不利于其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风险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由于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目标往往不是盈利,而是注重社会管理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所以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忽视了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对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以及重大决策的审核批准不够严谨,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过于形式化。
(三)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
信息的收集如果缺乏及时准确性会导致财政管理相关政策的目标调整发生偏离。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缺乏链接高层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管理者三方主体的信息沟通平台,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心得缺乏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实现信息共享方面存在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单位的工作效率。此外一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完善程度达不到内部控制的标准,而且在运行过程中缺乏完备的安全维护措施,容易导致数据泄露。
(四)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虽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了相关的内部监督机制,但往往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发挥其本质职能。比如单位领导过度干涉其监督范围和权利,以及事业单位自身对内部监督机构的重视不够,过于依赖纪检、审计的监督,甚至存在因内部监督机构运行成本过大而将其取消的现象,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
(五)控制活动存在缺陷
首先是控制措施和流程有失科学性,使得岗位的兼容和分离安排不够合理,由于受到编制的限制,工作人员不足,所以在分配工作时更应该强调兼岗和职务分离;其次是内部控制建设中缺少具体详细的标准,没有统一采购内部控制的权利和义务,控制模式缺乏系统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控制和物资控制上只能依靠主观的工作经验,严重影响了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此外尽管预算单位每年年初都进行预算编制,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采取经验安排模式,极易出现追加预算、调整预算的现象,预算编制形同虚设,导致财务人员难以确保单据是否完整、合乎法规。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在各环节的控制活动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
三、相应措施
(一)加强内部控制意识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尤其是单位领导要起带头作用,率先承担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内部控制的建设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为基础,只有单位足够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才能提高其社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其次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国情和单位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科学精细的制度体系,确保单位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以此加强单位的开支行为的规范性,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最后要建立绩效考评体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招聘中应注重对应聘者综合素质的考核,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对内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岗位激励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应致力于为内部控制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氛围,提高单位整体的内部控制意识。
(二)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首先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降低风险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其次,为了有效应对重大风险和借鉴企业单位评估风险的经验,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构,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第三,行政事业单位需强化预算管理工作,将预算控制和资金收付有机统一起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相关规定,确保收支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应执行岗位责任制,大力整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风气,严厉打击单位内部的贪污腐败的现象和经济犯罪行为。
(三)完善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确保信息之间的有效沟通,国库支付中心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应以定期向单位反映财务状况和资金结构等情况,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报告体系。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应执行反舞弊制度,对于无法避免的舞弊现象要做到明确责任人,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和有效保护举报投诉行为,加强各部门的交流合作,相关部门之间积极配合,严厉防范和打击徇私舞弊的现象。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的职能,将单位的控制措施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范围,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信息质量,促进各部门之间交流互动以及加强社会对其监督的同时,突破以往繁杂的沟通模式,节约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提高信息沟通效率,促进单位内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四)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要重视审计资源的再整合,贯彻落实监督制约措施。通过利用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来提升单位内部的监督能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的效率,有机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财政绩效考核机制,综合评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实现目标的程度,促进提高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同时,要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再审计机制,内部审计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预算执行再控制过程,可以有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责任观念,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有利于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此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相互作用有利于产生链条式的审计监督模式,这为其内部控制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估机制
首先是全面强化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两个阶段的工作:在编制预算阶段扩大预算的范围,尽可能使预算范围覆盖单位的全部经济事项;在预算执行阶段监督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加强预算的控制作用,规范单位的财务管理,同时加强单位整体的法制法规建设,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其次要执行资产审核制度,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行政事业单位应不定期清查内部资产,全面把握资产的动态。同时国库支付中心应加大监管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审核过程的力度,严格核对会计原始凭证,改进完善经济活动的全程监管措施,确保费用支出的公开透明化进而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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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安徽省庐江县会计中心 庐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