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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

2014-12-30赵婕

文教资料 2014年25期
关键词:回归

赵婕

摘    要: 《湖畔旅馆》是英国当代女作家阿妮塔·布鲁克纳问鼎布克奖的力作。文章通过对文本的细致解读,层层深入地将蕴含于文本内部的叙事伦理做了挖掘和阐释,力图说明布鲁克纳在小说中呈现的大龄知识女性面临艰难处境做出的伦理抉择背后的必然性。

关键词: 《湖畔旅馆》    叙事伦理    回归

阿妮塔·布鲁克纳是活跃于英国当代文坛的著名女作家,凭借《湖畔旅馆》、《下一件大事》两度入围曼布克奖短名单。其中,《湖畔旅馆》(Hotel Du Luc)于1984年为她赢得了这项象征英国小说最高荣誉的大奖。

《湖畔旅馆》讲述了一个貌似平淡无奇,然而颇具深度的故事,展示了作者对女性,特别是大龄单身知识女性命运的疑问和阐释。小说的女主人公,爱情小说作家伊迪丝·侯普因做了落跑新娘而饱受责难,她的朋友一致认为她最好消失一段时间,让人们的议论偃旗息鼓。于是由她最好的朋友出面,将伊迪丝一路“护送”到机场,从伦敦来到了瑞士的湖畔旅馆。

湖畔旅馆的名字透着诗情画意,实则远非如此。它貌似平凡无奇、风格朴素、风景寥寥、乏人问津,然而在行内,它又是不平凡的。它是为那些被生活欺辱,或弄得疲惫不堪的人们提供的寄居地。讽刺的是,旅行社不知道这个旅馆,而律师、医生、会计、股票经纪人都知道它。而且,当家中有了某个出了差错的成员,需要被放逐的时候,这个旅馆就备受青睐。所以,伊迪丝这次被动的旅行实质是一场放逐,是一种遗弃。她在给情人戴维写信描述旅馆时用了“deserted”一词,意为荒凉,“desert”在英语中还有另外一层含义,“遗弃”。可见伊迪丝被好友抛弃,不被理解的感觉是相当敏锐而强烈的。在这一节叙述中,旅馆的名字和内里大相径庭,旅行为表、放逐为里形成剧烈反差,作者的反讽艺术可见一斑。而伊迪丝旅居的目的与结果构成了文本中最大的反讽和隐喻。原本打算在湖畔旅馆里静心养性的她意外地得到了一位黄金单身汉的求婚,而更出人意表的是她选择回到不靠谱的情人戴维身边。这一选择从根本来说是个伦理选择,即对道德困境做出的抉择①。而《湖畔旅馆》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番伦理叙事,是对现代社会大龄单身女性面对“我该怎么办”的问题做出的个人伦理印记②。下面通过对小说的解读,对这一选择背后的伦理意蕴作探究。

一、幽禁

小说并非以逃婚一幕开篇,而以伊迪丝在湖畔旅馆的房间里凭窗眺望揭开小说的面纱。如果要以一种颜色描述阅读小说的感觉,就只有灰色,无所不在的灰色。作者这里运用的色彩和典故隐喻着伊迪丝浑身披裹的忧郁之感。阴郁之气不仅体现在灰色的场景中,更体现在伊迪丝被分配到的房间里。床很窄,衣橱很窄,阳台很窄,房间采光糟糕,厚厚的窗帘更挡掉了稀有的光线。在这样闭塞的环境中,能够修复身心简直是荒唐。这更像是一个囚室。伊迪丝无异于一个被绑架到这里的囚犯。因此,她以“austere”形容桌子,“correct”形容椅子,“stiff”形容窗帘。“austere”既指朴素,又有严苛的意思。“correct”既是相应合适,又指示伊迪丝走所谓正确之道。“stiff”既指窗帘的质地僵硬,又预示着整个旅馆的僵化陈腐。

移步换景,伊迪丝来到了大厅,进一步感受到了湖畔旅馆的监狱性实质。高高在上、不作一声,整个旅馆“死水一潭”,一切有人存在就该有的声音几乎听不见。这简直就是剥夺人生、压制话语权的地方,环顾四周,伊迪丝体会出自己被投放到何种境遇里来了,只能无奈的一声叹息。然而我们可以发现,这时,伊迪丝对自己的逃婚还是觉得相当出格且真心懊悔的,因而对朋友的安排并未抗争,而是忍让、顺从,来这里是有些悔过自新的意味的。“我会回到那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之前的我……我做那事之前压根没仔细考虑,但我现在仔细思考了”。可以说,这时的伊迪丝不仅是湖畔旅馆的囚犯,还是困在自己过失中的囚犯。作者在开篇写及旅馆窗外的灰色景色时,在许多该用不定冠词a,或an的地方都用了定冠词the。如“It was to be supposed that beyond the grey garden,which seemed to sprout nothing but the stiffish leaves of some unfamiliar plant,lay the vast grey lake.”从语言学角度分析,不定冠词有着不确定的意蕴,而定冠词则有既定的意义。结合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作者以这样的形式开篇的用意——这是个一切都按照既定模式和标准运行的刻板世界。人们的一举一动都是范式之内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伊迪丝被放逐到这里来的既定目标就是被规训、劝导至所谓正确的轨迹上。正如伊迪丝自己暗忖的:“在这个灰色悲伤的地方度过一段治愈的时间之后,人们会允许我回去,继续我平静无波的生活。”[9]这个阶段的伊迪丝可以用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中两句诗概括:“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然而,伊迪丝是何许人也,她是一个在39岁高龄还能逃离结婚现场的女子,在这场规训与人心的较量之中,哪一方能胜出呢?小说后面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悬念迭出。

二、问心

在伊迪丝旅居湖畔旅馆期间,各色人物粉墨登场,个个都成了她顿悟自己心之所向的推手。伊迪丝到达旅馆之初,劈头就撞见了包尼威尔伯爵夫人。她穿着邋遢、老态龙钟、面无表情。伊迪丝起先觉得她不是个令她感兴趣的人物,对她也没有特别关注。然而,当某一天,伯爵夫人的儿子儿媳把她接回去,做一日游时,另一位房客莫妮卡道出了伯爵夫人的悲惨命运。她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但贪婪的儿媳想要独霸住宅,为了不让儿子受气,伯爵夫人自己搬到了旅馆。每月一回的儿子探访是她最快乐的时刻,也是她脸上有表情的时分。莫妮卡说道:“她就为了她儿子而活。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儿子。”知道了这一情况的伊迪丝“陷入了沉思”。可以说,伯爵夫人是个典型的“无我”的女人,她的个人伦理是“无我”的伦理。在她身上,我们看见了传统女性被赋予的特征——牺牲。但伊迪丝的沉思倒并不完全出于对她的同情,作者对她的思绪也没有过多着墨。从后来伊迪丝还是未对伯爵夫人做出更多同情的举动可以看出,像伯爵夫人这样的女性,可能伊迪丝看得非常多,因而在同情她的同时,内心并没有更多触动。直至小说临近结尾,得知伯爵夫人的儿子连湖畔旅馆都不让她住了,直接把她送进了养老院。这时,伊迪丝的心理激荡起了涟漪。她想象着伯爵夫人将要面临的遭遇,狭小黑暗的房间,少得可怜的食物,鲜有的服务,以及缺失的尊严。伊迪丝在伯爵夫人身上将“无我”女人的结局看得明明白白。可以说,伯爵夫人带给伊迪丝的是对“无我”女性悲惨结局的震撼,让她初识“没有自我”等于没有未来。

莫妮卡是伊迪丝进入旅馆以后遇到的第二个房客。出于一位作家对美的敏感度,这位有着芭蕾舞者体态和姣好面容的女子一出现就引起了伊迪丝的兴趣和崇拜,觉得她是可以攀谈的人,并且一下子打听出了她的底细。她有个贵族丈夫,却由于一直无法怀孕被驱逐到湖畔旅馆,让她休养到身体恢复为止。如果不能,则她的丈夫就会要求她空出自己的位置。因为抑郁,她患了厌食症。厌食症既是抑郁的表现,又象征着空洞和不满足。对于这样一位楚楚动人的女子伊迪丝倍感惋惜,然而在她俩后来的交集中,伊迪丝发现她依然没有发觉自己悲剧的根源。她坚持认为纳威尔先生是个“凯子”。由此可见,莫妮卡尽管受了很大的折磨,过得多么不幸福,仍然认为女人的幸运在于找个阔丈夫。如果说伯爵夫人是个“无我”的女人,那么莫妮卡则是“无感”伦理的代表。至此谈话以后,伊迪丝就觉得在思想上和她格格不入。

普赛夫人是作者通过伊迪丝的视角着墨最多的一个人物。她一出场就以无比强大的自信震撼了伊迪丝。普赛夫人来旅馆的唯一目的是购物和享受。她浮华、傲慢、自以为是、目空一切。伊迪丝却在这样“耀眼”的人物面前失去了属于自己的哪怕是小小的光环。她受到吸引,觉得脆弱。普赛夫人走过时,甚至会在伊迪丝心中引发“一阵恐惧的颤动”。可见,初到湖畔旅馆的伊迪丝的自我意识其实是很微弱的,在与“嫁得好,过得妙”的女性面前明显感到自卑。所以当普赛夫人将她召去,要跟她做朋友时,她雀跃不已,有些谦卑地自我介绍,然而没等她说完,普赛夫人就顾自报上自己的名号,并在伊迪丝回说:“你们曾经来过这里吗?”时又粗暴地将她打断,介绍自己的女儿詹妮弗。可以说完全没把伊迪丝当成平等的人看,对于普赛夫人而言,伊迪丝不过是她的又一随从而已。伊迪丝最初对这种角色并不抗拒,因为普赛夫人的权威感令她对“怎样才算是女性应有之仪”产生了更深的疑问,她想从普赛夫人处找到答案。同时,由于与母亲的疏离,使她异常羡慕普赛夫人与詹妮弗之间貌似的极度合拍,母女情深。然而,随着了解的深入,她对普赛夫人的畏惧敬慕之情渐除,看穿了普赛夫人的自恋、空虚、贪婪。普赛夫人对丈夫的姓名、职业、仪表都讳莫如深,唯一大肆宣扬的就是丈夫的宠溺。这样选择性的透露,虽增加了自身的神秘感,但这和普赛夫人张扬的个性相反。伊迪丝念及此,就愤愤不平地想到,“我也有过去。我也有生离死别的亲人。但我却学习着隐藏起来,不让人看见,不展露伤疤。”仔细研读这句话,其言下之意是普赛夫人必然有自己的伤口,而且是跟丈夫相关的。她的钱来路不明,或许只是丈夫给她的遣散费,又或许出自情人的馈赠,她并非如外表那样如意光鲜。在她大肆张扬的保护色下,掩藏的是一颗空虚乏味的心。她过的是一种完全虚伪的生活,是持“无感”伦理的女性中的高手。这种处事方式、这种生活伦理绝不是伊迪丝想要的。她与女儿詹妮弗的关系也远非如外人看来那样亲密无间。39岁的詹妮弗无论是打扮还是举手投足间都像个孩童,穿着像她母亲一样华丽,却没有母亲那份优雅。她过胖却身着紧身衣饰,令伊迪丝觉得毫无美感,衣服也毫无艺术可言。匪夷所思的是打扮得体的普赛夫人却自称“总是费心思将詹妮弗打扮得像个皇后”。而人们虽然认为两人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母亲的风采远盖过女儿。事实上,作者对詹妮弗的外貌描写集中于不可思议的孩子气和过胖的身材,令人联想起一种宠物“僵猪”。普赛夫人对詹妮弗的养育方式就像对待宠物一般,以少女的方式对待她、打扮她,也不为她张罗合适的对象。究其根源,应该是普赛夫人的操纵欲在作祟,在其内心,是深怕女儿夺走她的风采的。那么詹妮弗本人呢?在她一成不变的苍白的笑容之后掩藏着怎样的所思所想所为呢?这些都令伊迪丝不解。令人惊讶的是,正是这位貌似天真的女人在伊迪丝最后的选择中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

三、悟心

在湖畔旅馆,富商奈维尔先生对伊迪丝起了意。在第一次散步时,俩人有了一次交锋。他首先对伊迪丝的爱情观一票否决,认为没有感情上的付出,个人会变得自由。伊迪丝反驳说人离开爱情没法好好生活。幸福就是读书、写作,爱她的人晚上总会回到她的身边,并且强调是每个晚上。这番话道出了伊迪丝的爱情观和她对爱情的信念,她要婚姻,也要爱情。对伊迪丝对爱情不可或缺的想法,奈维尔先生嗤之以鼻。以权威的语气告诉她,她需要的不是爱情,是社会地位,是一场婚姻。一旦结了婚,她就可以肆无忌惮,会受到每个人的欢迎,会发现如此多的共同语言。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奈维尔所言非虚。对一个已经找不到多少有共同语言朋友的大龄单身女子来说,婚姻可以解除她的孤独,给她谈资,给她圈子,然而人仅仅为这些表象而结婚吗?伊迪丝疑惑了,但不得不被奈维尔的话所动。奈维尔这番谈话只不过是他要达到目的的一个前奏。在他认为伊迪丝已经被他的劝导所动后,他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求婚。不同于一般的求婚辞“Would you marry me?”他提出,“I think you should marry me.”“我认为你应该嫁给我。”一个“think”就道出了这个求婚的真相,这绝不是出于爱意的求婚,而是深思熟虑,由理智做出的一个规划。“should”一词更透露出奈维尔自认为比伊迪丝高高在上的地位。尔后,他冷静无比地将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对婚姻的安排像筹码一样一一摊开,认为伊迪丝是填充他一年当中有大半时间空置的寓所的女主人的适当人选,因为她看起来值得信任,不善调情。并且称自己在提议一种最开明进步的伙伴关系,伊迪丝和他可以在体面的掩盖下各自拥有情人。我们可以发现,他的求婚是多么实用主义:经济、地位、适合、伙伴关系,唯独缺了最基本的爱情、仰慕、亲密,可见在奈维尔那里,妻子只是一个摆设、一个职位而已。正如伊迪丝指出的他的求婚是给伊迪丝工作,并且开出了工作条件。这便是奈维尔的婚姻伦理——绝对利己主义和实用主义。然而,伊迪丝终究还是妥协了,她决定接受这份“工作。

伊迪丝写下了与戴维的断交信,准备与奈维尔结婚。就在伊迪丝早早起床,准备将信寄出时,却意外发现奈维尔戴着神秘的笑意从詹妮弗的房间蹑手蹑脚地走出。小说前面所有的悬念都在一刹那解开,詹妮弗房里有蜘蛛时,奈维尔在那里帮她将蜘蛛打死,到场得那么及时。半夜里,詹妮弗的房门老是有动静。这些碎片在这里被拼凑了起来。作者早已给了我们足够的铺陈,然而我们还是在这里体会到了巨大的张力。詹妮弗表面的天真与内在的放荡,伊迪丝刚接受求婚,就发现未来丈夫出轨,都形成了莫大的反讽。这一荒唐的事实令伊迪丝看清了如果与奈维尔结婚,自己软弱些,就必将成为另一个包尼威尔伯爵夫人,另一个莫妮卡,若残忍些,则是又一个普赛夫人。总之,她领悟到,无论如何,她都将不再是自己,她将永远失去信念地活着。于是,她撕掉了给戴维的信,发出了一封电报:“回归。”再一次,她选择了孤独,选择了做自己,选择了与戴维不稳定,却多少真实的关系。如果说上一次的逃婚是潜意识地对不合适婚姻人选的抗拒,那么这一次,她明明白白地了解了自己。伊迪丝是一个追求真实、追求本真的人,她对于爱情的信仰使她无法接受一个苟且的,或者虚伪的婚姻。她需要的是完全自然的、自发的婚姻。因此,“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这便是布鲁克纳在这部小说中展现的生存伦理。她不仅展现了大龄单身女子在婚姻问题上的坎坷、焦虑,展现了她们的生存困境,更重要的是她坚持了女性在婚姻问题上对自己本真状态的回归,她期待女性能自然地、不畏惧于任何外在程式规范而活,而这就已经足够了。

注释:

①②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参考文献:

[1]阮炜.二十世纪英国小说评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Brooker,Anita.Hotel Du Luc.Random House,Inc.,New York,1985.

[3]Sadler,lvnn Veach.Anita Brooker[M].Boston:Twane Publishers,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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