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省级商务促进政策兑现速度的探究
2015-01-01陈国荣
陈国荣
(浙江省商务厅)
当前,各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国内消费、培育商务发展新业态、推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包括很多财政政策。怎样将这类财政资金用早、用活、用好,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示范和杠杆作用,减少资金存量的结余,是各地商务和财政部门首先需要思考的课题。下面笔者对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在加快省级商务促进政策兑现速度方面的做法进行总结探讨,以期与同行交流。
一、传统的商务促进政策资金兑现模式
一直以来,省级商务促进政策根据商务发展形势和工作重点每年均进行调整和完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主要是对全省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冷链配送、基础设施改造等投入给予一定支持,对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商贸物流发展等给予补助。二是支持国际贸易稳增长调结构,鼓励企业参加各省确定自办类、重点类、一般类国际展会,对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进口各省急需的原材料、先进技术和重要装备给予支持。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对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体系,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相关前期费用给予资助。四是支持优化商务发展环境,主要是举办农超对接、商务环境推介、招商引资等商务对接和交流活动给予资助。
前几年,商务促进政策主要采取“项目法”事后补助的方式,即每年年初省级商务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政策补助的申报通知,各企业向市县商务和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级商务部门,由省级商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票据审核,最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审定后,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下文兑现资金。
这种兑现方式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分配的环节过多。企业申报项目需要经过申报、审核、分配、拨付等多个环节,资金滞留时间长对企业支持的及时性不够,影响了资金效果的发挥。在调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从申报项目到最终拿到资金需要一年多时间,对企业引导和鼓励作用不强。二是支持项目集中度不够。政策覆盖面过多过细,平均单个项目资金资助额度偏少,资金集中度不够、引导力不强。三是省级商务部门的职能转换不到位。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是商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在金融危机等特殊困难时期,各省出台的财政政策对拉动外贸增长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的问题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各业务处室花费的精力过多,对其他方面的精力投入不足,跟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我们认为,出台财政政策是手段不是目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应该集中于开展全省商务发展的宏观战略规划、制定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等。
二、浙江省加快政策资金兑现速度的主要做法
2013年以来,浙江省为了加快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兑现速度,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参与到资金分配方式的改革中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整合专项资金,公布资金管理清单
2013年,浙江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废除了原来的12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统筹力度,将各类专项资金整合为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根据浙江省政府“四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的负面清单和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要求,公布了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清单,向社会公开,提高专项资金的社会知晓面。
(二)改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加大“因素法”切块力度
按照各市商贸流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及考核情况等因素,将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品牌发展、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合作、商务运行监测、开发区建设发展等资金切块下达各市县,增强政策引导力和市县主动权,由市县跟同类资金统筹考虑,自行制定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自行兑现资金,报省级部门备案,省去了省级部门组织复审、转拨资金等环节,大大减少了资金分配使用的时间。省级部门负责监管和绩效评价,从繁琐的票据审核等细节工作中解脱出来。
(三)积极推进竞争性分配改革
开展以示范试点为主要方式的竞争性分配改革,集中支持重点工作,避免资金“撒胡椒面”,通过竞争机制的引入,突出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实现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2014年主要开展了流通业综合改革试点、开发区深化改革试点、创新驱动拓市场试点、省级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等各类试点。市县可以根据试点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选择对全局发展能起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支持。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
自2014年起,我省要求各地全面建立项目库制度,要求市县统筹考虑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各类切块至县市的补助资金一般要求从项目库中优选建设项目,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予以保障,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等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根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后竞争性领域的财政专项将逐步退出,财政资金跟金融资本相结合是今后的一个趋势,逐步从专项资金向基金转变。今年起,浙江省各级政府将成立地区产业基金,变传统的“补”为“投”,变行政性分配为市场化运作,并成倍带动子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放大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项目库的建设,各级商务部门能够及时对接这类产业基金,发挥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的引导作用。
(五)提前下达各类专项资金
首先,建立专项资金额度提前预告制度,在每年年末提前告知市县商务和财政部门下一年的预算额度,方便各市县能够通盘考虑省级和市县的商务促进政策资金,提前做好项目准备,为加快资金兑现速度打好基础。其次,2015年对切块至各地市的专项资金,我们已经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在省人大通过预算的两个月内,即在3月底切块下达各县市,比往年提前3个月左右。最后,省厅对于省级自办类和全省重点类展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一批资质好、服务优的组展公司作为展会承办单位,并实行补贴资金预拨和清算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在招展时直接免收部分展位费(自办类展会100%免收,重点展70%免收),展会结束一个月内完成与承办单位的费用清算工作,省去了补助资金转拨企业等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几点体会
通过近几年浙江省商务促进政策的改革实践,笔者认为,下一步继续改革完善商务促进政策的支持方式,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晰省级部门和市县的事权划分
根据当前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要明晰省级和市县的事权,界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达到财力和事权相适应。就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而言,属于市县事权的,应将相应的财政资金纳入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采用“因素法”分配,将资金切块给市县商务和财政部门。目前,浙江省商务厅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下放项目分配权,由市县商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使用。属于省级事权的,要切实发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政策资金的引导,加强对全省商务发展的规划、调控,特别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进政府花钱买服务,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来举办商务促进活动。
(二)整合资金的使用方向
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过去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经常出现公共财政“越界”为市场和社会买单的情况。接下来,省级商务促进政策改革要梳理支持方向,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同时要加大使用方向的整合力度,在安排财政支出时,一定要有明确的方向、突出的重点和集中的领域,发挥财力的集聚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块资金下达时允许各市县结合当地的商务发展实际,在使用方向上进行统筹,减少资金滞留形成存量资金的现象。
(三)完善专项资金的预算制度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积极探索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中长期的预算管理,以稳定基层商务部门和企业的政策预期。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转移支付资金在人大通过预算后的2个月内下达,提高资金的使用进度。健全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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