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外伤患者气管切开的临床护理体会
2014-12-25温瑞红
温瑞红
【摘要】 探讨重症脑外伤患者气管切开后的临床护理措施, 总结其经验。回顾性分析气管切开的46例脑外伤患者的临床及护理资料。46例患者气管切开后均未发生肺部感染、呼吸道阻塞、气管切口感染等并发症及不良反应。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气管切开后, 严格无菌操作、做好基础护理、采取有效的气道湿化、吸痰、防止肺部感染及消化道呕吐物返流等综合措施是提高治愈率以及减少并发症的关键。
【关键词】 颅脑外伤;气管切开;临床护理
颅脑损伤是神经外科的常见症之一, 尤其重型颅脑损伤, 主要原因为堕落伤、交通事故以及打击伤, 患者病情危重, 病程发展快, 病死率高, 患者预后差。而气管切开术作为救治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重要措施, 术后患者出现肺部感染等诸多并发症, 主要是由于气管切开破坏了呼吸道黏膜的正常作用, 增加了肺部感染的危险[1]。本院2010年1月~2013年12月共收治了46例行气管切开的脑外伤患者, 采取了科学规范的综合护理干预措施, 未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现将护理经验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本组为2010年1月~2013年12月本院收治的46例行气管切开的脑外伤患者, 其中女19例, 男27例;年龄18~71岁, 平均年龄41.5岁;其中脑挫裂伤21例, 硬膜下血肿9例, 硬膜外血肿11例, 原发性脑干损伤5例。患者气管切开后置管时间为5~46 d, 平均时间18.5 d;经过精心的治疗和护理, 46例患者气管切开后均未发生呼吸道阻塞、气管切口感染及肺部感染等并发症或不良反应。
2 护理措施
2. 1 基础护理 病房保持通风换气, 严格家属探视制度, 禁止感冒者进入病房;病房温度保持在20~22℃左右, 湿度保持在50%~70%左右;病房应用紫外线消毒1次/d, 地面应用消毒液消毒清扫, 患者床边放置护理盘1个, 备无菌换药碗2个、小镊子及弯止血钳各1把、无菌吸痰管2根, 要求每隔4 h更换护理盘1次。
2. 2 心理护理 气管切开后患者由于无法正常言语, 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恐惧心理, 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关心、体贴患者, 同时取得家属的合作, 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 及时应用语言及手势对患者的配合加以鼓励, 使患者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尽量增强其安全感、信任感, 让患者学会放松, 拔管后则要鼓励患者多说话, 尽快恢复其声音。
2. 3 保持呼吸道湿化 研究表明患者肺部感染发生率随气道湿化程度的降低而升高[2], 进行气道湿化及稀释痰液的举措:除了患者病室内的湿度保持在60%~70%外, 将生理盐水20 ml+糜蛋白酶5 mg +庆大霉素8万U加入雾化罐内进行雾化加湿, 3次/d, 20 min/次;生理盐水250 ml+庆大霉素l6万U+糜蛋白酶10 mg进行配制, 每30~60分钟从气管套管滴入2~3 ml, 进行痰液稀释;气管套管外口覆盖无菌纱布, 将生理盐水均匀地推洒在纱布上, 随干随推洒, 可增加吸入气的湿度, 湿化过滤空气。
2. 4 切口护理 护理人员加强对病房巡视, 严密观察患者呼吸情况、皮下气肿、切口有无渗血等情况, 注意保持切开局部敷料的清洁干燥, 避免周围皮肤细菌以及呼吸道分泌物污染切口。必要时更换敷料以及气管切开套管[3], 发现切口分泌物增多或感染时, 遵医嘱局部应用抗生素及换药处理。
2. 5 气管套管的管理 严格的气管套管清洁消毒是避免出现并发症的重要措施。外套管的管理:套管系带松紧要适宜、以放入一指为宜, 避免太紧压迫气管及太松造成套管的脱落, 随时调节套管系带的松紧度。内套管的管理:应用两套同型的内套管(使用1套, 另1套消毒后备用), 护理人员每6~8小时更换1次;认真清洗套管, 去除干净套管内的异物及分泌物, 戴好后将活门关好, 防止脱管, 进行严格消毒, 应用双层纱布覆盖套管外口, 同时需保持湿润无菌。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可以试堵管, 先将气管套管堵塞一半,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24~48 h, 患者如果心率、血氧饱和度、血压维持正常, 没有呼吸困难, 咳嗽有力, 可全部堵塞气管套管, 继续观察48 h后患者仍无异常则可以拨除套管。
2. 6 饮食指导 气管切开的脑外伤患者一般均存在营养障碍, 又进一步加重患者呼吸肌疲劳, 严重者可造成呼吸衰竭, 要求科学评估患者的营养状态, 进行合理营养支持治疗, 不能进食者留置胃管定时注入流质饮食, 如患者可进食则尽量给予高蛋白质、高维生素及碳水化合物丰富的易消化食物。
参考文献
[1] 张建英, 何正香.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行气管切开术后肺部感染的防治措施.当代护士(专科版), 2010(1):37-38.
[2] 李有莲, 郭楼英.气管切开呼吸道护理相关因素的监测与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0, 10(2):141.
[3] 游吉萍.循证护理在颅脑外伤气管切开患者中的应用.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1, 13(21):306-307.
[收稿日期:2014-09-03]endprint