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国家标准制定四大原则
2014-12-26
印刷技术·包装装潢 2014年10期
关于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国家标准的制定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企业的调研检测,以及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的编制。该标准的制定主要突出以下几个原则。
1.全过程控制原则
全过程控制原则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源头治理,在标准制定方面会对油墨中溶剂含量有一定的限制,包装印刷企业可积极寻找现实可行的替代技术,比如采用水性油墨;另一方面,考虑到现阶段水性油墨技术尚不成熟,包装印刷企业可通过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尤其是加强末端治理来实现达标排放。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国家标准的制定会充分考虑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对于包装印刷行业来讲,全过程控制原则从源头控制最有效,不仅可以减轻VOCs治理的负担,对监管也非常有利。
2.突出差异化原则
差异化原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艺差异,如在具体使用对象方面应区分透气承印物和不透气承印物的不同使用性能;二是时间差异,标准的实施对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来说,要有不同的过渡期;三是技术差异,希望包装印刷企业通过水性化前端改造来实现达标排放,但末端治理技术的逐渐成熟同样也是促成标准真正落实的保障;四是区域差异,整体来看,我国各地大气污染特征、污染程度均不一样,VOCs治理需求也不一样,因此标准的制定更要突出差异化原则。
3.突出重点原则
突出重点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VOCs控制指标上要从毒性和光化学反应活性物质这两个角度去考虑控制方向,如苯基物肯定禁止使用;二是要重视VOCs排放总量的控制。这两个方面无论是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中都会充分考量。
4.科学可行原则
希望该标准的出台能引导包装印刷行业的技术进步,所以在标准的限制制定方面主要考虑到最佳可行的治理技术和最佳情景生产技术,应从这两个方面合理地确定标准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