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对账审计的实践与思考
2015-01-01刘赛英彭凌云
■刘赛英 彭凌云
对账是基层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但在审计实践中发现,对账工作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账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尽管人民银行在各类审计实践中基本上会涉及到对账的内容,但往往只是涵盖到某一方面的内容,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目前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广泛开展对账专项审计。因此,开展人民银行对账专项审计,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2015年,人行九江市中心支行组织开展了对辖内县支行对账审计工作,现对此项审计工作方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基本做法
1.从基础概念入手,将对账审计内容进行科学分类。人民银行涉及对账业务内容丰富十分繁杂,在设计方案时都必须尽可能涵盖进去,减少遗漏,但是如果全部罗列起来,就显得杂乱无章、毫无头绪。如何将大量的审计内容毫无遗漏又清晰有条理地科学分类呢?为此,我们从研究对账基础概念入手,根据会计从业考试辅导书《会计基础》中对账的定义,将人民银行对账审计内容科学地分类为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三个方面,将7块审计内容即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对账、国库业务对账、货币金银业务对账、财务费用对账、固定资产业务对账、养老统筹业务对账、党团经费和工会经费业务对账都从账证、账账和账实三个方面进行科学分类。
2.从梳理制度与实际操作入手,汇总各项业务对账内容。目前人民银行相关对账规定都是零星地分散在各项业务制度中,因此,制定方案时需要对制度条文进行梳理与汇总。首先,我们将各项业务制度进行梳理,将所有对账相关条文整理出来;其次,由于目前央行业务发展迅速,而制度的更新往往跟不上业务的发展,有的制度条文可能不再使用,因此,我们到各业务部门开展调查咨询和跟班操作,修订完善对账内容;再次,我们组织辖内支行部分总稽核和内审人员对审计方案进行现场讨论,通过对对账内容的讨论与反复斟酌,最后确定对账审计方案。
3.从分析案件入手,寻找对账审计内容的重点。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我们认真分析了近年来全国经济大案和人民银行系统内部案件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借鉴有用和有益的东西引入到我们的审计方案中,凸现基层人民银行的案件防控。
笪案件一:某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从信用社财政基建专户中转移、贪污资金9 400万元。
启示之一:业务人员参与自身处理账务的对账,缺乏第三者的监督,因此可以长期持续作案。在审计方案中增加:业务人员是否参与自身处理账务的对账,是否落实了换人对账的规定。
启示之二:重要业务岗位之间相互制约、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不到位,该案中财政基建专户5年没有正常对账,在多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致使案件隐藏多年没有暴露。在审计方案中增加:审计组必须对所涉及对账项目进行实地对账,并做好相关记录。
笪案件二:某县支行库房管理员监守自盗而长期未被发现。
启示:查库时未严格按规定进行,如未开箱拆袋点捆卡把等。在审计方案中特别增加:查库时,对发行基金的清点是否逐箱、逐袋核对大数,属明款摆放或不足袋零款是否点清捆数,是否与清单进行核对。已发现有破损、铅封断裂的发行基金包装箱(袋),是否开箱拆袋、点捆卡把。
4.实地开展对账专项审计。2015年6月,人行九江市中支对辖内某县支行开展了对账专项审计,采取了审核、询问、上门核对等审计方式,对国库、会计、货币金银等7个方面的对账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发现了对账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多个问题。通过审计发现该行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缺陷和漏洞,我们审计组对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进行分析,揭示潜在的风险。该支行对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二、取得的成效
1.风险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对账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人员对近年来的典型经济案件进行了分析并加以了风险提示,提高了基层支行业务人员对账意识、责任意识,强调了对账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都不可轻视,指出了一旦出现违规操作,哪怕是一件小事、一枚小小的印章,都有可能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而引发重大案件。
2.对账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对象通过对照制度、业务操作标准和流程进行过自查自纠,以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整改意见和建议,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查漏补缺,查错纠弊,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使对账业务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3.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账审计目前还没有普遍开展,没有可以借鉴的现成的审计方案和审计模式,审计人员为制定方案,查阅了大量的相关书籍、资料和制度,其实这也是理论与实务水平提升的过程,不仅获得了新知识,而且对知识有了新理解和新认识。比如,审计组人员和审计对象普遍认为,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为“账账核对”,各种应收、应付、应交款明细账的期末余额与债务、债权单位的账目核对为“账账核对”,通过对《会计基础》对账这一章节的学习才知道是“账实核对”。
4.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实施审计和接受审计过程中,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检验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业务技能掌握的程度,暴露出存在的差距,通过磋商交流促进审计对象加强对业务制度的学习,促进业务水平的提升。如审计对象对发行库库区的认识理解产生了偏差,通过磋商交流纠正了错误的认识;在审计中也暴露出审计对象对制度学习不够,他们对固定资产账实分管制度、低值易耗品核对制度和有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关制度等都很陌生,通过整改督促审计对象加强业务学习,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值得注意的问题
1.监管制度不明确,难以确保对账能规范进行。对账是由对账双方共同完成的一项工作,如果有一方不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且没有制度对其进行监管和约束,就难以保证对账能规范进行。在审计中发现,财税部门对账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如业务人员参与核对自身办理的账务,财税部门不及时处理账务致使对账不及时等,而国库部门对此也没有制度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等制度中针对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财税部门如何实施监管的规定都不明确,那面对财税部门对账不到位、不规范,也只能是无可奈何了。
2.对账方式欠科学,风险难以得到控制。由于目前对账大部分是手工对账,如果对账不及时或对账不认真,出现账账不符难以被发现或及时暴露,且风险也难以得到控制,如发行基金出现账账不符未被发现,货币金银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照样可以结转下一个工作日,在下一个工作日的账务处理照常可进行。
3.会计基础不完善,对账科目设置不全。目前,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未设置“应收”、“应付”、“预提”和“待摊”等会计科目,从而无法反映人民银行应收、应付的真实信息,更无法核对应收、应付账务,这易造成会计风险隐患。
四、意见和建议
1.建立健全与财税系统对账监督制度。要建立健全与财税系统对账的监督制度,明确规定国库监督对财税系统对账的职能,对财税系统对账不及时及不到位要有制度约束,并进行立法予以明确。
2.由系统对账逐步取代手式对账。对于内部对账,应实现货币金银系统、财务系统和固定资产系统等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的对接,发挥系统的控制作用,当对账不及时或对账出现不符时,系统应具有提示功能,且具有无法结转下一个工作日的功能,以确保对账及时和有效。
3.实行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共存。人民银行应进行会计基础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实行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存,使收付实现制下不能涵盖的会计科目得以反映,确保对账内容真实全面完整。
4.实行核算系统连接并增设相关功能。将财、税、库及海关核算系统连接且增加信息共享和对账功能,一是达到财、税、库数据共享,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财、税、库登账依据相同等问题;二是增加系统对账功能,达到财、税、库实现系统对账,以确保对账及时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