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与秩序
2014-12-31胡泳郝亚洲
胡泳+郝亚洲
哈耶克的均衡观(均衡是人们计划的兼容)完全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相等。
在人行动的时候,竞争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过程。哈耶克嘲讽传统经济学的竞争理论,认为其竞争是被设计出来的,而竞争的真正价值在于结果的不可知。因此,竞争的本质是“一种发现的过程”(a discovery procedure)。竞争无法对特定的事实作出预测。比如,传统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是“稀缺品”的供应,但是何谓稀缺品呢?哈耶克认为,这个答案唯有通过竞争才能够发现。
哈耶克在《作为一种发现过程的竞争》一文中谈到:“每个个人的特定技艺和能力的组合——在很多方面来看都极为独特——并不只是(甚或首先是)个人能够详细列举出来或向某个政府机构汇报的那种技艺。我所意指的知识,毋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探明特定情势的能力构成的。只有当市场告诉人们需要何种物品或服务,以及这类需要有多么迫切的时候,这种能力才能被个人有效地使用。”
正是因为个人知识的重要性,在自生自发的秩序中,才会有个人之间的对立,而这种对立来自于个人目的的不同,这种差异恰恰就是竞争所要服务的内容。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生自发的秩序之内,通过竞争,参与者的分立目的都会得以实现。
因此,哈耶克认为“秩序”比“均衡”重要。均衡是经济学上的经典概念,围绕什么构成均衡和如何界定均衡,均衡分析始终占据经济学的主导地位。从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瓦尔拉斯均衡”,到“阿罗-德布鲁”均衡,一直到目前已融入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及“演进博弈均衡”等,不一而足。
哈耶克从知识的角度理解均衡概念。在《经济学与知识》中,他指出:“均衡状态的意思无非是说,我们可以设想,在特定条件下,社会不同成员的知识和意图越来越趋于协调,或者用较为泛化、不那么精确但更具体的话说,人们、尤其是企业家们的预期将变得越来越正确。”他强调了预知概念,即在市场中,“所有知识都是让人预测的能力”(all knowledge is capacity to predict)。他说:“均衡概念仅仅意味着,社会不同成员的预见是正确的。预见正确就是判定是否属于均衡状态的基本特征。”
标准的均衡理论假定所有的参与者都享有同样的客观正确的知识,而在现实中却存在着知识分工。世界上实存的知识是分散化的;不同的人获取不同的部分。同时,均衡对最终状态的强调等于是认定事先的经济活动已经产生了结果,而哈耶克却认为:第一,均衡不是发生在静态经济中,而存在于动态经济中;第二,均衡不是发生在某个时间点上,而是存在于时间过程中。
以秩序取代均衡
到20世纪60年代末,哈耶克已决定抛弃均衡这一概念,转而使用他后期社会经济理论的核心概念“秩序”。什么是秩序?在《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一卷中,哈耶克对秩序所下的定义如下:“秩序,我们将一以贯之地意指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某个时间部分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其余部分作出正确的预期,或者至少是作出颇有希望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
那么,均衡分析与秩序理论的建构,孰优孰劣?哈耶克当然认为是后者。韦森总结说,按照哈耶克及其理论诠释者的分析进路,秩序与均衡相比,至少有如下三个优点。
首先,正如哈耶克在上面一段话中所表露的那样,均衡实际上是指一种最终状态,而秩序则可指一个过程。这也意味着,一个彰显某种秩序的体系本身就蕴涵,它自身正在经历着一种自我转型过程。由此可以认为,秩序可以长期驻存,而均衡即使存在,也往往是瞬间的事。同理,我们也可以认为,均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秩序则是一种现实实存。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秩序是一般,而均衡则是特殊。
其次,正是因为秩序本身并不是涵指一种最终状态,而是一种过程,哈耶克的演进秩序理论也就并不像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那样是一种“最优理论”或“效率理论”。演进秩序正是哈耶克经济学进路的一种长处。其实从更广泛的角度说,演进(进化)贯穿了哈耶克的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秩序理论中,它与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紧密相连。杰拉尔德·奥迪斯科尔(Gerald 0'Driscoll)和马里奥·瑞佐(Mario Rizzo)两位论者在1985年出版的《无知和时间的经济学》中总结道:演进秩序理论“并不是要说明竞争会完成我们的预期要求它所做的事,而是告诉我们不要期望竞争会做我们的预期要它做的事”。
第三,“秩序”和“趋于秩序”概念与“均衡”和“趋于均衡”概念,有一个根本区别。这就是,前一种趋向并不是趋于任何一种“最终的(最优)状态”,而是趋于一种更好的“协调预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看出,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精粹就在于他认为,市场秩序与命令经济相比,其长处并不在于前者本身具有一种趋向于一种“唯一”和“稳定”均衡(即“帕累托最优”和诸如此类的概念)的能力,而在于前者有利于应用人们的“分散知识”和“默会知识”,从而更好地协调人们的经济活动。
哈耶克进路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它令均衡远离作为一种静止状态或力量平衡态的物理维度,而为其进入人的大脑打下了一个牢固的基础。换言之,哈耶克的均衡观(均衡是人们计划的兼容)完全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相等。协调(coordination)和预期(expectation),这是哈耶克均衡观的两个关键词。当代奥地利学派掌门人伊斯雷尔·柯兹纳(Israel M. Kirzner)这样解释哈耶克的观点:“均衡状态就是一切行为完美协调的状态,每位市场参与者的决策都与他人严密契合,他可以(完全精确地)预期其他参与者会作出何种决策。均衡状态定义中所包括的知识完备性假设,能够确保个人计划实现完全协调。”柯兹纳接着说:“从非均衡走向均衡,乃是从不完备知识(imperfect knowledge)趋向完备知识(perfect knowledge)、从不协调趋向协调的结果。”
计划得以实现,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在这里,哈耶克完成了将“均衡”改写为“秩序”的工作。从非均衡趋向均衡是沟通信息的过程。因而,秩序本身是一个信息收集过程,它能够使广泛散布的信息公之于众并得到利用。而这些知识不用说哪个个人,即使是任何中央计划机构,也是无法全部知道、占有或控制的。人们没有必要在统一目标上求得一致,因为广泛分散的知识随时可以满足不同的目标。
放弃了中央控制,“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个人手里——这种分散是通过个人自由和分立的财产做到的——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如此说道。
鉴于知识的个人化,个体的差异化越大,通过合作让其发挥力量的可能性就越大。让结果发生的是知识,但不是一个中央控制的大脑,也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竞争性的过程,也就是在秩序之中。秩序中的构成要素越复杂,就会呈现出越大的多样性,居间范畴的扩展就会越广袤。哈耶克建议,“个人能够加入复杂的合作结构之前,必须变得与众不同。进一步说,他们还必须结成一个性质独特的实体;它不仅仅是个总和,而且是一个结构。”
哈耶克顺便讽刺了一下企图追求已知的、可观察的目标的群体,说他们是“小家子气的伦理学的残留物”。在管理学上,这句话恰好可以作为对所谓“战略规划”学派的反动。
在现实中,并非所有自生自发秩序都会成功,他们的失败在哈耶克看来是因为遭到了干预。秩序一旦被诱发,就不可以被干预。所谓的“计划经济”是不合理的,个人知识随着秩序的扩展而越发显得渺小,任何人都不可能预知结局,更不要说做出合理规划。知识之间进行组合,可以解决局部认知的问题,从而出现全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这类组合是不可能长盛不衰的,因为知识始终处于分散和变化中,兴亡更替不可避免。因此,均衡状态是不可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