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顶层设计出炉
2015-01-01
法律·法规·政策
“互联网+”顶层设计出炉
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包括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等在内的11项重点行动,并就做好保障支撑进行了部署。
点评:在推进落地“互联网+”的过程中,如何营造包容有序的监管环境、逐步破除行业壁垒、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措施将是不得不直面的较为现实的挑战,同时考验的还有如何依靠市场力量形成健康、持续同时具有竞争力的新业态、新生态,避免碎片化发展等。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引导、宏观调控作用关键,而企业作为践行者,同样面临着在商业模式、生产方式、组织机构、人才结构等方面的创新、变革和调整。
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点评:与传统金融的锦上添花相比,互联网金融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多元化的服务,成为了小微企业和普罗大众的福音,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一支重要的革新力量。这个“健康指南”为互联网金融规划了一片健康前景,不仅将改善整个行业的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状况,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也将激发传统金融的转型升级。
工商总局:网络弹窗广告需一键关闭
工商总局7月7日官方微博信息:《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互联网私人空间发布广告的,应当在广告页面或载体上设置显著的同意、拒绝或者退订功能。不得在被用户拒绝或者退订后再次发送广告。
点评:想来读者以后看新闻网页不会因为广告挡着正文,被迫玩“关闭—打开—关闭—打开”的通关游戏了。虚假、“流氓”的互联网广告劣习违背了互联网本身的高效、便捷等有别于传统媒介的本质价值,不仅让互联网经济疲软、缺乏创新,也湮灭了各行各业的广告主展开技术和服务创新的雄心,是该吃点药,好好治治了。
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7月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这是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此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点评:这是继新修订以来的《环境保护法》之后的又一法制进步,不过公众参与的程序会不会再门槛重重,公众的意见能不能有足够的空间得到表达与采纳?在制定发展决策中,如何寻找到一条既有利于公众的长远利益,也能够缓解城镇化过程中经济发展压力的发展路径,将考验着各级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