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4-12-26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9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对排污许可证发放的范围、要求及发证机关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整合现有排污申报制度的基础上,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一系列制度衔接起来。
编辑点评:我国从2006年就开始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并数易其稿。2013年以来,根据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充分借鉴《环境保护法》修订经验,进一步突出重点,进行了再次修改,努力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长效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需符合规定的限值标准。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而且,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可见,包装印刷行业特别是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软包装行业,VOC治理已经刻不容缓。这就倒逼企业上马有机废气吸附回收装置或催化燃烧装置,加强末端治理,保证有机废气达标排放。同时,源头治理更为重要,采用更为环保的水性油墨、水性胶黏剂或无溶剂胶黏剂,能够更有效地减少VOC排放。包装印刷行业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为我国的“蓝天工程”作出自己的贡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